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 2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设计文件 (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设计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
2、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分)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3分) 4.与周边环境与建筑的协调性。(2分) |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2分) |
4、绿色设计(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节能(建筑节能)措施。(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 组织方案 (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拟派本项目人员: (1)每提供一名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2)每提供一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上述人员(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社保证明(至少为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资料。同一人员仅计取一次得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2020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输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0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输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每提供一个业绩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供电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8)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皆不重复计算。 |
评标办法说明: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