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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中标通知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2标段(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发改投字﹝2020﹞104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1标段: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2标段: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MGZ02392-1、2023AFMGZ02392-2
    2.5 建设地点:巢湖市烔炀镇
    2.6 建设规模:1标段:23栋厂房和1栋开闭所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11.92万平方米;2标段:1栋包含研发楼、人才公寓、综合服务楼及餐厅等功能的综合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52621.8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4967.6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7654.17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52.15米。
    2.7 合同估算价:1标段33000万元;2标段2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标段:450日历天;2标段:5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1标段:厂房总计23栋,其中单层钢结构厂房4栋、二层框架厂房6栋、三层框架厂房4栋、四层框架厂房9栋以及相应附属用房等。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砼基础等)、主体结构工程(含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室内装修、室外装修等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节能及绿建工程(光伏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标段:11层研发楼、12层人才公寓、3层综合服务楼与餐厅及人防地下室(地下1层)等相应的室外附属工程等。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砼基础等)、人防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含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室内装修、室外装修等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节能及绿建工程(光伏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1、2标段):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1、2标段):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1标段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①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②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2标段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①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②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3.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1、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45%。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0:00至2023年11月21日 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邮 编:238000
联系人:王工、朱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邮 编:238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5145286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33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标段简称:2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33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514557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9秒
原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原公告日期:2023-11-01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如下:
1、请问:
(1)下图《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是按《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填写?投标单价的评审是否有标准?与基准价是否有关联?
答:“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为本工程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评审因素之一,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2)《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需要再单独盖章确认?
答:需要盖章确认。《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为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组成之一,投标人在生成投标文件之前应认真做好检查工作,以免因缺少该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满足评审要求而造成投标文件被否决。
2、招标文件 第26页中,要求“(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司有以下两个疑问: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此项要求?②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是否指“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如不是,请明确此项内容!
答: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要求;②投标人可以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该工程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中关于商务文件中 “政务数据获取”中的“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失败(没有自动获取到相关证照),问通过“影印件上传”操作后是否符合要求?若不行请明确具体如何操作获取?
答:详见2023年11月10日发布的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内容。
4、投标软件-商务文件中“投标函”与招标文件第218页中提供的“投标函“内容不同,请明确以哪个为准?另若以招标文件“投标函”内容为准,是否可以将“投标函”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其他资料”的上传节点?
答:“投标函”格式以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18页提供的为准。投标文件软件-商务文件中“投标函”是由系统默认自带,其中局部内容可能会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内容有不一致之处,投标人请自行修改更正;如无法修改更正的,建议可从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处上传。因投标文件软件-商务文件中“投标函”内容填写无法修改造成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不能完全一致的,均视同为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内容。
5、招标文件第31页 附表2 关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问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具体持证情况可需要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填上体现?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31页附表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为招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6、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省级行业协会(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颁发的年度建筑业先进企业(未体现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字样),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7、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请问:我司在制作投标工具中投标保证金端口处是否只需上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还是投标人需要具备满足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附加条件才可?
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13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4分29秒
原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原公告日期:2023-11-01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如下:
1、请问:
(1)下图《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是按《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填写?投标单价的评审是否有标准?与基准价是否有关联?
答:“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为本工程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评审因素之一,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2)《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需要再单独盖章确认?
答:需要盖章确认。《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为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组成之一,投标人在生成投标文件之前应认真做好检查工作,以免因缺少该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满足评审要求而造成投标文件被否决。
2、招标文件 第26页中,要求“(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司有以下两个疑问: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此项要求?②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是否指“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如不是,请明确此项内容!
答: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要求;②投标人可以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该工程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中关于商务文件中 “政务数据获取”中的“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失败(没有自动获取到相关证照),问通过“影印件上传”操作后是否符合要求?若不行请明确具体如何操作获取?
答:详见2023年11月10日发布的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内容。
4、投标软件-商务文件中“投标函”与招标文件第218页中提供的“投标函“内容不同,请明确以哪个为准?另若以招标文件“投标函”内容为准,是否可以将“投标函”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其他资料”的上传节点?
答:“投标函”格式以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18页提供的为准。投标文件软件-商务文件中“投标函”是由系统默认自带,其中局部内容可能会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内容有不一致之处,投标人请自行修改更正;如无法修改更正的,建议可从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处上传。因投标文件软件-商务文件中“投标函”内容填写无法修改造成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不能完全一致的,均视同为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内容。
5、招标文件第31页 附表2 关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问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具体持证情况可需要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填上体现?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31页附表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为招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6、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省级行业协会(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颁发的年度建筑业先进企业(未体现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字样),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7、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请问:我司在制作投标工具中投标保证金端口处是否只需上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还是投标人需要具备满足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附加条件才可?
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13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2分49秒
原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原公告日期:2023-11-01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我司为上海企业,根据我司查询结果显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企业实力只有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名单的公示,截图如下:
请问:此荣誉是否属于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综合实力?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2、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2022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3、2021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价的AAA级信用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4、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5、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AAA级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6、2023年11月10日发布的招标答疑中第14、15、16、18、19条与本次招标答疑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招标答疑为准。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1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4分26秒
原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原公告日期:2023-11-01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我司为上海企业,根据我司查询结果显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企业实力只有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名单的公示,截图如下:
请问:此荣誉是否属于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综合实力?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2、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2022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3、2021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价的AAA级信用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4、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5、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AAA级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6、2023年11月10日发布的招标答疑中第14、15、16、18、19条与本次招标答疑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招标答疑为准。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1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0分58秒
原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原公告日期:2023-11-01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本项目投标制作工具商务文件中“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需要提供相应资料,如需提供,是否有相应格式?
答:“评审因素索引表”节点为系统默认自带,投标人可无需填写。
2、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中有“(二)近年财务状况(如要求)”和“(四)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相关格式,但投标制作工具中无相应上传位置,请问是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上传,如需上传,请明确上传位置?
答:本工程招标文件未做要求的评审项目投标时无需上传相应材料,建议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审内容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如在投标文件制作中确有其他资料需要上传而未能找到相应上传节点的,投标人可通过“其他资料”节点上传。
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处是否上传影印件即可?
答: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时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或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资源用于交易活动。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可直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电子证照。投标人(供应商)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招标人(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因政务数据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等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4、投标制作工具技术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已在商务文件中体现,此处是否可以理解为无需再重新提供。
答:技术文件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可能为系统默认自带,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了相应文件,此处无需重复上传。建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认真做好检查工作,以免造成关键内容缺少、遗漏等引起的投标被否决或未能充分体现企业符合评审条件等情形。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在投标制作工具中投标保证金处是否可以理解为只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
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有关评审中“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评分的业绩”、“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及成果认定是否都予以认可?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评审材料中“资格审查业绩”、“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业绩”和“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等,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7、在投标软件中“政务数据获取”中“安徽电子证获取”和“共享政务数据获取”是否必须上传相应资料?上传哪些资料如何上传?以及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上传?请明示。
答:按照本次答疑第3条答复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8、“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需要填写?如需要请给出格式
答:“评审因素索引表”节点为系统默认自带,投标人可无需填写。
9、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人免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即可。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10、报价文件中“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工程名称”是否可以填写“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以及本标段报价文件中涉及工程名称的均写“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
答:本次工程招标项目名称为: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名称为: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2标段名称为: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
11、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两个标段是否可以用同一个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投标?
答: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两个标段是否用同一个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投标,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1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13、请问格式填写中是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  1 标段还是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项目名称) / 标段?
答:本次工程招标项目名称为: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所投标段情况如实填写标段信息(如1标段、2标段)。
14、我司为上海企业,根据我司查询结果显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企业实力只有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名单的公示,截图如下:
请问:此荣誉是否属于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综合实力?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15、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2022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16、2021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价的AAA级信用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17、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请问:我司提供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前30位企业”,该荣誉在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网站仅发布评价通知,无评价结果通知,但我司提供该荣誉的获奖证书及颁奖红头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18、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19、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AAA级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20、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省级行业协会(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颁发的百强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2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50页”,请问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目录、附图、附表等是否均包含在50页内?
答:包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50页应为施工组织设计全部内容。
22、请提供本项目的规划总平图。
答:本次为施工招标,招标范围内的图纸资料请投标人在系统中(如有答疑更正,以答疑更正后的为准)自行下载。
23、请明确1标、2标的明确分界线。
答:详见本次招标范围以及相关招标资料(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4、未见室外景观道排相关图纸,请补充。
答:室外景观道排相关图纸在本工程2标段中已提供。
25、联合体协议盖章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章?
答:本工程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26、本项目是否能提供相应的设计效果图。
答:本次为施工招标,招标范围内的相关图纸资料已提供。
27、提疑:本项目一标段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钢材型号为HRB625,但工程量清单中型号是HRB635,请问调差表中型号是否有误?
答:本项目一标段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钢材型号为HRB625为笔误,应为HRB635,投标人可自行更正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仍按照已发布的招标资料进行填写的,均视同为本次答疑更正修改后内容。
28、招标文件第5页,二标段施工工期为500天,第118页要求,2标段工期为450天,请问哪个为准?
答:2标段工期以招标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第118页2标段工程施工总工期澄清更正为500天(日历天)。
29、招标文件第19条,创优目标为“无”,第118页要求必须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第206页要求须获得“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请明确。
答:本工程工程质量不创优,文明施工创建“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条“其他要求”中如有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要求为准。
30、关于油漆:图纸及清单项目特征说明里构件油漆:环氧富锌底漆一遍,环氧云铁中间漆二遍,氟碳面漆涂料二遍,涂层总厚度240um。
问题1)刷防火涂料的构件是否只按环氧富锌底漆两遍70um考虑?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控制价按四遍油漆计入。
31、招标文件材料品牌参考表里保温材料要求如下表
通过了解,合肥城乡建设局已不进行产品备案。请明确保温棉品牌要求?
答:保温材料采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中的品牌,或采用获得安徽省住宅产业促进中心出具的有效评估意见书的产品。
32、清单及建筑图纸钢雨棚面层:0.6mm厚压型钢板+0.5mm厚压型钢板+防水层:1.8mm厚热塑性聚稀烃防水卷材P型(织物内增强型),是否可取消防水层:1.8mm厚热塑性聚稀烃防水卷材P型(织物内增强型)?
答:不可取消防水层,清单已考虑。
33、(二标段)地库结构图纸,梁原位标注缺失,梁主筋无钢筋型号。
答:HRB635钢筋。
34、(二标段)地库结构图纸,板附加筋无钢筋型号标注。
答:HRB635钢筋。
35、招标文件第130页“10、对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后甩项并审批同意的,结算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中该项报价予以扣除。”,此条款本次招标工程不执行。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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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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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0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20秒
原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原公告日期:2023-11-01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本项目投标制作工具商务文件中“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需要提供相应资料,如需提供,是否有相应格式?
答:“评审因素索引表”节点为系统默认自带,投标人可无需填写。
2、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中有“(二)近年财务状况(如要求)”和“(四)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相关格式,但投标制作工具中无相应上传位置,请问是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上传,如需上传,请明确上传位置?
答:本工程招标文件未做要求的评审项目投标时无需上传相应材料,建议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审内容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如在投标文件制作中确有其他资料需要上传而未能找到相应上传节点的,投标人可通过“其他资料”节点上传。
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处是否上传影印件即可?
答: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时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或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资源用于交易活动。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可直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电子证照。投标人(供应商)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招标人(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因政务数据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等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4、投标制作工具技术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已在商务文件中体现,此处是否可以理解为无需再重新提供。
答:技术文件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可能为系统默认自带,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了相应文件,此处无需重复上传。建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认真做好检查工作,以免造成关键内容缺少、遗漏等引起的投标被否决或未能充分体现企业符合评审条件等情形。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在投标制作工具中投标保证金处是否可以理解为只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
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有关评审中“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评分的业绩”、“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及成果认定是否都予以认可?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评审材料中“资格审查业绩”、“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业绩”和“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等,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7、在投标软件中“政务数据获取”中“安徽电子证获取”和“共享政务数据获取”是否必须上传相应资料?上传哪些资料如何上传?以及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上传?请明示。
答:按照本次答疑第3条答复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8、“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需要填写?如需要请给出格式
答:“评审因素索引表”节点为系统默认自带,投标人可无需填写。
9、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人免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即可。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10、报价文件中“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工程名称”是否可以填写“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以及本标段报价文件中涉及工程名称的均写“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
答:本次工程招标项目名称为: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名称为: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2标段名称为: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
11、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两个标段是否可以用同一个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投标?
答: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两个标段是否用同一个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投标,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1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13、请问格式填写中是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  1 标段还是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项目名称) / 标段?
答:本次工程招标项目名称为: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所投标段情况如实填写标段信息(如1标段、2标段)。
14、我司为上海企业,根据我司查询结果显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企业实力只有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名单的公示,截图如下:
请问:此荣誉是否属于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综合实力?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15、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2022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16、2021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价的AAA级信用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17、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请问:我司提供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前30位企业”,该荣誉在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网站仅发布评价通知,无评价结果通知,但我司提供该荣誉的获奖证书及颁奖红头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18、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19、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AAA级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20、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省级行业协会(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颁发的百强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为投标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2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50页”,请问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目录、附图、附表等是否均包含在50页内?
答:包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50页应为施工组织设计全部内容。
22、请提供本项目的规划总平图。
答:本次为施工招标,招标范围内的图纸资料请投标人在系统中(如有答疑更正,以答疑更正后的为准)自行下载。
23、请明确1标、2标的明确分界线。
答:详见本次招标范围以及相关招标资料(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4、未见室外景观道排相关图纸,请补充。
答:室外景观道排相关图纸在本工程2标段中已提供。
25、联合体协议盖章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章?
答:本工程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26、本项目是否能提供相应的设计效果图。
答:本次为施工招标,招标范围内的相关图纸资料已提供。
27、提疑:本项目一标段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钢材型号为HRB625,但工程量清单中型号是HRB635,请问调差表中型号是否有误?
答:本项目一标段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钢材型号为HRB625为笔误,应为HRB635,投标人可自行更正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仍按照已发布的招标资料进行填写的,均视同为本次答疑更正修改后内容。
28、招标文件第19条,创优目标为“无”,第118页要求必须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第206页要求须获得“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请明确。
答:本工程工程质量不创优,文明施工创建“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条“其他要求”中如有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要求为准。
29、清单中没有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分项。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控制价中按高强螺栓列项。
30、关于油漆:图纸及清单项目特征说明里构件油漆:环氧富锌底漆一遍,环氧云铁中间漆二遍,氟碳面漆涂料二遍,涂层总厚度240um。
问题1)刷防火涂料的构件是否只按环氧富锌底漆两遍70um考虑?
答:是。
31、请明确14#厂房内隔墙7轴与G轴墙面做法。且工程量清单里没有此分项工程。
答:14#厂房结构图纸13/20明确墙体为钢檩条+压型钢板墙。
32、招标文件材料品牌参考表里保温材料要求如下表
通过了解,合肥城乡建设局已不进行产品备案。请明确保温棉品牌要求?
答:保温材料采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中的品牌,或采用获得安徽省住宅产业促进中心出具的有效评估意见书的产品。
33、清单及建筑图纸钢雨棚面层:0.6mm厚压型钢板+0.5mm厚压型钢板+防水层:1.8mm厚热塑性聚稀烃防水卷材P型(织物内增强型),是否可取消防水层:1.8mm厚热塑性聚稀烃防水卷材P型(织物内增强型)?
答:不可取消防水层,清单已考虑。
34、屋面顺坡2.5m喉口薄型消防排烟天窗(做法详19CJ87-2,12页)。土建及安装工程量清单中均未有此分项工程。是否其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已分解计入。
35、图纸说明中构件防火要求如下:
是否防火构件仅为钢柱、柱间支撑、钢梁、屋面支撑系杆?屋面檩条不考虑防火涂料?
答:考虑防火涂料,清单工程量中已编列。
36、招标文件第130页“10、对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后甩项并审批同意的,结算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中该项报价予以扣除。”,此条款内容本次招标工程不执行。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10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45秒
原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原公告日期:2023-11-01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2标段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一、我方积极参与贵方组织的“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2 标段”的招标,在此有以下疑问
1、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超过50页,但本次工程投标制作工具中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的节点中要求“投标人奖项荣誉、诚信履约”,此部分内容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中已包含,请问施工组织设计模块中,此项可否不需要填写和关联对应?
答:“施工组织设计”节点处“投标人奖项荣誉、诚信履约”为系统默认自带内容,投标人无需填写。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节点处制作文件并做好检查工作,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能够确保整个投标文件内容无遗漏即可。
二、本项目一标段《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钢柱、钢支撑、钢梁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这部分价格能否按照市场价重新调整?
答:经复核,综合单价无误。图纸明确钢柱、钢梁、钢支撑为Q235B钢。钢柱、钢梁主材价格参照合肥第10期信息价中工字钢3615.23元/t(不含税)价格计入,钢支撑主材价格参照合肥第10期信息价中不等边角钢3597.53(不含税)价格计入,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已明确不含钢构件制作费。
三、本工程2标段现补充“路灯基础图”,原“研发楼、人才公寓消防图纸”修改后重新发布,原系统内发布的“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施工图纸”作废,以本次答疑发布的附件内容为准。
四、本工程2标段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图纸答疑、ZHZB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zip”作废,以本次答疑发布的附件内容为准。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3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6秒
原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
原公告日期:2023-11-01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1标段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如下:
一、我方积极参与贵方组织的“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2 标段”的招标,在此有以下疑问
1、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超过50页,但本次工程投标制作工具中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的节点中要求“投标人奖项荣誉、诚信履约”,此部分内容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中已包含,请问施工组织设计模块中,此项可否不需要填写和关联对应?
答:“施工组织设计”节点处“投标人奖项荣誉、诚信履约”为系统默认自带内容,投标人无需填写。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节点处制作文件并做好检查工作,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能够确保整个投标文件内容无遗漏即可。
二、本项目一标段《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钢柱、钢支撑、钢梁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这部分价格能否按照市场价重新调整?
答:经复核,综合单价无误。图纸明确钢柱、钢梁、钢支撑为Q235B钢。钢柱、钢梁主材价格参照合肥第10期信息价中工字钢3615.23元/t(不含税)价格计入,钢支撑主材价格参照合肥第10期信息价中不等边角钢3597.53(不含税)价格计入,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已明确不含钢构件制作费。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3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2分58秒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开标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巢湖长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向阳南路力和裕景11幢115商铺214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玖仟肆佰伍拾柒万玖仟贰佰伍拾陆元肆角壹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1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徽中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62号3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玖仟肆佰伍拾柒万玖仟贰佰伍拾陆元肆角肆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4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同济建设集团巢湖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顺丰丰泰产业园研发楼1009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玖仟肆佰伍拾柒万玖仟贰佰伍拾陆元肆角陆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6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裕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火车站居委会团结东路朝阳派出所附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玖仟肆佰伍拾柒万玖仟贰佰伍拾陆元玖角叁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3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7943室(集群注册)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玖仟肆佰伍拾玖万玖仟伍佰零伍元叁角伍分(¥294599505.35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项目负责人:张在军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2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0分5秒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开标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贰仟陆佰肆拾叁万陆仟零陆拾陆元伍角玖分(¥226436066.59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商业广场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贰仟陆佰肆拾叁万陆仟零陆拾陆元陆角伍分(¥226436066.65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贰仟陆佰肆拾叁万陆仟零柒拾元零捌分(¥226436070.08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东路34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贰仟陆佰肆拾叁万陆仟壹佰陆拾陆元陆角整(¥226436166.60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广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贰仟陆佰肆拾陆万壹仟贰佰贰拾肆元捌角壹分(¥226461224.81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项目负责人:张在军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2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0分16秒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1)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徽中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 贰亿玖仟肆佰伍拾柒万玖仟贰佰伍拾陆元肆角肆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4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邱旭,韦松,韩晓梅,王夫军,袁浩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36分28秒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2标段(项目编号:2023AFMGZ02392-2)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 贰亿贰仟陆佰肆拾叁万陆仟零陆拾陆元陆角伍分(¥226436066.65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邱旭,韦松,韩晓梅,王夫军,袁浩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33分34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3AFMGZ02392-1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3年12月11日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3AFMGZ02392-2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3年12月11日
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科创孵化器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巢湖智能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发改投资【2020】104号
四、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4000万元;二标段36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非标专项债
六、主要招标内容:一标段:单层厂房、二层厂房、三层厂房、四层厂房、园区整体室外工程及相应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15万平方米;二标段:研发楼、人才公寓、综合服务楼、餐厅、地下库及相应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5.15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0万平方米、地下面积0.75万平方米。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年10月
八、联系人:王工、朱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955122022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5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23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48秒
累计办理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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