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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工程检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工程检测,已由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3]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工程检测;
(2)建设规模:门诊医技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3099.55m²,地上建筑面积60323.83m²,地下建筑面积42775.72m²。其中包括1#门诊医技综合、5#高压氧仓供氧站、6#垃圾暂存处、污水处理、7#门卫、8#门卫、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3)建设地址:元氏县龙河新区昌盛街289号;
(4)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至工程完工及服务范围内检测工作完成并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且满足招标人常规项目检测需求;
(二)招标范围:依据设计图纸要求,对本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建筑门窗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厂内道路、管网等全部检测工作,提供与本项目检测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且满足招标人常规项目检测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项目、建筑门窗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钢结构检测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室内环境检测项目);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需包含绿色建筑检测项目及相关参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分散+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7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311-6812414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311-86780078。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23  日00时00分至2024 年 5 月29  日23 时59分,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6月 18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特 别 提 示 :参 加 石 家 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的 各 方 主 体 , 登 录 石 家 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110.249.147.67/G2/)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 的无需再次注册 ,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元氏县常山路 143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麓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北路3号上河原著小区23号住宅楼02单元0104 室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311-86780078  1302860521
招标文件如下:
工程检测.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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