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政府采购]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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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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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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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限额以下服务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东乡族自治县东美清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2024-01
三、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项目
四、招标内容: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16.8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项目实施方案:
1、东乡县河滩镇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
(一)污水监测
1、监测点位
在污水厂进水口和排放口布设各一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我单位本年度共开展流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20项污染物的自测工作。
3、监测频次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5),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
废水总排放口监测点位: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SS采用在线自动监测,每2小时监测一次。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等7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7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污水进水口监测点位: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3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
表5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表6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二) 厂界噪声监测
1、 监测点布设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中的原则,点位布设时应考虑噪声源及主要设备在厂内的分布情况。在厂界外距围墙1米,高度1.2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进行。
2、监测频次
在生产正常稳定情况下,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展开一次昼夜监测。
3、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为国产AWA6218A型噪声统计分析仪,监测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三)、无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布设在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7),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表7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3、监测频次
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甲烷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
表8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四) 有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气口处。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7-1),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表7-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3、监测频次
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甲烷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恶臭排放口(F1)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详见表8-2。
表8-2有组织评价标准一览表
(五)厂界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1、监测点位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于污水处理厂上游500米及入河排污口下游1000米各设置一监测点。
2、监测项目
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见表9)
表9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3、监测频次
根据表9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常规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及特征指标(余氯)每年丰、枯、平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2、达板镇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
(一)污水监测
1.监测点位
在污水厂排放口布设一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我单位本年度共开展流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20项污染物的自测工作。
3.监测频次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5),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
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采用在线自动监测,每2小时监测一次。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等7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7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污水进水口监测点位: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3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
表5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监测指标
及最低监测频次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表6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二)厂界噪声监测
1.监测点布设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中的原则,点位布设时应考虑噪声源及主要设备在厂内的分布情况。在厂界外距围墙1米,高度1.2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进行。
2.监测频次
在生产正常稳定情况下,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展开一次昼夜监测。
3.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为国产AWA5688型多功能声级计,监测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三)无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布设在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7),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表7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3.监测频次
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甲烷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四) 有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气口处。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8-2),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表8-2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3、监测频次
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甲烷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3。
表8-3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恶臭排放口(F1)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详见表8-4。
表8-4有组织评价标准一览表
(五)厂界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1.监测点位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于污水处理厂上游500米及入河排污口下游1000米各设置一监测点。
2.监测项目
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见表9)
表9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3.监测频次
根据表9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常规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及特征指标(余氯)每年丰、枯、平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九、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招标报名:
2024年03月05日09:00:00至2024年03月06日12:00:00。
竞价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12:00:00至2024年03月07日18:00:00。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东乡族自治县东美清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4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21.205:2010)进行投标竞价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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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项目 | ||
采购单位 | 东乡族自治县东美清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2024-0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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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4-03-05 09: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06 12: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3-06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3-07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项目001 | 2024-01 | 服务类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公告内容
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限额以下服务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东乡族自治县东美清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2024-01
三、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项目
四、招标内容:2024年度河滩、达板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及在线设备比对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16.8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项目实施方案:
1、东乡县河滩镇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
(一)污水监测
1、监测点位
在污水厂进水口和排放口布设各一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我单位本年度共开展流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20项污染物的自测工作。
3、监测频次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5),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
废水总排放口监测点位: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SS采用在线自动监测,每2小时监测一次。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等7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7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污水进水口监测点位: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3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
表5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处理量≥2万m³/d | 处理量<2万m³/d | ||
污水进水口 | 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 月 | 季度 |
废水总排放口 | 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 自动监测 | |
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 | 月 | 季度 | |
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 | 季度 | 半年 | |
烷基汞 | 半年 | 半年 | |
GB 18918 的表3中纳入许可的指标 | 半年 | 半年 | |
其他污染物c | 半年 | 两年 | |
a废水排入环境水体前,有其他排污单位废水混入的,应在混入前后均设置监测点位。 b总氮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前,按日监测。 c接纳工业废水执行的排放标准中含有的其他污染物。 | |||
注: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指标,须采取自动监测。 |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表6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 |
pH | 自动监测 | / | HACHsc200在线监测仪 |
BOD5 | 稀释与接种法 | HJ505--2009 | LRH-150生化培养箱 |
悬浮物 | 重量法 | GB11901--89 |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
CODcr | 自动监测 | / | CODmaxⅡ型化学需氧量监测仪 |
氨氮 | 自动监测 | / | (HACH)AmtaxInter2c型氨氮在线监测仪 |
流量 | 自动监测 | / | WL-1A1型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
六价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7467-87 | 分光光度计 |
动植物油 | 红外光度法 | HJ637-2012 | 红外测油仪 |
石油类 | 红外光度法 | HJ637-2012 | 红外测油仪 |
色度 | 稀释倍数法 | GB11903--89 | 具塞比色管 |
总氮 | 自动监测 | / | C310总氮在线监测仪 |
总磷 | 自动监测 | / | C310总磷在线监测仪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GB7494-87 | 分光光度计 |
粪大肠菌群 | 多管发酵法 | HJ/T347-2007 | 培养箱 |
总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7466--87 | 分光光度计 |
总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7475--87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总汞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 HJ694-2014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烷基汞 | 气相色谱法 | GB/T14204-1993 | 气相色谱仪 |
总砷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 HJ694-2014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总铅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7475--87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二) 厂界噪声监测
1、 监测点布设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中的原则,点位布设时应考虑噪声源及主要设备在厂内的分布情况。在厂界外距围墙1米,高度1.2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进行。
2、监测频次
在生产正常稳定情况下,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展开一次昼夜监测。
3、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为国产AWA6218A型噪声统计分析仪,监测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三)、无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布设在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7),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表7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a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半年 |
厂区甲烷体积浓度最高点b | 甲烷c | 年 |
a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通常位于靠近污泥脱水机房附近 b通常位于格栅、初沉池、污泥消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位置,选取浓度最高点设置监测点位。 c执行GB 18918的排污单位执行 | ||
注:废气中烟气参数和污染物浓度应同步监测。 |
3、监测频次
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甲烷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
表8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 |
氨 |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GB/T14679-93 | 分光光度计 |
硫化氢 | 气相色谱法 | GB/T14678-93 | 气相色谱仪 |
臭气浓度 |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GB/T14675-93 | / |
甲烷 | 气相色谱法 | CJ/T3037-95 | 气相色谱仪 |
(四) 有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气口处。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7-1),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表7-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恶臭排放口(F1)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半年 |
恶臭排放口(F1) | 甲烷 | 年 |
注:废气中烟气参数和污染物浓度应同步监测。 |
3、监测频次
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甲烷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 |
氨 |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GB/T14679-93 | 分光光度计 |
硫化氢 | 气相色谱法 | GB/T14678-93 | 气相色谱仪 |
臭气浓度 |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GB/T14675-93 | / |
甲烷 | 气相色谱法 | CJ/T3037-95 | 气相色谱仪 |
恶臭排放口(F1)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详见表8-2。
表8-2有组织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恶臭排放口(F1) | 氨(mg/m3) | 1.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恶臭排放口(F1)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2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恶臭排放口(F1) | 甲烷(最高体积浓度%) | 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恶臭排放口(F1) | 硫化氢(mg/m3) | 0.06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五)厂界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1、监测点位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于污水处理厂上游500米及入河排污口下游1000米各设置一监测点。
2、监测项目
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见表9)
表9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目标环境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地表水 | 常规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 特征指标a:重金属类、难降解的有机化合物、余氯b等 | 每年丰、枯、平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
海水 | 常规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 特征指标a:重金属类、余氯b等 | 每年大潮期、小潮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
a适用于接收和处理相关废水较多的情况,可根据接受的废水情况确定具体监测指标。 b适用于采用含氯化学品对污水进行消毒的情况。 |
3、监测频次
根据表9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常规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及特征指标(余氯)每年丰、枯、平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2、达板镇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
(一)污水监测
1.监测点位
在污水厂排放口布设一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我单位本年度共开展流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20项污染物的自测工作。
3.监测频次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5),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
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采用在线自动监测,每2小时监测一次。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等7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7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污水进水口监测点位: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3项采用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
表5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监测指标
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处理量≥2万m³/d | 处理量<2万m³/d | ||
污水进水口 | 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 月 | 季度 |
废水总排放口a | 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b | 自动监测 | |
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 | 月 | 季度 | |
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 | 季度 | 半年 | |
烷基汞 | 半年 | 半年 | |
GB 18918 的表3中纳入许可的指标 | 半年 | 半年 | |
其他污染物c | 半年 | 两年 | |
废水总进口b | 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 | 季度 | |
雨水排放口 |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 月d | |
a废水排入环境水体前,有其他排污单位废水混入的,应在混入前后均设置监测点位。 b总氮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前,按日监测。 c接纳工业废水执行的排放标准中含有的其他污染物。 d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月监测。如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 |||
注: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指标,须采取自动监测。 |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表6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 |
pH | 自动监测 | / | ASP660F96在线监测仪 |
BOD5 | 稀释与接种法 | HJ505--2009 | 培养箱、滴定管 |
悬浮物 | 重量法 | GB11901--89 |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
CODcr | 自动监测 | / | CODmaxⅡCOD分析仪 |
氨氮 | 自动监测 | / | AmtaxInter2c氨氮分析仪 |
流量 | 自动监测 | / | 九波明渠监测仪 |
六价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7467-87 | 分光光度计 |
动植物油 | 红外光度法 | HJ637-2018 | 红外测油仪 |
石油类 | 红外光度法 | HJ637-2018 | 红外测油仪 |
色度 | 稀释倍数法 | HJ1182-2021 | 具色比色管 |
总氮 | 自动监测 | / | C310TP总氮在线分析仪 |
总磷 | 自动监测 | / | C310TN总磷在线分析仪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GB7494-87 | 分光光度计 |
粪大肠菌群 | 多管发酵法 | HJ/T347-2007 | 培养箱 |
总铬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977-2018 | 分光光度计 |
总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7475--87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总汞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 HJ694-2014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烷基汞 | 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度法 | GB/T14204-1993 | 手动烷基汞分析仪 |
总砷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 HJ694-2014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总铅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7475--87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二)厂界噪声监测
1.监测点布设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中的原则,点位布设时应考虑噪声源及主要设备在厂内的分布情况。在厂界外距围墙1米,高度1.2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进行。
2.监测频次
在生产正常稳定情况下,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展开一次昼夜监测。
3.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为国产AWA5688型多功能声级计,监测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三)无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布设在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7),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表7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a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半年 |
厂区甲烷体积浓度最高点b | 甲烷c | 年 |
a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通常位于靠近污泥脱水机房附近 b通常位于格栅、初沉池、污泥消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位置,选取浓度最高点设置监测点位。 c执行GB 18918的排污单位执行 | ||
注:废气中烟气参数和污染物浓度应同步监测。 |
3.监测频次
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甲烷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 |
氨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533-2009 | 分光光度计 |
硫化氢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GB/T14678-93 | 分光光度计 |
臭气浓度 |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GB/T14675-93 | / |
甲烷 | 气相色谱法 | CJ/T3037-95 | 气相色谱仪 |
(四) 有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点位布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气口处。
2、监测项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要求(见表8-2),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
表8-2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恶臭排放口(F1)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半年 |
恶臭排放口(F1) | 甲烷 | 年 |
注:废气中烟气参数和污染物浓度应同步监测。 |
3、监测频次
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甲烷的监测频次为1次/年。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3。
表8-3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 |
氨 |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GB/T14679-93 | 分光光度计 |
硫化氢 | 气相色谱法 | GB/T14678-93 | 气相色谱仪 |
臭气浓度 |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GB/T14675-93 | / |
甲烷 | 气相色谱法 | CJ/T3037-95 | 气相色谱仪 |
恶臭排放口(F1)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详见表8-4。
表8-4有组织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恶臭排放口(F1) | 氨(mg/m3) | 1.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恶臭排放口(F1)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2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恶臭排放口(F1) | 甲烷(最高体积浓度%) | 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恶臭排放口(F1) | 硫化氢(mg/m3) | 0.06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五)厂界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1.监测点位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于污水处理厂上游500米及入河排污口下游1000米各设置一监测点。
2.监测项目
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见表9)
表9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目标环境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地表水 | 常规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 特征指标a:重金属类、难降解的有机化合物、余氯b等 | 每年丰、枯、平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
海水 | 常规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 特征指标a:重金属类、余氯b等 | 每年大潮期、小潮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
a适用于接收和处理相关废水较多的情况,可根据接受的废水情况确定具体监测指标。 b适用于采用含氯化学品对污水进行消毒的情况。 |
3.监测频次
根据表9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常规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及特征指标(余氯)每年丰、枯、平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九、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招标报名:
2024年03月05日09:00:00至2024年03月06日12:00:00。
竞价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12:00:00至2024年03月07日18:00:00。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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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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