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控规修编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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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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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控规修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控规修编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控规修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工作安排,乐清市滨江新区指挥部将对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进行控规修编。本次修编,根据乐清市滨江大道沿线整体风貌规划及节点城市设计的工作思路进行修编的。因此,需要熟悉城市设计思路以及了解乐清本土情况的单位承担本次控规修编工作。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乐清市滨江大道沿线整体风貌规划及节点城市设计项目的中标单位对城市设计的思路及重点最为了解,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作为本地规划设计院,参与编制乐清市大部分的城乡规划项目,熟悉本地情况;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可以优势互补,更好的为项目服务。基于上述原因考虑,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进行谈判,由其承担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34-136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22日 至 2022年12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乐清市柳市镇沿江大道50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7571331
传 真: 0577-57571325
地 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332.9 KB
采购人: 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控规修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控规修编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控规修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工作安排,乐清市滨江新区指挥部将对乐清市滨江新区启动区进行控规修编。本次修编,根据乐清市滨江大道沿线整体风貌规划及节点城市设计的工作思路进行修编的。因此,需要熟悉城市设计思路以及了解乐清本土情况的单位承担本次控规修编工作。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乐清市滨江大道沿线整体风貌规划及节点城市设计项目的中标单位对城市设计的思路及重点最为了解,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作为本地规划设计院,参与编制乐清市大部分的城乡规划项目,熟悉本地情况;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可以优势互补,更好的为项目服务。基于上述原因考虑,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进行谈判,由其承担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34-136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22日 至 2022年12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乐清市柳市镇沿江大道50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7571331
传 真: 0577-57571325
地 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332.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