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5.5MW分布式光伏项目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5.5MW分布式光伏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5.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编号:Z320200J02QJ00043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5.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5.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5.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列31、
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5、有能力满足
招标人的要求。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
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
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
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
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受
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自2023年3月30日(以交/竣工日期为
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含车棚)的施工(合同规模、工
程简介为准)。
自2023年3月30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具有1项光伏EPC总承包
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
责人姓名,可提供招标人出具的任命书或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
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须在简历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
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
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4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9:00-11:
1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
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寄或送达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逾期不予接收。1、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复印件5、
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
明复印件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
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8、现场踏勘记录表(项目负责人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提供)。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
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手机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
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
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
方式(建议手机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
单位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3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5.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 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 O


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1 中心园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大道166号
2智能测控园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大道209号
3汉中鑫源厂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北区鑫源路
4铺镇厂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铺镇中原路66号
2.1.2建设规模:利用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四个厂区内厂房屋顶、停车场规划建设屋
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车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光伏电站总建设规模约5.5MW,项目选
用单晶硅555Wp光伏组件、华为组串式逆变器;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380V,并网类型为
66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点位于各厂区配电房内。
2.1.3工期要求:智能测控园区: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并网;其他厂区自业主单位通知
进场施工后3个月内完成并网。
2.2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光伏组件,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实施屋面的荷载复核并出具荷载报告,负责对
荷载不满足的屋面进行加固并出具加固后荷载报告,负责光伏电站/车棚/充电桩的设计和安
装、备案证、接入意见和并网手续办理,全部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以及相关设备和电气
的安装调试/检测/试验/电网施工、土建施工、电网验收手续、电能质量测试、电站试运行、
0
项目竣工资料编制直至电站竣工和并网验收合格交付生产、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
过程的全部工作。本项目需同步安装光伏智能清扫机器人30台、玄武监控系统;需在中心
园区和智能测控园区停车场区域安装充电桩91台,其中中心园区41台(7kW交流慢充37
台,60kW直流双枪快充4台),智能测控园50台(7kW交流慢充45台,60kW直流双枪快充5
台)。
1、实施区域
(1)停车场区域利用各厂区停车场区域(车位面积中心园区300m°、智能测控园区1000
m²、汉中鑫源厂区1000m²、铺镇厂区800m²)设计、建设光伏车棚,要求如下:
A. 光伏车棚设计时要结合厂区场地现状,需要对车棚实施区域进行阴影分析规避阴影遮挡
情况,应减少消防栓及附属设施的挪动,应确保现有车位数量不减少,光伏车棚最终实施面
积以招标人及业主单位确认的实施区域和样式为准并作为最终工程量进行结算。


B. 投标人需对设计院出具的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现场确认,施工方案需经业主单位确认后
再实施,如光伏设计与现场实际存在差异应与设计单位进行确认或变更。
C.光伏车棚需最低点2.4米,采用BIPV导水槽组织排水,确保光伏车棚下方不漏雨。
D.投标人负责光伏车棚所有材料采购,光伏支架需采用钢结构制作,并按照业主单位要求
色号涂装底漆+面漆(2底2面)。
E. 光伏车棚需同步安装照明系统及智能清扫机器人系统,并结合清扫机器人的运行要求进
行设计、预留停机坪和设备安装工作。
F.施工完毕投标人负责重新规划停车位及划线,并安装防护措施:限位器、车棚立柱反光
指示贴(高度全部统一为1.4米),柱脚需进行水泥防护。光伏电站相关电气设备应设置安
全防护,并增加警示标识。
G. 投标人需负责因建设光伏车棚对现场障碍物的拆除、改造、恢复和搬运的费用。
(2)屋顶光伏: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实施屋面的荷载复核并出具荷载报告,负责对荷载
不满足的屋面进行加固(需满足光伏系统加装要求)。加固方案需具备可实施性且对生产不
产生影响,实施前需向招标入和业主对加固方案内容和加固方式、加固周期、风险防控进行
方案说明,经确认后由具备特种补强资质的加固单位负责实施,按照设计院出具的加固方案

要求进行加固材料采购和施工作业,加固后经验收合格出具新的荷载报告。投标人负责加固 又
期间的人员安全并对加固后的工程质量承担所有责任,加固过程如对业主屋面防水造成破坏
应由投标人负责维修至不漏。
投标人应确保施工过程不对业主屋面防水造成破坏,如支架安装需在屋顶生根,需确认屋顶
11
实施条件再施工并做好防水修复,如因投标人施工原因造成的防水问题应由投标人负责维修
至不漏为止,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防水保修期2年。
(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投标人负责在中心园区和智能测控园区停车场区域安装充电桩共91台,其中中心园区41台
(7kW交流慢充37台,60kW直流双枪快充4台),智能测控园50台(7kW交流慢充45台,60kW
直流双枪快充5台)。负责充电桩设计方案、设备(含SIM卡)、电缆、辅材的采购、安装;
需同步购买、安装智能感应遥控车位地锁。
2、光伏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
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计量设备、并网设备和玄武监控
设备、所属设备设施防雷接地设备和材料。
3、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支架/车棚钢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光


伏控制器,通讯柜,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
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负责包括光伏支架基础、车位划
线、限位器、节能灯安装,逆变器基础,电缆施工及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如现场无电缆沟需破路或顶管作业,包含绿化区作业)、电缆试验、调试、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5、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
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
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6、并网验收和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
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
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7、项目备案和电力接入意见。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备案证和接入意见办理,配合招标人办理
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供电合同》《并网验
收意见单》等)。
8、清洗系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将清洗组件用的水管接到建筑物屋顶指定位置,
投标人负责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费用(包括水表、水管及管路配件等):投标人按照招标人
设计要求安装光伏智能清扫机器人30台,负责机器人的设备采购及停机坪、相关辅材、安
装调试等费用,负责安装导泥夹(投标人提供)。
g
9、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
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
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0、屋顶防水检修。项目施工前投标入需对实施建筑物屋顶进行防水排查,对现有的漏水点
进行修复。
11、施工期间保险购买。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施工期间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
险和团体意外险。
12、施工管理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业主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不能对业主单位的正常工
作生产形成干扰。
五、工程报价:在报价一览表中按照单瓦价格进行报价(含税),设备选型务必参照合同模


板白名单进行报价,不接受设备品牌更换(施工阶段,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招标人明确的设
备品牌进行更换的,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
列3.1、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
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5、有能
力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
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
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
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
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受
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自2023年3月30日(以交/竣工日期为
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含车棚)的施工(合同规模、工
程简介为准)。
自2023年3月30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具有1项光伏EPC总承包
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
责人姓名,可提供招标人出具的任命书或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
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须在简历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1 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
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
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9:00-11:10、15: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
寄或送达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逾期不予接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入身份证;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
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的养
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
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8、现场踏勘记录表(项目负责人现场踏勘后由
招标人提供)。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


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手机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
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成功寄到后,代理公司联系收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室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
205号1号楼406
邮 编: 225002 邮 编: 225002
联系人: 庞先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室
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8744590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皋外哟〈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