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治水提质购买服务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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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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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2016年治水提质购买服务
*采购人名称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
*财政预算限额(元)
1300000
项目背景
为推进福田区治水提质工作,顺利完成市、区的各项考核任务,特引入专业机构参与我区治水提质相关的各项准备及管理等工作,以协助福田区治水工作的开展。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求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要求: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合同签订后 12个月内,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地点:
3.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两周内支付合同价的50%;
2)完成一年服务时间支付剩余40%的款项;
3)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后支付10%的余款。
4. 关于验收
□标准:
4.1…
4.2…
■自定:采取绩效考核,考核合格即为通过验收。
其他要求
评标信息
1、权重范围
2、具体细则
附件
购买服务20160810 (1)0.doc
2016年治水提质购买服务
*采购人名称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
*财政预算限额(元)
1300000
项目背景
为推进福田区治水提质工作,顺利完成市、区的各项考核任务,特引入专业机构参与我区治水提质相关的各项准备及管理等工作,以协助福田区治水工作的开展。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求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2016年治水提质购买服务 | 36个月 | | 1300000/年 |
2 | | | | |
… | | | | |
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标注 | 其他说明 | ||
1 | 项目概况(必选) | 根据《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例会会议纪要》(38号),明确“由智晟、家宝同志牵头,区环水局、编办、财政局负责,梳理明确三防、地防、治水提质等重要指挥部工作职权,结合本单位现有人员情况,根据具体事项进行购买服务,满足辖区防汛、治水等重点工作需要。”为推进福田区治水提质工作,顺利完成市、区的各项考核任务,本次招标专业人员参与我区治水提质相关的各项准备及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治水提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区的各项考核任务。 | | | ||
2 | 服务要求(必选) | (1)熟悉福田区的概况,主要包括自然概况、社会经济概况等。 (2)了解市、区各级的相关政策、文件及考核等要求,熟悉福田区治水提质工作的建设任务。 (3)立足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坚持贯彻水生态文明的要求及五大发展理念,做到工作思路清晰、任务重点明确、措施方式可行。 (4)了解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各职能处室及时沟通,要明确分工。 (5)要加强协调,要发挥环水局各相关处室的信息优势,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料,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高效推进工作。 | | | ||
3 | 人员要求 | (1)人数:提供至少6名项目团队成员 (2)人员素质:至少具有给排水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且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档案人员具有档案馆员资格。 | | | ||
4 | 服务期限(必选) | (1)36个月(2016.1.1至2018.12.31),已于2016.1.1聘请部分专业人员开展工作,中标单位中标后补充完成工作。 (2)业主根据服务完成情况可延长服务期限至36个月,服务费用按照中标价/12×服务期限。 | | | ||
5 |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 | | | ||
6 | 成果要求(可选) | (1)承担文秘、协调、联络、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2)承担技术方案的审查和效果评估,对外技术交流方案的统筹等工作。 (3)承担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手续办理及审查工作,对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工程实施现场管理及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工作。 | | | ||
7 | 其他要求(可增加或删除) | | | | ||
…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 | |
特别要求 | ■无□有 |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 | |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要求: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合同签订后 12个月内,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地点:
3.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两周内支付合同价的50%;
2)完成一年服务时间支付剩余40%的款项;
3)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后支付10%的余款。
4. 关于验收
□标准:
4.1…
4.2…
■自定:采取绩效考核,考核合格即为通过验收。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特定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评标信息
1、权重范围
商务 | 服务 | 价格 |
10-30分 | ≤50分 | ≥20分 |
2、具体细则
评分项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30 | ||||||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报价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的80%时(如财政预算为100万,则报价低于80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对成本构成进行介绍,并要求投标方用书面的形式进行低价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如投标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或不按要求提供低价说明,可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则另行选择供应商。 | |||||||
二、服务部分 | 4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评审项目二选一) | 客观性响应(可选) | 重要服务要求 | ≤40 | ■不选 | 0分 | ||
□选分 | 评审标准:每 项负偏离,扣 分; 注有▲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要求。 指引:扣分范围:按照重要技术参数评分分值除以重点技术参数条款数量平均分配分值。 | ||||||
一般服务要求 | ■不选 | 0分 | |||||
□选分 |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指引:扣分范围:一般技术参数评分每条扣分分值不得超过重要技术参数的扣分分值的50%。 | ||||||
备注:技术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指引:重要技术参数的分值不应超过客观性响应评分总分的40%; | |||||||
服务方案(可选) | 项目服务方案 | 10-15 | □不选 | 0分 | |||
■选分 15 | 对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15分; 第二名的,得 12 分; 第三名的,得 9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6 分。 指引:排名分档应依据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数量设置,即推荐n名供应商时,排名分档数量应不少于n+1。下同。 | ||||||
质量保障措施 | 2-5 | □不选 | 0分 | ||||
4 | 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4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2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1 分。 |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2-5 | □不选 | 0分 | ||||
5 |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4 分; 第三名的,得 3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2 分。 | ||||||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 | 3 | □不选 | 0分 | ||||
3 |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3 分; 第二名的,得 2.5 分; 第三名的,得 2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1.5 分。 | ||||||
管理制度 | 3 | □不选 | 0分 | ||||
3 |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3 分; 第二名的,得 2.5 分; 第三名的,得 2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1.5 分。 | ||||||
指引: 1、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2、采购单位提出的服务要求中,已逐条列明招标服务要求的,建议采购人按照具体评审的内容逐条设置方案评审标准,以保证需求跟评审内容的逐个对应、保证评审项目更具针对性。 | |||||||
2 |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 ≤10分 | ■不选 | 0分 | |||
□选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分; 第二名的,得 分; 第三名的,得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 ||||||
3 |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必选) | ≤10分 | □不选 | 0分 | |||
10 | 一、人员基本响应评审 对最低人数要求或最低人员素质要求的响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否则“最低人数要求或最低人员素质要求”单项不得分; 具体是指: (1)人数:提供至少6名项目团队成员 (2)人员素质:至少具有给排水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 证明文件: 1) 须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 须提供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3)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人员优于响应评审 在满足第一项要求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人数、素质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第一名的,得10分; 第二名的,得7分; 第三名的,得4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1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 ||||||
指引:特别项目可在此基础上另行增加评分项目,必须提供书面说明。 | |||||||
三、商务部分 | 3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有效业绩 | ≤10 | □不选 | 0分 | |||
10 | 1. 评审标准: 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以此类推。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 同类业绩指:水污染治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咨询 2) 项目采购内容为:咨询或设计 3) 项目采购金额为:300万及以上 4)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指引:编制“同类业绩”时必须与项目相符,其中“项目采购内容”不能限制甲方类别,“项目采购金额”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 | ||||||
2 | 履约评价 | ≤5 | □不选 | 0分 | |||
5 |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份评价书得 1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 5 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3 | 依法经营 | 诚信评审 | 5分 | 5 | 1. 评审标准 依据深财购[2013]27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诚信进行评审: 1) 供应商不存在不诚信情况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16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诚信得分5分。 2) 供应商存在不诚信情况或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 3) 承诺函格式必须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订,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诚信良好的承诺函》原件。 | ||
社保情况 | ≤4 | □不选 | 0分 | ||||
1 | 1.评审标准 □方法一:公式打分 (1) 社保人数合计最高的供应商,得 分; (2) 其他供应商社保人数得分公式: 社保人数得分=(供应商社保人数合计/最高社保人数)× 分 (3)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方法二:排队打分 按社保人数合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一名,得 1 分;第二名,得 0.8 分; 第三名,得 0.6 分;第四名及以后,得0.4 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 ||||||
纳税情况 | ≤4 | □不选 | 0分 | ||||
1 | 1. 评审标准: □方法一:公式打分 (1) 纳税金额合计最高的供应商,得 分; (2) 其他供应商纳税情况得分公式: 纳税情况得分=(供应商纳税金额合计/最高纳税金额合计)× 分 (3)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方法二:排队打分 按纳税金额合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一名,得 1 分;第二名,得 0.8 分; 第三名,得 0.6 分;第四名及以后,得0.4 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税务部门近一年纳税证明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横向比较打分 | ||||||
4 |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 | ≤3 | □不选 | 0分 | |||
3 | 1. 评审标准 奖励:供应商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截止日获得水污染治理或污水处理市级(或以上)工程咨询或工程设计奖项数量。每个国家级奖项得1分,每个省级奖项得0.8分,每个市级奖项得0.5分。 2.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每提供一个有效的证明文件得 1 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3 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3. 证明文件: (1)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指引:相关证书作为资质要求的,不可再参与商务打分。必须列明相关奖励、奖项、资质、资格的颁发部门及 1) 有效时间: 2) 名称: 3) 颁发部门: 4) 有效时间: | ||||||
指引:“方法一公式评分”的优点是可以拉开供应商之间的分差。“方法二排队评分”的优点是突出前三名的优势。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 |||||||
5 | 社会责任 (5分) | 公益慈善 | 1分 |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近3年具备社会公益慈善或捐赠或在职员工中具备见义勇为荣誉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社会公益慈善或捐赠或在职员工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3个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 |||
吸纳深圳户籍居民就业情况 | 1分 | 1. 评审标准: 依据各供应商在职员工中深圳户籍员工的情况按下述标准进行评分 (1) 平均人数合计最高的供应商,得1分; (2) 其他供应商平均人数得分公式: 平均人数得分=(供应商平均人数合计/最高平均人数合计)×1。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供应商单位深圳户籍员工名单和由社保局出具的供应商为深圳户籍员工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 |||||
小微企业 | 3分 | 1. 评审标准: 属于小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加2.4分,属于微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加分3分。 2. 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
附件
购买服务20160810 (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