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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拖移服务采购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拖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5 月 29 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cg-2024-001
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拖移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1
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拖移服务采购
3年
480万元
具体详见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1+1(即三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1年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并视考评情况作下一年度是否续签的依据,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售价(元):0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 月 29 日 9:00 
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
3. 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29 日 9:00, 开标时间后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 密投标文件。
 4. 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和投诉: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邵柳漪
联系电话:15068697518、0576-81768857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上林路1号3楼
(四)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询问):邵柳漪、滕晶晶
联系电话:15068697518、13758683329
传真:0576-81768857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上林路1号3楼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温岭市横湖中路1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365657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附件:
20240508142057369招标文件--温岭交警大队车辆拖移服务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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