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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木兰”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ZB-202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木兰”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2】88号文件《关于“平安木兰”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拨付 。招标人为木兰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安木兰”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数据采集系统:包括电子围栏8套及配套服务器及管理平台。位置为:满天与庆安交界、东兴镇南、与宾县交界的新江桥、木兰与通河交界、新甸道口、吉兴叉道、北出城建国方向、利东镇。
2、治安监控系统:包括前端设备。AR高点5处、人脸识别摄像机25处、微卡口摄像机15处、结构化摄像机45处。
3、视频智能分析平台:木兰县全县疫情防控和数据采集于一体的平台。
4、数字集群通迅系统: 350兆基站1处、手台60台。
5、电子数据采集系统: 包括采集设备及配套采集软件。
6、物证保管中心。
7、情指合成作战中心:包括会商区、数据研判区、联席区、维稳专班情报研判区、情指中心指挥调度区。
8、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
9、数据中心环境管理系统。
10、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7日。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数据采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电子数据采集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电子物证保管系统,情指合成作战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中心环境管理系统,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8元。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3年05月-2023年07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3个月(2023年05月-2023年07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
(4)信誉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17时至2023年09月0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9时3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需在开标半个小时内,将与网上递交文件一致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一份,发至邮箱:hljchengjin@163.com。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 。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 标 人:木兰县公安局  
地    址:木兰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黑龙江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金色黎明小区B座701(仅限办公地点)
联 系 人:宿女士
电    话:13019008935
邮    箱 :hljchengjin@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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