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国资·金顶项目方案设计合同信息

国资·金顶项目方案设计合同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资·金顶项目设计合同
(概念方案/方案)
 
 
 
 
工程名称:国资·金顶项目                
工程地点:金顶山路与慎阳路交叉口东北角  
合同编号:  GZJDQQ-2023-05               
甲    方:驻马店市黄淮国资地产有限公司  
乙    方: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2023 年 11 月 1日,在驻马店市签订。
甲    方:驻马店市黄淮国资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正邦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金顶山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农商行大厦20楼)
联系电话:肖乐15503969719                                          
乙    方: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辉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顺街6号2号楼4层401    
联系电话:陈明15565061234                                          
鉴于甲方正在从事 国资·金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乙方拥有/设计资质,资质证书编号为: A141014042  ,现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工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等签订。
第二条 项目概况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及特征:
2.1.工程项目名称:国资·金顶项目
2.2.工程项目地点:驻马店市金顶山路与慎阳路交叉口东北角
工程项目规模: 占地面积为57,531.27㎡,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10000㎡ ;(暂定,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
2.3.工程项目特征:居住用地(社区管理、物管等设施)。
第三条 设计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3.1.设计工作范围
3.1.1.项目总体规划(含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花园等);
详见《设计任务书》(本合同附件一);
3.1. 2.建筑设计(含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地上、地下建筑,包括住宅、商业、示范区、其他公建配套、车库及其它地下室等辅助设施但不包括独立的地下人防等)。
3.2.设计服务内容
3.2.1.按甲方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及各建筑、构筑物单体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 提供建筑立面分色图、材料图、材料清单及材料样板、主要构件节点、装饰节点、栏杆节点、外墙门窗分格图;
3.2.2.对扩初、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提供全程设计配合(以上设计内容不含建筑、 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人防以及景观、室内的具体设计);
3.2.3.根据甲方及政府要求参加各类方案汇报、规划审批会议,协助甲方进行设计送审并确保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获得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3.2.4.与甲方委托的各专业设计师就各单项设计进行协调与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人防、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空调、消防、智能化、动力、燃气、 室外总体、管线综合以及景观与室内专业,使所设计的图纸符合方案设计意图;
3.2.5.对甲方委托的扩初/施工图设计单位提供各项设计服务与配合并对其提交的因施工技术无法实施而导致的设计变更及时进行审核与确认。审核其施工图设计, 以保证最终效果与方案意图吻合;
3.2.6.配合甲方的广告宣传工作,提供准确的技术经济统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的统计数据表(电子CAD图中应绘制与面积数据相应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线,并设置在单独的图层中),提供配合销售的户型面积和花园面积等相关数据的计算结果和计算过程,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3.2. 7.按甲方要求提供材料样板,并标明材料、色彩名称(同时提供所采用的色卡标准及选用的相应色号)、拟用部位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要素;
3. 2. 8.方案阶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成本优化及经济测算,以选择效益最大化方案;
3. 2. 9,以上未涉及的其它具体设计内容,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3.3设计深度要求
3.3.1.符合设计任务书的相关要求;
3.3.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质[2008]216号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3.3.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报批、报建有关图纸及深度的要求;并确保所设计的图纸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3.4.建筑面积按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计算,从而达到容积率所规定的建筑面积;报规报建、面积预测按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规范进行计算并控制在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中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建筑面积认定的正误差范围内。
3.4设计成果交付
3.4.1.纸质设计成果的交付
3.4.1.1.乙方派员或通过邮寄将设计成果(含甲方报建需要的各种表格和清单)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设计单位、审图单位等),如甲方无特殊要求,则交付地点为驻马店市;
3.4.1.2.在正式出图前5天,应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甲方审查并与甲方进行充分沟通, 做出必要的修改之后才能正式出图;
3.4.1.3.正式提交设计成果时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供足套数(12套),详细提交方式见设计任务附件。
3.4.2.电子版设计成果的交付图纸提交时必须一并提供电子文档,其中包括各设计阶段的全部专业设计图纸, 文字说明,各专业计算书及其它相关文件。如遇提交设计成果后需修改并重新出图的情况,修改后发出的图纸须与合同要求的套数保持一致,同时提供新的电子文档。图纸类电子文档提交标准如下:
3.4.2.1. AUTOCAD软件绘制的图纸,应转存为AUT0CAD2004能够打开的格式;
3.4.2.2. AUTOCAD软件绘制的图纸上无用的层、块、辅助线必须清除;
3.4.2.3.不同专业、不同单体、不同图别图纸必须按隶属层次分别存放于不同的文件夹;
3.4.2.4.电子文档应同时满足以下文件规定的要求:CAP等相关文件;
3.4.2.5.交扩初图纸时须单独提供每册图纸的目录清单(含纸版和电子版), 该目录清单中应列明每页图纸的名称及版本号。
3.5.1设计汇报及现场服务
3.5.1.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四的约定组成本项目设计团队,委派 孔波 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需要调整,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3.5.2在各期设计中,乙方应委派甲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在设计各阶段到甲方公司总部或项目所在地向甲方和政府进行汇报,每次汇报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在项目施工期间,尤其是外装施工期间,乙方应委派甲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到现场进行配合服务,每次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 以满足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准。乙方项目负责人到甲方公司总部或项目所在地进行汇报或现场服务的总次数不少于_5 _次;
3.5.3如出现乙方人员不能准确理解甲方的意图、不能按时保质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方案多次调整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计团队组成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团 队人员的调整,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3.5.4如甲方要求乙方派员到乙方联系地址以外的省市进行设计汇报和施工现场服务多于5次,超出的次数由甲方安排交通、住宿及餐饮;乙方每次派员参加设计汇报或施工配合服务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被甲方认可为“一次”:(1) 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到场;(2)持续工作至解决该次汇报所需解决的问题;
3.5.5项目设计期间,乙方必须负责介绍方案、解释设计图纸、协调设计工作并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修改图纸;
3.5.6由于乙方设计不清楚和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汇报和施工现场服务不计入约定的次数内,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
3.5.7乙方本项目各专业负责人有责任按照甲方时间进度要求到本项目所在地配合现场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应在甲方项目部提出现场配合的要求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并尽可能短时间内给予解决,以最终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基本原则;如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书面报告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
3.5.8乙方本项目各专业负责人在现场工作时,应积极主动地发现图纸上或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并及时解决问题。乙方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工作失误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附现场照片);
3. 5.9如甲方要求,乙方需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安排设计团队成员至项目现场进行短期工作。
第四条 设计工作的阶段划分
4.1设计工作分为规划及建筑概念方案设计、实施版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报批版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体立面效果控制设计、扩初/施工图设计配合及项目施工配合,共五个阶段;
4.2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提报要求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第五条 设计收费
5.1合同总价:
本合同釆用固定总价方式计费。
本合同所约定的专业设计服务的总价为人民币 190万元,(大写:  壹佰玖拾万元整 ),其中不含税价为人民币 179.25 万元,税金为人民币 10.75 万元,税率  6%  。
5.2以上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为完成本合同所要求的全部工作,以及完成所有这些工作须由乙方聘请的其他设计师和/或咨询顾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2.2本项目的主要建筑师参与方案介绍、各期政府审批会议的费用;
5.2.3设计所涉及的、甲方必须知道并缺少的标准文件经甲方通知由乙方提供;
5.2.4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应由乙方提供的所有光盘、文档、蓝图、白图、实体模型 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费用和相关服务费用;
5.2.5乙方在国内需交付与本工程有关之税项、附加费、乙方之单项注册费、工作会议差旅费、加班费等(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2.6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其他任何费用。
5.3以上设计费不包括以下内容:
5. 3.1本合同及附件规定以外的影印、晒图、印刷、照片、图片(按规定应提供给甲方除外)及售楼模型的费用,二底图制作的费用;
5.3.2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须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配套项目,如煤气、电 视、电话、供电、上水的室外部分等(乙方必须负责配合审核及技术协调工作);
5. 3.3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以外的由甲方另行聘请的其他顾问和/或估算师(驻现场人 员、工程监理、造价顾问、人防方案咨询、地质勘探、灯光设计顾问、室内设 计师)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
6.1本项目按设计阶段分段计付设计费,各阶段具体设计费用及支付进度如下表所示: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款额总计
 (万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15%
28.5
甲方确认实施版方案后十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50%
95
报批版方案获政府审批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
20%
38
立面控制手册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付费
15%
28.5
施工图图审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
总计
100%
190
 

注:
1.以上各阶段设计服务费的支付必须以甲方审核通过并书面确认该阶段设计成果符合本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相应阶段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支付流程;
2.付款前乙方须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发票金额应与付款金额一致。
6.2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笔设计费用;下列单据不全时甲方可以暂缓支付设计费而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出具的各阶段设计文件签收证明;
?每次付款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各阶段甲方要求乙方达到设计标准的对应图纸清单。
6.3如乙方只提供了本合同要求的服务范围内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而原因并非乙方疏忽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的有效工作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才有权获得相应的费用;乙方有责任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5天内将已完成的设计图纸资料移交给甲方并详细交底,如逾期,则视为乙方放弃依据本条获得相应费用的权利。乙方对甲方的认定有异议的,可按本合同第15条的约定处理。
6.4乙方明确知晓并接受甲方关于资金收支管控的相关要求,如因甲方进行资金收支管控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无条件同意延长付款期限至甲方确认的付款时间, 并承诺不以此为由追究甲方的逾期付款责任。
第七条 设计的变更修改及停止
7.1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经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如甲方提出一般性及变化不大的设计变更(变更工作量不超过相应设计阶段实际工作量—组),则甲、乙 双方不再调整设计费;如甲方要求对设计作重大修改或变更时(变更工作量超过相应设计阶段实际工作量20% ),甲方需提供书面设计修改及变更要求,因修改及变更所需的设计费用和设计周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7. 2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要求设计变更的文件,一律由甲方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提交并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发。任何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发的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不得遵照执行;
7.3乙方的设计变更,需经过甲方审核后,由甲方负责分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乙方不得直接将图纸、说明等内容,直接发送给施工单位,如有,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4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后,就本合同中规定工作内容的某一专项设计另行指定或聘请其他设计师和/或咨询顾问,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对该专项设计的工作应立即停止, 双方按本合同第6. 3条的约定执行,但乙方仍承担协调、配合的责任。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8.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8.2向乙方书面提供设计工作所需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所需资料;
8.3组织对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乙方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及修改建议;
8.4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形式与乙方确认,能够代表甲方处理与项目有关事宜的项目负责人,并同意乙方呈交的一切文件均应以这位项目负责人为收件人;
8.5乙方呈交的文件需由甲方决定的,甲方应予审阅,并于接到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作出有关决定;
8.6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聘用有关合法单位,根据设计进度逐步提供完备的资料。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如乙方确认无误,乙方应严格遵照上述资料进行相关设计。如发现有异议,则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8.7为进驻施工现场的乙方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8.8所有组织施工单位招标、询标、议标、定标之工作及合同管理和监理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参加并提出专业分析、评价意见的除外)。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9.1乙方关于设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9.1.1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符合设计需要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须经甲方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非提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调换设计人员;
9.1.2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给予甲方的意见或答复能够代表乙方;
9.1.3设计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其认为不称职的设计人员,一旦甲方发出书面调换指令,乙方须在三日内完成调换;
9.1.4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而必须聘请其他设计师和/或咨询顾问时,必须提报甲方审核确认;一旦确认,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1.5乙方必须为由乙方指派或委托的其他设计师和/或咨询顾问的工作表现向甲方负责,并为上述设计师和/或咨询顾问的工作失职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乙方委托的其他设计师和/或咨询顾问的原因,耽误了或导致耽误了本合同各项服务的履行,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上述缘故而需乙方提供附加服务,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并且设计周期不得顺延。
9.2乙方关于设计成果的责任与义务
9.2.1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含相关规范)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如乙方确认无误,应严格遵照进行相关设计;如发现有异议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9.2.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提交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约定的各项设计成果,具体设计期限要求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9.2.3乙方提交的各项设计成果内容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项目所在地届时有关规范的要求;在任何设计阶段发现设计内容有违反相关规范要求的,或在技术上、经济上不甚合理,或设计要求超出国内现有施工技术,或不能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无论甲方是否对设计内容进行过确认,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设计,直至达到规范的要求,并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且不得向甲方计取额外的费用;
9.2.4经政府权威机构认定,如因乙方的设计违反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而导致本工程的质量及人身事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5甲方在任何设计阶段对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的确认,并不能使乙方及乙方聘用的其他设计师和/或咨询顾问避免和减少应承担的使设计内容符合上述规范要求的责任;并且乙方有责任向甲方说明违反规范的条款和说明;
9.2.6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无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相应的国外规范,但乙方须提供此类规范相关条款复印件,并翻译成中文文本供甲方参考,或将此类规范相关条款的要求用中文直接在乙方的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要求等文件中明确表述;
9.2.7乙方须确保其所提供的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成果能满足通过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批、报建的要求;
9.2.8乙方须确保其所提供的建筑专业的扩初设计成果能满足通过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审的要求;若项目所在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扩初设计审批程序,则乙方提供的该设计成果须满足通过甲方及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审核要求,最终以施工图设计单位签字验收及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9.3乙方关于设计配合的责任与义务
9.3.1项目设计期间,乙方必须负责介绍方案、解释设计图纸并协调设计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时修改图纸;
9.3.2乙方须协助甲方进行设计送审工作,使送审的图纸符合当地政府的要求;
9.3.3乙方须对甲方另行委托的相关专业设计单位的工作做好配合与协调,使之符合整体设计的意图;
9.3.4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应派有经验的设计师根据甲方的需要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材料的选型、定样及外立面定色等内容,直至工程竣工;
9.3.5对于甲方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在送达后3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9.3.6乙方有义务推荐优秀的设计咨询顾问、承建商、材料设备供应商供甲方参考选择,但不能在设计中指定唯一家或进行绑标;
9.3.7乙方的设计变更,尤其是变更后可能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9.3.8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在施工前负责修改或补充完成,以免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9.3.9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宣传、销售用售楼模型及效果图的制作,提供专业意见,并审查其与设计是否吻合,规避法律风险;
9.3.10乙方有义务参与甲方销售或企划相关会议及活动,对设计进行必要的展示和诠释,服务次数计入施工配合阶段次数。
9.4乙方需配合甲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及开发完成后的报奖工作,并完成报奖过程中的相关图纸的提供。
第十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10.1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甲方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技术图纸、资料、经营信息、人力资源、本合同所涉及的设计/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成果等所有未公开之信息,均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前述商业秘密。 保密义务的期限"从乙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均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图纸、图片、说明书等成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基础图纸、设计要求等资料,以及双方来往的联系单、变更单等书面文件,以任何形式用于其他项目,或向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披露。
10.2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要求乙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替代设计成果。
10.3对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设计成果,以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申请专利权和专利 权等权利)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上述设计成果做任何复制、修改、转让、自行或供他人做任何方式的使用。在本合同因乙方的过错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为任何方式使用、修改和处分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 但乙方对甲方修改后的设计成果不承担责任。
10.4甲方在项目的宣传中有权使用乙方的公司及设计师名称、公司LOGO以及简介等资料。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由于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乙方的员工离职或罢工的除外)、禁运、战争、自 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不包括台风)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由于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产品定位及开发节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11. 2按照事故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 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另外的合同,本合同同时作废;
11.3如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因为不可抗力的缘故而不能履行,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交的已完成的有效工作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向乙方支付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应付未付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12.1甲方违约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在乙方按规定履约的前提下,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乙方未解除合同的,甲方应继续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2.2乙方违约应承担下列责任;
12.2.1在甲方按规定履约的前提下,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时, 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暂定总价20%的合同解除赔偿金;甲方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计付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违约金;
12.2.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或其他等原因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深度要求或者无法通过相应规划部门审批的,乙方应按甲方或相应规划部门的要求无条件进行调整、修改或补充。若乙方拒不调整、修改或补充,或者经乙方调整、修改或补充后所提交的相关设计资料或文件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深度要求或者无法通过相应规划部门审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设计费且有权拒付剩余部分的设计费。此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蒙受的一切损失(若有);
12.2.3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调换经甲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或更换主要设计人员2人(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价20%的合同解除赔偿金;甲方未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照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更换设计人员每人次5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安排甲方认可的人员,本合同继续履行;乙方人员因病、不可抗力、符合劳动法的休息等因素不能工作的,甲方应该同意乙方调换人员,但乙方应提供相应证明;
12.2.4甲方要求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设计配合、施工现场配合、设计汇报、变更 设计等相关义务时,在甲方提出后24小时,乙方未及时回复并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当乙方出现上述情形累计达5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价20%的合同解除赔偿金;
12.2.5乙方违反合同第10.1条规定,侵犯甲方商业机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价20%的合同解除赔偿金;甲方未解除合同的,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偿付2~1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判定,本合同继续履行;
12.2.6未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包/ 分包给任何第三方(效果图、汇报用多媒体、工作模型制作除外)。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价20%的合同解除赔偿金;甲方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完成设计工作,并按该部分设计内容的设计费用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判定,合同继续履行;
12.2.7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甲方支付事故损失赔偿金;由乙方设计错误造成人身事故或在社会上引起恶劣影响的重大工程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价20%的合同解除赔偿金;乙方支付合同解除赔偿金不影响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甲方支付事故损失的赔偿金及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12.2.8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10. 2条承诺时,乙方应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确保甲方不会因此遭受到任何损失;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致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要求乙方退还设计费用;甲方亦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价20%的合同解除赔偿金;
12.2.9设计方案违反国家规范或项目所在地管理规定,在报批、报建过程中被主管部门发现,造成报批、报建延误的,按每处扣除设计费10万元处罚;未造成报批、报建延误的,按每处扣除设计费2万元处罚;违反一般性设计规范多于5处的,按每处扣除设计费3000元处罚;
12.2.10设计文件深度达不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超过3处项,按每项扣除设计费3000元处罚;
12.2.11甲方在各阶段图纸质量审核过程中提出的符合国家规范的修改意见,乙方必须遵照执行;甲方在二次审核中若发现前次审核意见未修改落实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000元/次;
12.2.12经济技术指标存在弄虚作假、出现1%以上偏差,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指标超出国资地产公司设计限额指标中建筑专业规定数值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赔偿10万元的违约金;
12.2.13地下室单车面积指标经后续设计单位深化,若出现单车面积指标减小的,按每减小0.5平方米(不足0.5按0.5)扣除设计费10万元处罚。或按增加停车位2个以上,按每增加一个停车位扣除设计费2万元处罚。两种处罚计算取大值,直至地下室部分设计费扣完为止;
12.2.14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设计费(含定金),但若甲方决定继续使用乙方已提交设计成果的,则应当支付该部分设计成果相对应的设计费用,具体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确定。
12.3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抵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凡发生法定或约定情况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甲方单方面决定不再采用乙方设计成果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与乙方结算本合同解除日为止乙方已实施完成的设计工作量的设计服务费(设计工作量=已完成设计周期/项目总设计周期),如有异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但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补偿或者赔偿责任。
13.2在合同执行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出具书面违约通知给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办理设计费结算事宜。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免收损失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赔付赔偿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警告并要求其整改后,乙方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
(2)无正当充分的理由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单阶段误期累计超过七天(不包括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以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期)。如甲方基于上述原因终止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甲方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委托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进行全部或部分设计,由此引起的费用从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的义务,或者全部或部分利 用乙方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
13.3本合同解除当日乙方立即停止设计工作,乙方应将已完成部分的有关项目设计文件和资料移交甲方。倘若甲方委托其他设计单位继续工作的,乙方应做好项目的交接工作,同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设计工作量=已完成设 计周期/项目总设计周期),如有异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适用的法律及语言
14.1本合同文本包括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并以中文为准。
14.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行政文件。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税收
甲乙双方均应按中国税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各自承担和缴纳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及有关 管理部门对其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及费用。
第十七条 通知及送达
17.1甲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项目负责人、收件人:
地址: 驻马店市金顶山路与置地大道东南角农商行大厦20楼  
电话:  15503969719                       
传真:                                  
项目负责人:   赵亚卫                    
收件人:   肖乐                          
17.2乙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项目负责人、收件人: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顺街6号2号楼4层401
电话:0371-65336339                      
传真:                                  
项目负责人:孔波                     
收件人:陈明                             
17.3甲、乙双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项目负责人、收件人等如有变化,应以书面形式 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17.4根据本合同规定发出的一切通知均须为书面形式,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上述列明的双方地址,即当送达论:
17.4.1派人送交一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或收件人签收确认后;
17.4.2 经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的,自邮寄后第3日视为送达;
17.4.3只有在收件方愿意接受传真送文的情况下,才能以传真方式送达文件,传真文件的收、发方均应签收、签发并传真回函于对方后,方为有效送达;
17.4.4经传真送递文件时,在必要的情况下,须于事后把文稿派人递交或经挂号邮递送至上述列明的有关地址及收件人,并须签收回函。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生效前,甲乙双方的谈判内容、陈述以及签署的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与本合同不符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18.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设计任务共同签署的其它补充协议、文件和会议纪要等,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时间在后的为履行依据。
18.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共4份。
附件一:《设计详细要求/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三:阶段设计文件确认表
附件四:《乙方设计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驻马店黄淮国资地产有限公司                   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金顶山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单位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农商行大厦20楼                            和顺街6号2号楼4层401
邮政编码:463000                            邮政编码:450000
电话:                                      电话:0371-65336339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