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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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YZSFJSZ2022070002 | 项目名称 |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YZSFJSZ2022070002005 | 标段名称 |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桥梁监控、成桥荷载及基坑监测服务 | |||||||||||||||||||||||||||||||||||||||||||||||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桥梁监控、成桥荷载及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桥梁监控、成桥荷载及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西起春风十里路,东至进修路;2.2 工程规模: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西起万福大桥接春风十里路喇叭互通,主线采用连续高架上跨烟花三月路、规划曙光路后落地,头道桥向东以高架形式跨越金湾快速路后落地(与金湾快速路通过互通立交相衔接),终于江都区进修路,路线总长约2.5km,路幅宽51.25~82.5m。项目采用主辅路断面,主路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其中:春风十里路~金湾路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km/h; 金湾路~进修路双向 4车道,设计车速60km/h。辅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50km/h。结合金湾路立交,同步改建金湾快速路(东方红路北侧~引江河桥南侧)长约1.4 4km,路幅宽59.5~72.5m。改扩建现状头道桥,同步实施港湾式公交站台、市政管网、交安设施、道路照明及绿化等配套工程;2.3 招标范围: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包含非涉铁段及涉铁段)桥梁监控、成桥荷载及基坑监测服务;2.4 服务周期:730日历天(具体同施工工期); 2.5 合同估算价:178万元;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省住建厅(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且具备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核定的检测项目需具备桥梁结构检测内容)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其它要求:3.7.1投标人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3.7.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8日。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时30分。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6.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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