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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农林动教学科研实验中心(E4501002816022620001001)澄清公告三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620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大学农林动教学科研实验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
序号
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原内容
现更正为
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时间未定
2024年1月23日09时30分
2
招标工程量清单
/
已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要求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9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2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5日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三)项目经理情况
(3)项目经理业绩: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得5分,满分5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经理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及业绩以录入“桂建云”为准。不提供业绩不计分。
(3)项目经理业绩: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得5分,满分5分。以体现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发包)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果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未能体现出项目单体建筑面积的,投标人补充提供能体现项目单体面积的施工许可证附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具有第三方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审查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为准。不提供业绩不计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经理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3)技术负责人业绩: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得2分,满分2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及业绩以录入“桂建云”为准。不提供业绩不计分。
(3)技术负责人业绩: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得2分,满分2分。以体现拟派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发包)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果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未能体现出项目单体建筑面积的,投标人补充提供能体现项目单体面积的施工许可证附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具有第三方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审查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为准。不提供业绩不计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3)项目经理业绩: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得3分,满分3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经理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及业绩以录入“桂建云”为准。不提供业绩不计分。
(3)项目经理业绩: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得3分,满分3分。以体现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发包)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果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未能体现出项目单体建筑面积的,投标人补充提供能体现项目单体面积的施工许可证附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具有第三方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审查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为准。不提供业绩不计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经理缴纳的近1个月(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第六章
图纸
无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位置
在图纸补充上传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位置相关图纸,请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增加条款:19)土石方工程的取土场、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恢复、平整、压实、检测、临时道路等一切作业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不对土石方类别、施工机械、转运、降水、排水等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费用签证。
1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总承包人已将履约保证金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或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并递交本工程建筑材料表(含拟备料的采购合同)且经发包人核实、在开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
删除:“(含拟备料的采购合同)”
1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在确保不影响工程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在确保不超出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合同价)及工程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发包人按经审定的每期工程进度款的20%的比例拨付到承包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它工程进度款转入承包人指定账户。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提供上月关于农民工工资已按实发放的书面承诺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或者资料不真实,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另处违约金1000元/次(人民币)。
④项目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的,发包人不予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在确保不影响工程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在确保不超出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的建安工程费用(34438.78万元)、合同价及工程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发包人按经审定的每期工程进度款的20%的比例拨付到承包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它工程进度款转入承包人指定账户。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提供上月关于农民工工资已按实发放的书面承诺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或者资料不真实,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另处违约金1000元/次(人民币)。
④项目不得超过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的建安工程费用(34438.78万元),超过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的建安工程费用(34438.78万元)的,发包人不予支付。
12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土石方工程的取土场、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恢复、平整、压实、检测、临时道路等一切作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不对土石方类别、施工机械、转运、降水、排水等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费用签证。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13
已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内。总用地面积4259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112.07平方米,地
上建筑总面积64309.95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5721.12平方米(含埋地式砼水泵房和消防水池409.14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
63777.25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10843.71平方米。
2、编制依据:
1.施工设计图纸包含土建及装饰装修、水电消防安装等有关施工内容。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
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用定额
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用定额
5.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用定额
6.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用定额
7.桂建标[2016]16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8.桂建标[2023]7号《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调整人工费;
9.桂建标[2019]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0.现行的有关文件计价规定;
10.本工程材料价格按2023年第8期下月刊《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南宁市信息价没有的参考同期其他地级市信息价,同期其他地级市信息价没有的信息,采用市场询价确定。
11.其它说明
(1)本工程中首层动物中心、科研展示区、模拟环境气象实验室与仪器共享中心平台、实验室均由二次装修深化设计,不计入本
次预算中。
(2)本工程中首层动物中心、科研展示区、模拟环境气象实验室与仪器共享中心平台、实验室电气照明、空调系统均由二次装修
深化设计,不计入本次预算中。
(3)动科院电井内配电箱8AP-XXJ、8AP-UPS2、8AP-UPS1、8AP-A、WDAP-UPS1、WDAP-2,根据设计图纸说明,仅计算接入电
缆、该部分配电箱由工艺负责,不计入本次预算中。
(4)本工程外接高压电缆不在本次预算范围内。
(5)本项目配电箱低压柜接至土化楼、东校园农场等负荷配电仅计算红线范围内预埋管。
(6)本项目中消防控制室为原校区已建有,故消防控制室内各报警主机设备不入本次预算中。本项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引至原
校区总消防控制室回路共11根光纤电缆、预埋线管3*SC100,按设计图纸量约2km,最终结算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6)本项目中空调、电梯设备因设计参数、品牌未确定,本次预算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按材料暂估价计取,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
生金额计取。
(7)本项目余土外运运距暂按15km计取,最终运距以工程实际结算为准。
(8)本项目土方消纳费按南住建纪要[2019]348号的西乡塘区弃土费建议标准计取。
(9)根据桂建发【2023】6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
以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10)桩基引孔现按设计量暂估,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发生工程量为准。
(11)送桩工程量暂估,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发生工程量为准。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内
建设单位 :广西大学
设计单位: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工程概况:新建 1 栋广西大学农林动教学科研实验中心,地下1层,地上8层,局部2层,总建筑高度42.6m,1层层高7.2m,2-6层层高4.5m,7层层高5.4m,8层层高7.2m,总建筑面积70112.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390.95㎡、地下建筑面积5721.1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5311.98㎡,埋地水泵房和消防水池409.14㎡),框架结构。
室外附属配套设施:包括总平土方、道路及铺装、绿化、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室外电缆沟、规划道路电气、规划道路给排水等工程施工内容。
工程特征:基础采用预应力桩基础+筏板基础(局部基础预应力桩基础+承台基础);页岩烧结多孔砖(墙体局部内墙为玻璃隔断);双层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地下室及屋面防水,耐根穿刺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地下室顶板及种植屋面;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隔热屋面;玻璃采光天棚;预钝化石墨灰直立锁边钛锌板屋面;楼地面面层铺块料地面(局部水泥砂浆、环氧地坪漆及防静电地板);内墙面层刮腻子刷无机涂料(局部墙面装饰板);天棚面层刮石粉类涂料(局部为铝合金方型板吊顶及铝合金格栅吊顶);外墙内侧保温砂浆隔热保温,外墙玻璃幕墙(局部外墙铝板造型装饰及刷外墙真石漆);钢制防火门、铝合金门、金属卷帘门、人防门、实木门、铝合金窗。安装工程包括:高低压配电、电气动力系统、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光伏发电系统、汽车充电桩、智能化(UPS不间断供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建筑能效管理系统、动态环境监控系统、数据中心、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平台)系统、IT资源管理系统、门禁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室内给水排水系统、虹吸雨水系统、中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加压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等。
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包括总平土方、道路及铺装、绿化、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室外电缆沟、规划道路电气、规划道路给排水等。
二、编制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筑、装饰装修、人防、基坑支护、高低压配电、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消防、汽车充电桩、电梯、节能、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编制依据
1.国家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2.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等相关资料。
3.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4.招标文件。
5.施工现场情况、地勘资料及常规施工方案。
6.其他相关资料。
四、其他说明
1.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大厂旋窑水泥、大厂钢筋。
2.本工程中首层动物中心、科研展示区、模拟环境气象实验室与仪器共享中心平台、实验室均由二次装修深化设计,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3.本工程中首层动物中心、科研展示区、模拟环境气象实验室与仪器共享中心平台、实验室电气照明、空调系统均由二次装修深化设计,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4.动科院电井内配电箱8AP-XXJ、8AP-UPS2、8AP-UPS1、8AP-A、WDAP-UPS1、WDAP-2,根据设计图纸说明,仅计算接入电缆,该部分配电箱由工艺负责,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5.本工程外接高压电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6.本项目配电箱低压柜接至土化楼、东校园农场等负荷配电仅计算红线范围内预埋管。
7.本项目中消防控制室为原校区已建有,故消防控制室内各报警主机设备不计入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本项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引至原校区总消防控制室回路共11根光纤电缆按设计图纸量约2km,最终结算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预埋管利用规划路电缆沟和校区原有。
8.楼层总箱出线至学生工作室配电箱的回路,仅计算PC40预埋管;电线由工艺单位在楼层总箱出线施工时,统一接线,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9.智能化的AI视觉中枢节点、校园态势感知系统、寻踪服务、视图分析人员行为算法、视图分析混合行为算法、智慧校园实验室考勤子系统、安防平台管理授权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10.表-22《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风险系数为涨跌风险系数,未标注风险系数的材料和设备价格结算时不得调整。
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
已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清单总说明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内。总用地面积4259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112.07平方米,地
上建筑总面积64309.95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5721.12平方米(含埋地式砼水泵房和消防水池409.14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
63777.25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10843.71平方米。
2、编制依据:
1.施工设计图纸包含土建及装饰装修、水电消防安装等有关施工内容。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
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用定额
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用定额
5.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用定额
6.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用定额
7.桂建标[2016]16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8.桂建标[2023]7号《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调整人工费;
9.桂建标[2019]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0.现行的有关文件计价规定;
10.本工程材料价格按2023年第8期下月刊《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南宁市信息价没有的参考同期其他地级市信息价,同
期其他地级市信息价没有的信息,采用市场询价确定。
11.其它说明
(1)本工程中首层动物中心、科研展示区、模拟环境气象实验室与仪器共享中心平台、实验室均由二次装修深化设计,不计入本
次预算中。
(2)本工程中首层动物中心、科研展示区、模拟环境气象实验室与仪器共享中心平台、实验室电气照明、空调系统均由二次装修
深化设计,不计入本次预算中。
(3)动科院电井内配电箱8AP-XXJ、8AP-UPS2、8AP-UPS1、8AP-A、WDAP-UPS1、WDAP-2,根据设计图纸说明,仅计算接入电
缆、该部分配电箱由工艺负责,不计入本次预算中。
(4)本工程外接高压电缆不在本次预算范围内。
(5)本项目配电箱低压柜接至土化楼、东校园农场等负荷配电仅计算红线范围内预埋管。
(6)本项目中消防控制室为原校区已建有,故消防控制室内各报警主机设备不入本次预算中。本项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引至原
校区总消防控制室回路共11根光纤电缆、预埋线管3*SC100,按设计图纸量约2km,最终结算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6)本项目中空调、电梯设备因设计参数、品牌未确定,本次预算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按材料暂估价计取,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
生金额计取。
(7)本项目余土外运运距暂按15km计取,最终运距以工程实际结算为准。
(8)本项目土方消纳费按南住建纪要[2019]348号的西乡塘区弃土费建议标准计取。
(9)根据桂建发【2023】6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
以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10)桩基引孔现按设计量暂估,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发生工程量为准。
(11)送桩工程量暂估,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发生工程量为准。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内
建设单位:广西大学
设计单位: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工程概况:新建 1 栋广西大学农林动教学科研实验中心,地下1层,地上8层,局部2层,总建筑高度42.6m,1层层高7.2m,2-6层层高4.5m,7层层高5.4m,8层层高7.2m,总建筑面积70112.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390.95㎡、地下建筑面积5721.1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5311.98㎡,埋地水泵房和消防水池409.14㎡),框架结构。
室外附属配套设施:包括总平土方、道路及铺装、绿化、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室外电缆沟、规划道路电气、规划道路给排水等工程施工内容。
工程特征:基础采用预应力桩基础+筏板基础(局部基础预应力桩基础+承台基础);页岩烧结多孔砖(墙体局部内墙为玻璃隔断);双层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地下室及屋面防水,耐根穿刺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地下室顶板及种植屋面;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隔热屋面;玻璃采光天棚;预钝化石墨灰直立锁边钛锌板屋面;楼地面面层铺块料地面(局部水泥砂浆、环氧地坪漆及防静电地板);内墙面层刮腻子刷无机涂料(局部墙面装饰板);天棚面层刮石粉类涂料(局部为铝合金方型板吊顶及铝合金格栅吊顶);外墙内侧保温砂浆隔热保温,外墙玻璃幕墙(局部外墙铝板造型装饰及刷外墙真石漆);钢制防火门、铝合金门、金属卷帘门、人防门、实木门、铝合金窗。安装工程包括:高低压配电、电气动力系统、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光伏发电系统、汽车充电桩、智能化(UPS不间断供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建筑能效管理系统、动态环境监控系统、数据中心、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平台)系统、IT资源管理系统、门禁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室内给水排水系统、虹吸雨水系统、中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加压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等。
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包括总平土方、道路及铺装、绿化、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室外电缆沟、规划道路电气、规划道路给排水等。
二、编制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筑、装饰装修、人防、基坑支护、高低压配电、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消防、汽车充电桩、电梯、节能、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编制依据
1.国家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2.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定额及计价规定:
(1)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5)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6)《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文);
(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文);
(8)《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6号文)。
(9)《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文);
3.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等相关资料。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资料及常规施工方案。
7.材料价格参考《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10期下半月除税信息价,缺项材料按市场询价除税计算。
8.其他相关资料。
四、其他说明
1.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大厂旋窑水泥、大厂钢筋。
2.本工程中首层动物中心、科研展示区、模拟环境气象实验室与仪器共享中心平台、实验室均由二次装修深化设计,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3.本工程中首层动物中心、科研展示区、模拟环境气象实验室与仪器共享中心平台、实验室电气照明、空调系统均由二次装修深化设计,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4.动科院电井内配电箱8AP-XXJ、8AP-UPS2、8AP-UPS1、8AP-A、WDAP-UPS1、WDAP-2,根据设计图纸说明,仅计算接入电缆,该部分配电箱由工艺负责,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5.本工程外接高压电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6.本项目配电箱低压柜接至土化楼、东校园农场等负荷配电仅计算红线范围内预埋管。
7.本项目中消防控制室为原校区已建有,故消防控制室内各报警主机设备不计入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本项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引至原校区总消防控制室回路共11根光纤电缆按设计图纸量约2km,最终结算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预埋管利用规划路电缆沟和校区原有。
8.楼层总箱出线至学生工作室配电箱的回路,仅计算PC40预埋管;电线由工艺单位在楼层总箱出线施工时,统一接线,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9.智能化的AI视觉中枢节点、校园态势感知系统、寻踪服务、视图分析人员行为算法、视图分析混合行为算法、智慧校园实验室考勤子系统、安防平台管理授权不在本次招标控制价范围。
10.表-22《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风险系数为涨跌风险系数,未标注风险系数的材料和设备价格结算时不得调整。
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2024年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2.发布网站: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广西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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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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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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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71-327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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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gxdxs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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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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