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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童装城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童装城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二四年五月
 
 
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童装城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对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童装城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童装城结构加固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大道北83号五号小镇五楼沙东有利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沙河濂泉路21号。
四、项目概况: 
沙东有利服装批发北城童装城(以下简称“该建筑”)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沙河濂泉路21号。据悉,该建筑1~9×C~2/F轴区域建于 90年代,A~C轴区域为后期加建钢结构部分。该建筑为一栋地上五层建筑,其中首~四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五层为后期加建楼层,局部为钢框架结构、局部为砌体结构,屋面局部加建钢棚,建成总高度为16.45m,总建筑面积为6267平方米。该建筑主体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筋混凝土梁、板、钢柱、钢梁、组合楼板以及承重墙体共同承重,基础为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该房屋首~三层使用用途为商铺,目前空置;四~五层使用用途为办公楼,目前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固仅对首层~二层C轴至2/F轴、三层~四层C轴至F轴钢筋混凝土梁板柱进行加固处理。该建筑钢结构部分、五层及屋面局部加建不在此次加固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3,040,113.34元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童装城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负责本项目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项目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协助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如有需要);
2)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
3)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4)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合同总价控制在本项目中标价内)。
2.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结算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为准,如果审核后总价高于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若审核价低于中标价,则按审核后的总价结算。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的结算审核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此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注:施工工作包括:
a.拟对首层~二层C轴至2/F轴、三层~四层C轴至F轴钢筋混凝土梁板柱进行加固处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b.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c. 本项目以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包干价。
d.上述工作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规模:同“项目概况”。4、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040,113.34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1,300.00元,施工费(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948,813.34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1日。
2、投标登记日期: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登记注意事项: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加盖公章)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拟委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复印件);
⑥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复印件;
⑦拟委托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
⑧投标及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二),登录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iheng.cn/)“招标信息-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投标及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二)》。
投标登记成功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14时30分;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大道北83号五号小镇五楼沙东有利集团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4.2施工单位资质: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6、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组成,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需求范围和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概算(建安费)不超施工费中标价,施工图预算不超概算(建安费),如施工图预算超出概算(建安费)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建安费)(发包人增加的指令变更除外)。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7270105
地址: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和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十五、其他:
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前期咨询单位:无。
注释: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 标 人: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5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等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最新规定:中标后将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积极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和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一年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童装城结构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
(2)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联合体任一方发生违法违规或者违约行为时,其他方应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童装城结构加固改造工程(图纸+概算)2024.4.26(4).rar 
招标公告(20240520)发布稿.doc 
招标文件(20240520)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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