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钢筋采购招标文件二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邮箱: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
钢筋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5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一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条、招标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编制的主要内容
2、投标费用:
3、招标文件的发放
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
5、投标答疑
6、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7、技术要求: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第六条、验收
第七条、开标与评标
第八条、授予合同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商务标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承诺书
五、报价一览表
六、公司证件资料
七、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八、投标人已签订合同情况
九、其他资料
附件二:合同条款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钢筋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标书认购: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5 月23日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经理部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5月29日00: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 05月29日 11:00 时。
3、开标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部。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投标截止前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1601980780@qq.com
第一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项目名称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 | |
工程概况 | 建设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 资金来源:申请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学费、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 |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部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东方红校区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箱:1601980780@qq.com | |
招标代理 | / | |
招标承包范围 | 承包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钢筋 | |
质量标准 | 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合格产品,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且满足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 | |
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 |
领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 |
投标最高价 | 含税总价 2703795.86 元 | |
投标截止 |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送达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经理部 | |
开 标 | 时间:2024 年05 月29日 | |
评标会 | 时间:2024年05月29日,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经理部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 个日历天 | |
其他事项 | 详见本招标文件 |
第二条、招标的内容和范围
供应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所有钢筋。
第三条、承包方式
以综合单价方式承包(钢筋价格参考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建筑钢筋价格的同厂家、同品规最后一次网价为基价,钢筋结算单价为送货当天当时网上发布的基价+ 元,(如星期六或星期天送货,则星期六对应本周星期五网上价,星期天对应下周星期一网上价;如网上没有单价或者没有名称依序按网上公布所有厂家最低单价执行。) 或者在送货前双方根据市场钢筋行情议价,最终的结算单价必须经双方授权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四条、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编制的主要内容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部分合订为壹本)
1)、投标文件商务标包括(壹式贰份,壹正壹副):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函
(5)报价一览表
(6)公司证件资料(如有)
(7)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8)投标人已签订合同情况
(9)其它资料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的发放
凡接到投标邀请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复印件于2024年 1月31日前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
本工程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基础,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须知和项目。如果投标人的标书不能满足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则可视为不确定标书,招标方有权不予受理。
5、投标答疑
1)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口头解释与澄清,并进行补充说明和答疑。必要时将根据解答纪要整理成招标文件补充件,发送到各投标单位。
2)除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单位也应通过现场勘查、自行了解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有关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 、税收属地化等。
6、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书应按本招标书有关条款和附件一所列内容、格式要求编制。投送的标书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袋中密封,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印章,否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将盖章并密封后的投标书递交招标单位。
3)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经理部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2:00时前
4)要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补充、修改投标书有效。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而且在该时间之前投标单位也未以任何可视为依据的形式告知招标单位原因并征得同意者,一律视为弃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不再予以接受。
7、技术要求:
按国家标准: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且满足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
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第五条、款项支付
1、预付款的额度: 按合同条款执行。
2、预付款的预付办法:按合同条款执行。
3、预付款的扣回: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六条、验收
1、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出厂质量证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抄件必须加盖供货公章),随货同行并与现场到货实物一致。若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文件,或混凝土吊牌不齐全,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甲方指定姓名:廖欢,手机号码: 18874298690 作为该项目的收货人。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则因此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验收按方执行:
1)钢筋供货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抽检的供应量按实计算,以体积T(吨)为单位。
2)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钢筋运输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2%),则该批次供应,按当次供应的钢筋按抽检到的比例计算。
第七条、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时无须邀请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招标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拆封。
3)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记的;
(2)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名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评标
1)评标内容保密: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人泄露。
2)投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出的须澄清事项进行答复、磋商。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在评标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优惠条件进行比较,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7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50分。 |
2 | 证件资料 | 20 | 未提相关合格证件每项扣5分,最高扣10分。 |
未提供作业人员证书的每项扣2分,最高10分。 | |||
3 | 投标书编制 | 10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 |
合计 | 100 |
说明:1、分标段评分统分。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
2、上表中按评委会集体评议意见统一计分。
第八条、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书
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组成部分。
2、合同协议签署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前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3、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额度:按合同条款执行。
4、合同条款:详见附件二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商务标格式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
大楼项目
钢筋采购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函
(5)报价一览表
(6)公司证件资料(如有)
(7)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8)投标人已签订合同情况
(9)其它资料
一、投标函
致: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报价一览表所承诺的投标报价,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对上述内容完全响应。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贵司所提供的混凝土采购同和的约定与贵司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交货。保证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
7、招标人对材料标准如有调整或招标范围的变化,我方同意中标价格按招标人认可的材料价、范围进行调整。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四、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司对参与 项目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
2、我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若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履行中标人的义务;中标后,不得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
4、严格按照招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
5、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征得招标人认可,严格按程序办理;
6、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五、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保留两位小数)
名称 | 材质 | 规格 | 单位 | 月结单价 (含税) | 月结单价 (不含税) | 增值税 | 暂定数量 | 月结合价 (含税) | 月结合价 (不含税) | |
螺纹钢筋 Φ8E | HRB400 | 8E | 吨 | 13% | 151.24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10E | HRB400 | 10E | 吨 | 13% | 61.866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12E | HRB400 | 12E | 吨 | 13% | 88.979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14 | HRB400 | Φ14 | 吨 | 13% | 21.862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20 | HRB400 | Φ20 | 吨 | 13% | 89.189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25 | HRB400 | Φ25 | 吨 | 13% | 315.252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28E | HRB400 | Φ28E | 吨 | 13% | 0.262 | |||||
合计 | 532.694 | |||||||||
说明 | 表中价格“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2024年2月23 日长沙地区价格为基价作为参考,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长沙地区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钢材的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的最后一次网价(周六参照周五,周日参照周一,节假日参照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最后一次网价)为基准价月结上浮 元/吨。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名称 | 材质 | 规格 | 单位 | 现款单价 (含税) | 现款单价 (不含税) | 增值税 | 暂定数量 | 现款合价 (含税) | 现款合价 (不含税) | |
螺纹钢筋 Φ8E | HRB400 | 8E | 吨 | 13% | 151.24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10E | HRB400 | 10E | 吨 | 13% | 61.866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12E | HRB400 | 12E | 吨 | 13% | 88.979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14 | HRB400 | Φ14 | 吨 | 13% | 21.862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20 | HRB400 | Φ20 | 吨 | 13% | 89.189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25 | HRB400 | Φ25 | 吨 | 13% | 315.252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28E | HRB400 | Φ28E | 吨 | 13% | 0.262 | |||||
合计 | 532.694 | |||||||||
说明 | 表中价格“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2024年2月23 日长沙地区价格为基价作为参考,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长沙地区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钢材的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的最后一次网价(周六参照周五,周日参照周一,节假日参照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最后一次网价)为基准价,现款下浮 元/吨。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公司证件资料
七、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文字或框图说明)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八、投标人已签订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九、其他资料
附件二: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
钢筋采购合同
甲方: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
钢材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需方):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9143000018376036XT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788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号:368100100100222027
供货单位(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资质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资质专业及等级: /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周杰。
乙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变更后【 5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
1.2工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东方红校区内)
第二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2内部中标通知书;
2.3内部投标书及附件;
2.4除总包合同价款和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合同标的物
名称 | 材质 | 规格 | 单位 | 月结单价 (含税) | 月结单价 (不含税) | 增值税 | 暂定数量 | 月结合价 (含税) | 月结合价 (不含税) | |
螺纹钢筋 Φ8E | HRB400 | 8E | 吨 | 13% | 151.24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10E | HRB400 | 10E | 吨 | 13% | 61.866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12E | HRB400 | 12E | 吨 | 13% | 88.979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14 | HRB400 | Φ14 | 吨 | 13% | 21.862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20 | HRB400 | Φ20 | 吨 | 13% | 89.189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25 | HRB400 | Φ25 | 吨 | 13% | 315.252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28E | HRB400 | Φ28E | 吨 | 13% | 0.262 | |||||
合计 | 532.694 | |||||||||
说明 | 表中价格“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2024年2月23 日长沙地区价格为基价作为参考,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长沙地区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钢材的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的最后一次网价(周六参照周五,周日参照周一,节假日参照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最后一次网价)为基准价月结上浮 元/吨。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名称 | 材质 | 规格 | 单位 | 现款单价 (含税) | 现款单价 (不含税) | 增值税 | 暂定数量 | 现款合价 (含税) | 现款合价 (不含税) | |
螺纹钢筋 Φ8E | HRB400 | 8E | 吨 | 13% | 151.24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10E | HRB400 | 10E | 吨 | 13% | 61.866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12E | HRB400 | 12E | 吨 | 13% | 88.979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14 | HRB400 | Φ14 | 吨 | 13% | 21.862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20 | HRB400 | Φ20 | 吨 | 13% | 89.189 | |||||
螺纹钢筋 HRB400E Φ25 | HRB400 | Φ25 | 吨 | 13% | 315.252 | |||||
螺纹钢筋 HRB400 Φ28E | HRB400 | Φ28E | 吨 | 13% | 0.262 | |||||
合计 | 532.694 | |||||||||
说明 | 表中价格“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2024年2月23 日长沙地区价格为基价作为参考,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长沙地区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钢材的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的最后一次网价(周六参照周五,周日参照周一,节假日参照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最后一次网价)为基准价,现款下浮 元/吨。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
4.1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盘螺、螺纹钢、高线、圆钢执行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
4.2每批次钢筋进场时须同时提供相关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材质证明书(包括铭牌)。
第五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6.1乙方送货。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2运输方式:汽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到货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人以下表为准: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
甲方 | 廖欢 | 18874298690 | |
甲方 | 张文谦 | 13786406707 | |
乙方 |
如遇双方变更联系人,需在下一次要求供货前书面通知对方。
非指定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签收的,不得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6.4现场卸货由 乙方 负责,甲方配合。
6.5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甲方在收货时进行过磅核查,如乙方单次供货重量误差在±2‰以内(含)按乙方出库磅单计量;如误差超过±2‰则按甲方地磅过磅计量。若有异议,以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过磅重量计量。
6.6自甲方签收产品时起,产品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第七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八条 货物验收
8.1数量的确认:由甲方现场的签收人员和乙方供货人员进行会签,并且同时附上相关影像资料(如:送货的车辆、卸货的地点及验收人员的照片,且在照片上标注时间和施工具体部位等),再加上过磅材料的磅单,依据以上材料,由甲方料账员办理验收单。影像资料、验收单据或过磅单作为一份完整的结算附件。
8.2验收时间:甲方收到产品后【3】日内组织验收。
8.3验收方法:由甲方材料部门对进场材料数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材料质量存在争议的,可由甲方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相应责任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分批次供货,应向甲方提供其分批次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产品合格资料、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发票一起交付甲方。
第九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支付
9.1 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长沙地区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钢材的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的最后一次网价(周六参照周五,周日参照周一,节假日参照最近一个工作日的最后一次网价)为基准价月结上浮 元/吨,现结下浮 元/吨作为钢材含税结算单价,税率13%。如长沙市场网上没有单价或者没有名称,依序按网上公布所有厂家最低单价执行。该综合单价包括当不限于钢材出厂原价(包含五金配件)、运杂费、损耗费(包含但不限于场外运输损耗费、意外损耗费、安装过程中的损耗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包装费、装车费、保险费、风险费(包含不限于运输风险、意外风险)、资料费(包括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送检相关资料)、检验费(为建筑钢材送至本项目工地之前的所有检测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需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含货到工地后的卸车费。如果单价的调整涉及增值税发票记载项目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增值税发票,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9.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如果属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延期,遇材料价格上涨时,甲方只认可约定交货日的基准价;遇材料价格下跌时,按交货时的基准价结算。
9.3产品货款的结算以月作为结算周期,结算周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预付款30%。每月30日前双方办理完结算且采购方收到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月结算货款的100%,优先从预付款中扣除。按现结算:每批次货物进场需方签收后,双方办理完结算且采购方收到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货款的 100%,优先从预付款中扣除。
因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或单价等因素发生变更引起合同总价超过原合同暂定总价时,需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超过资金部分不予支付。
9.4货款的支付:以银行转账或供应链金融(官网:www.ccbscf.com)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单笔付款超过50万元,采用供应链方式支付。
9.5本工程无履约保证金。
9.6税票要求
9.6.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后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货清单)。并确保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与距离发票开具日期在【 20 】天内。
9.6.2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且发票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则按无效票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发票,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6.3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9.6.4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6.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9.6.6发票须注明
名称: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9143000018376036XT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788号
电话号码:0731-85628983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3681 0010 0100 2220 27
备注栏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施工项目
项目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东方红校区内)
第十条 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材料设备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所需货物数量减少,双方按甲方实际签收货物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本合同第九条约定为准),若此种情形发生在货物已交付至现场之后,多余货物由甲方退回乙方,甲方可按实际需求确认货物数量。退回货物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乙方系专业供应商,多余货物退回可自行处置不至产生损失,故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制或特殊产品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甲方退回的货物,且不得以此追究甲方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1.1甲方在验收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1.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1.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2.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2.1.1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施工场地。
12.1.2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及支付货款。
12.1.3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材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合格后,给送货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实行一车一单制。
12.1.4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1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2.2.1对需要送检的材料,乙方必须配合提供送检样品并送检合格。
12.2.2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材料生产供应任务。
12.2.3车辆进出要听从甲方现场指挥,应保证进出车辆不对施工现场造成污染,乙方工作人员要服从甲方现场相关管理规定。
12.2.4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如不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12.2.5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在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材料等事件,违反一次罚款【10000 】元,并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3.1甲方负责对本工程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监控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为乙方指定材料堆放区域。
13.2甲方负责协调、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13.3甲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事故救援。
13.4乙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规定,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不准带家属及小孩进入现场。
13.6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按甲方指定区域进行堆放,分规格堆码整齐,保持场地整洁、卫生。
13.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13.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整改并反馈。若未按相关要求,甲方将按文明施工及管理办法中相应条款给予处罚,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处理费用及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乙方的违约责任
14.1.1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钢材,保证工地需求,乙方无权干涉。
14.1.2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数量要求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按该批次货款的【 5 】%/天计算逾期交货违约金。
14.1.3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的7天内完成退换,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误工损失。如甲方已接货,则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14.1.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4.1.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1.6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1.7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4.2甲方的违约责任
14.2.1甲方依据供货计划需要乙方供货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5.2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5.2.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15.2.2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及在途材料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2.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
15.2.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
15.2.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甲方指示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15.2.6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乙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5.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60】天或累计超过【60】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保险
16.1乙方必须为自聘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进入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必须将已办理相关保险凭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如果查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并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16.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
17.1乙方应加强对送货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如在运输和卸货过程中出现车辆故障、交通安全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与争议解决
18.1甲方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可顺延付款时间【15】天,期间乙方无权停止供货。若超过【15】天,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双方应另行协商付款时间,若超过另行约定的付款时间,甲方仍不能付款,双方仍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催告,甲方仍不支付,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每月一分二(单利)利息标准,按欠付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所欠货款总金额的10%。
18.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3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后期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9.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
19.2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特别约定
根据乙方的请求与承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凡合同中与特别约定有抵触的地方,均以特别约定为准。
关于材料款中间支付与竣工结算时的结算款支付,双方约定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拔款也应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补充条款
/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到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售后服务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当全部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开户证明
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物资验收单
附件5:材料款支付申请单
附件6:材料款结算单
附件7:廉洁协议书
附件8:反贿赂陈述、保证及承诺函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开户证明
附件3:法人身份证
附件4: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 | ||||||||||
物 资 验 收 单 | |||||||||||
HCZS 0000000 | |||||||||||
供应商名称: | 年 月 日 | 计划单号: | |||||||||
物资类别: | 单位 | 数 量 | 金 额 | 有无材料质量证明 | ① 物 资 部 留 存 ② 财 务 核 算 联 ③ 对 账 联 | ||||||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计划数 | 实收数 | 不含税 单价 | 不含税 总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
合计金额(大写): | 计划人签名: | 质量员签名: | |||||||||
备注 | |||||||||||
财会主管 物资主管 料账 验收 采购 |
附件5:
材料支付款申请单
编号:
申请批次:第 次 编号:
材料名称 | 申请月份 | ||
致: 一、申请支付理由 1、我方已按贵部要求供货,保证工程进度; 2、按照分供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已达到付款条件; 3、质量文件齐全,质量合格。 二、申请支付金额 1、小写:¥ 2、大写:人民币 三、附件 1、 厂家或经销商(公章): 代 表 人 (签字):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6
材料款结算单
编号:
项目名称 | 时 间 | ||||
供方单位 | 分包内容 | ||||
金额(元) | 备注 | ||||
班组报审价 | ¥ | ||||
总包单位或项目经理部 审核意见 | 商 务 部 | 签字: 年 月 日 | |||
物资设备部 | 签字: 年 月 日 | ||||
工 程 部 | 签字: 年 月 日 | ||||
技术质安部 | 签字: 年 月 日 | ||||
综合办公室 | 签字: 年 月 日 | ||||
财 务 部 | 签字: 年 月 日 | ||||
累计已支付 分包合同款 | (财务部填报) | ||||
最终应支付 分包合同款 | (财务部填报) | ||||
项目经理审批 | 签字: 年 月 日 | ||||
分承包商代表确认 |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适用于项目工程最终内部结算。
附件7
廉洁协议书
发包单位: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在项目施工中甲乙双方各级管理人员能保持廉洁从业,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优质、员工优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廉洁协议》,并以此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从业行为准则。
一、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双方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监督、举报在工程建设中的不廉洁行为,双方必须遵守“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不得以贿赂、欺诈、强迫等行为或手段损害对方利益。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费和收受回扣,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的可能对公正执行管理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外出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与乙方人员在一起赌博。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建设和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八、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九、甲方、乙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之行为者,应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对方主要领导反映。甲方对能严格遵守廉洁协议并抵制各类违规行为的乙方,甲方予以表扬,并在公司年底分供分包商合格名录库统计时优选考虑,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将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在实际操作中,经双方协商予以完善。
十一、本《廉洁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签订壹拾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8
反贿赂陈述、保证及承诺函
致: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呈: 首席合规官
鉴于,[ ](以下称“我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教学科研大楼项目钢筋采购合同]事宜(以下称“此交易”)协商一致,我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并就此交易订立了[钢筋采购合同](“此协议”)。在此我公司和湖南建工集团就此交易和此协议作出如下陈述、保证和承诺,本函构成此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反贿赂陈述与保证
1.1. 我公司、我公司任何子公司[或关联方]或任何董事、管理人员、代理、员工,或任何其他以我公司、我公司任何子公司[或关联方](单独或共同均称“我方”)名义行事的人,均从未违反并将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164条、389条、391条、392条及39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和第10条,以及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或在任何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任何其他适用的地方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合称“反贿赂法”)。
1.2. 我公司将以本公司而非他人代理的身份根据本协议收取报酬,并且该等报酬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支付、转让或与其分享,但支付合法费用和开支除外。
2. 反贿赂承诺
2.1. 我方承诺不得(a) 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政府官员提供、支付、赠与礼品或任何有价值之物,包括回扣,从而不正当地影响该政府官员或为了获取不当利益,或(b)承诺作出上述行为,或(c)授权作出任何上述行为,或(d)作出任何其他会导致此函1条下之陈述与保证虚假或不准确的行为。
2.2. 我方不知晓其任何员工、代理或销售代表向政府官员提供、支付、赠与礼品或任何有价值之物,或承诺或授权作出以上任何行为,为以下目的:
(A) (1)影响该政府官员的任何公职行为或决定;(2)引诱该政府官员履行或不履行其法定职责;(3)获得任何不当好处,或(4)引诱该政府官员影响任何政府机构的行动或决定,或者(B)协助湖南建工集团、其任何股东、子公司或关联方或我方获取或保留商业机会,或者给予湖南建工集团、其任何股东、子公司或关联方或我方商业机会。
2.3. 我方在此承诺并同意(a)及时回应贵司或其审计师、法律顾问发出的任何有关上述1条下陈述与保证的通知,并提供合理具体的信息;(b)在贵司或其审计师、法律顾问要求下提供证明其回应的书面文件。
2.4. 在[钢筋采购合同]有效期内,代表我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或法定代表人应当每两年签署一份基于本政策附录C-2格式的合规证书并向湖南建工集团提交该证书。
就此反贿赂陈述、保证及承诺函而言,“政府机构”一词是指中国或外国的(中央或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代理机关或执行部门,包括政府所有或控制的任何实体或企业, 任何执政党,或者公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等。
就此反贿赂陈述、保证及承诺函而言,“政府官员”一词是指任何(1)通过竞选或被任命在中央或地方立法、行政或司法政府系统中担任职务的人;(2)为政府机构或私人企业行使公共职能的人(例如,国营航空公司或其它公司的官员);为政府机构行使政府职能的官员、雇员或其他人,包括虽不受雇于政府但却为或替政府办事的人,例如为协助特定项目或合同而受聘的私人建筑师、工程师或顾问;(3)公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的官员或代理;(4)政党的官员或代理;或(5)政界职位的候选人。
我公司同意绝对遵守反贿赂法对于贵司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贵司发现我公司有任何违反贵司《诚信合规政策和程序》或反贿赂法的行为,湖南建工集团可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终止本协议。
承诺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书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公司公章:
签 发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