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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


2023年12月4日


























目 录


第一章 关于扬州市邗江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8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312月11日11时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日起10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第5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应当在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出时间内获取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及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具体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3 121111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邗江区美琪学校


五、开启


1.时间: 2023 121115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美琪学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金额


7.4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


地 址:邗江区同泰路1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章 磋商须知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号项目。


2、供应商


2.1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供应商


2.2.1 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参加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不满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 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磋商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


6.3 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


(4)磋商响应报价表


(5)分项报价表


(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8)设计方案(如有):如未成功上传“设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电子投标光盘(设计图纸光盘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递交至代理机构(地址),招标代理单位将派工作人员在X年X月X日X:X内接收电子投标光盘。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至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逾期不予接收。


(9)其他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设计方案)


10.2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磋商响应报价表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


13.1 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4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必须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


17.1 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1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磋商


21.1 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3.3 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23.4 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4、磋商的澄清


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5.4 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


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26.1磋商程序


2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1.2 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6.2.2评审标准


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


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27.1无效响应条款


27.1.1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


27.1.2 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


27.1.3 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7.1.4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27.1.5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7.1.6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7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


27.1.8 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27.1.9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27.2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27.2.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7.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2.3 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确定成交单位


28.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2 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


28.3 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8.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8.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8.4.2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4.3 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8.4.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28.4.5 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8.4.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8.4.7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质疑处理


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9.5 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


29.8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9.8.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9.8.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9.8.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9.8.4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9.9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成交通知书


30.l 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


30.2 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


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签订合同


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1.3 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其他
32.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合同(货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服务范围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拆除费、货物生产制造费(含五金、油漆)、备品备件、包装费、安调试装费、维修费、劳务、运输费、项目实施、产品检验(测)、利润、保险、税金(如包括关税、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售后及保修服务以及所包含的供货安装中所有风险、责任等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投标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


(3)供货一览表; (4)技术参数响应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无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的,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质保期


8.1 质保期 3 年。(自项目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


9.2 交货方式: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于指定收货人确认签收,免费送货上门并按规定安装调试完毕。


9.3 交货及安装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10.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后,甲方1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产品安装调试合格后15日内付清剩余合同价款。


注: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__3__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2.7合格,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图纸设计、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安装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如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货物全部退货,由于整改造成的返工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人力物力损失。


12.8在安装以及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规定的规格型号以及技术参数、质量要求。


12.9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权威机构对每批次货物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达不到国家标准以及合同要求,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同时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0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对此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材料零件费、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13、交货、调试和验收


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10 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发货前,乙方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2 货到甲方后,甲乙双方须在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产品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14、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发货时,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初步验收即视为货物交付。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货物的,甲方应按未付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货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15.4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20%赔偿金。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17.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体操垫


1.尺寸: 120*60*5cm,可折叠;


2.内胆材料:体操垫内部使用珍珠棉填充,防震,保温,韧性强,回弹性好,缓冲性强;


3.面层材料:优质加厚帆布,防水透气,可拆洗,耐拉力耐磨,抗晒挡尘,布料舒适;


4.拉链设计:拉链耐用不生锈,方便体操垫的拆卸与清洗;


5.包角和提手:精细包角 多种工艺 增强商品的耐磨性 提高使用寿命,体操垫侧边附带提手,方便提拿与搬运。





50






2


迪卡侬简易羽毛球网


1.网架:耐用支撑架,连接处特殊设计,不松动;


2.球网:为耐用优质尼龙绳加粗网线,更粗更耐打;


3.结构设计:不易断开拉网直,不易倾斜、下垂弧形连接杆设计,提供网拉直的张力整体站立稳定,不易倾斜可调节高度;


4.规格尺寸:满足不同使用需求0.9m、1.5m两档,快速调节,长度3米。





4






3


小学标准篮球架


1.产品技术规格


篮圈高度可调,调节范围:1400—3050mm;


2.产品用材


篮架立柱采用口100×100×2、的优质焊方管制作,调节管采用、50×25×2优质焊方管制作,调节机构采用50×50×3优质焊方管制作,升降调节杆采用30×3优质焊管制作,外部封闭型设计,防雨防锈防盗,调节机构处设限位机构,使用安全可靠,通过升降调节杆调节篮圈高度,从而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员使用。


球架底座轮廓采用特制内卷槽钢一次拼焊成型,为了增强球架的使用安全性,篮架底座内部设有配重放置区域,可放入配重物,确保球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篮板


规格:1200x900(mm),篮板配用国际通用的高强度安全玻璃篮板,具有透明度高、耐侯性好、抗老化、耐腐蚀、不易模糊等特点,并在篮板下沿及侧面覆盖有保护条,能保护运动员运动时不受伤害。


4.篮圈


篮圈采用φ17实心圆钢制作,内径为450mm。篮圈圈条下沿焊有4毫米圆钢,圆钢间隔均匀设置成小环状,共12处,以便悬挂篮网。篮圈水平固定在篮板上,与篮架连接的钢板采用优质钢板一次冲压成型,造型美观。


5.移动


篮架置有走轮装置,操作方便,仅需一人操作就可轻松移动篮架。


6.防护措施


篮架前立柱和底座配有专用护套,能有效地保护运动员免受撞击,底座下部设有防震垫,能有效的保证使用时的安全性及美观性。


7.表面处理


喷涂工件的表面处理分二个阶段,前处理阶段使工件获得质量优良的介质层,增加防锈涂膜与金属基体的结合力,是提高产品表面处理能力的必备基础措施。表面处理阶段是将粉末通过高压静电作用均匀涂敷在被涂物体上的过程。当涂层达到一定厚度后,进入烘炉加热,涂料熔融固化,形成厚度均匀、质地牢固的涂层。本公司产品所有器材均在全自动喷涂流水线上作业,经抛丸——脱脂——水洗——无磷转化——水洗——烘干——静电粉末——固化等过程。产品涂层厚度70—80um,铅笔硬度达3H+。产品具有耐酸碱、耐湿热、抗老化、外观美观等优点,能适合潮湿和酸雨环境,且前处理过程以及产品涂料配方均不含有毒元素,避免损害使用者的健康。


篮球架


ê8.该产品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ê9.该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际篮联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ê10.提供产品篮球架具有SGS的所投产品的涂层(或涂层原材料)有害物质(包含镉、铅、汞、铬、苯、邻苯等)限量符合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的


ê11.所投产品篮球架具有CNAS的涂层光老化试验的检验检测报告,且要求光老化试验—紫外辐射暴露时间不小于800小时,保光率不低于60%,外观无粉化、起泡、开裂或剥落等缺陷的


ê12.生产企业获得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ê13.供应商能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原厂质保函


(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厂家鲜章)





2






4


钉鞋


1.尺码:35-43码各2双;


2.EVA中底舒适缓震,减轻爆发力带来的冲击力;


3.植绒鞋面材质柔软舒适,支撑更轻便,三明治网布网布材料柔软舒适、透气性佳;


4.尼龙头掌/橡胶鞋底,轻质,支撑性、刚性好,后跟橡胶底增强耐磨性和抓地性;


5.前面三钉集中分布,增强爆发力时的抓地性,后面四钉起稳定支撑作用,加大地面接触面积,减少力量损耗。





18






5


比赛用篮球


1.规格:6/7号球,各1个;


2.实用场地:室内或室外塑胶场地;


3.特点:优质高弹PU表皮,配合严密丁基内胆,在保证篮球弹性手感的同时,也保证了篮球飞行稳定,室内表现出色;


ê4.提供FIBA认证证书。





2






6


高单杠


1.单杠由支架、杠面、调节销和杠托四部分组成;


2.单杠杠面长1900mm,选用φ28毫米的拉光圆钢制作,调节范围为2200-2500mm。立柱选用φ89x3毫米的钢管制作,立柱埋入地下部分长800mm,下端焊有加强筋,增强单杠整体的稳定性;


3. 所有钢制件表面均经酸洗、磷化等初级处理后在自动喷涂线上采用纯聚酯粉末喷涂完成最后表面处理,涂层厚度70—80um,铅笔硬度达3H+,试品经GB1771-91 36小时盐雾实验,涂膜无变化,划格处单面腐蚀<2mm,产品具有耐酸碱、耐湿热、抗老化、外观美观等优点,能适合潮湿和酸雨环境,且产品涂料配方不含有毒元素,避免损害使用者的健康。





2






7


低单杠


1.单杠由支架、杠面、调节销和杠托四部分组成;


2.单杠杠面长1900mm,选用φ28毫米的拉光圆钢制作,调节范围为1850-2150mm。立柱选用φ60x3毫米的钢管制作,立柱埋入地下部分长750mm,下端焊有加强筋,增强单杠整体的稳定性;


3. 所有钢制件表面均经酸洗、磷化等初级处理后在自动喷涂线上采用纯聚酯粉末喷涂完成最后表面处理,涂层厚度70—80um,铅笔硬度达3H+,试品经GB1771-91 36小时盐雾实验,涂膜无变化,划格处单面腐蚀<2mm,产品具有耐酸碱、耐湿热、抗老化、外观美观等优点,能适合潮湿和酸雨环境,且产品涂料配方不含有毒元素,避免损害使用者的健康。





2






8


高双杠


1.双杠杠面基本尺寸:长x横截面=3000x42(mm)。杠面高度为1400mm,宽度调节395-535mm, 玻璃钢杠面;


2.双杠立柱采用48x2.75的圆管制作,长1860mm,埋入地下部分长600mm;


3.双杠埋入底地下部分焊有加强筋,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4.所有钢制件表面均经酸洗、磷化等初级处理后在自动喷涂线上采用纯聚酯粉末喷涂完成最后表面处理,涂层厚度70—80um,铅笔硬度达3H+,试品经GB1771-91 36小时盐雾实验,涂膜无变化,划格处单面腐蚀<2mm,产品具有耐酸碱、耐湿热、抗老化、外观美观等优点,能适合潮湿和酸雨环境,且产品涂料配方不含有毒元素,避免损害使用者的健康。





1






9


低双杠


1.双杠杠面基本尺寸:长x横截面=3000x42(mm)。杠面高度为1100mm,宽度调节395-535mm, 玻璃钢杠面;


2.双杠立柱采用48x2.75的圆管制作,长1860mm,埋入地下部分长600mm;


3.双杠埋入底地下部分焊有加强筋,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4.所有钢制件表面均经酸洗、磷化等初级处理后在自动喷涂线上采用纯聚酯粉末喷涂完成最后表面处理,涂层厚度70—80um,铅笔硬度达3H+,试品经GB1771-91 36小时盐雾实验,涂膜无变化,划格处单面腐蚀<2mm,产品具有耐酸碱、耐湿热、抗老化、外观美观等优点,能适合潮湿和酸雨环境,且产品涂料配方不含有毒元素,避免损害使用者的健康。





1






10


水泥混凝土地面





面积厚度:场地尺寸20000mm*4000mm,碎石垫层厚度100mm,C30商品混凝土厚度100mm;














80






11


EPDM弹性地面


1.厚度:场地尺寸20000mm*4000mm,EPDM弹性地面厚度10mm;


ê2.塑胶面层提供有CMA和CNAS认证标识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依据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全项检测报告,判定为合格的检测报告;


ê3.塑胶跑道产品原材料聚氨酯胶水满足阻燃性能Ⅰ(级),气味等级(级)≤3,18种多环芳烃总和mg/kg≤50,苯并[a]芘(mg/kg)≤1.0。提供有CMA和CNAS认证标识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依据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中聚氨酯胶水检测报告样品特性和状态必须为“透明液体”;且报告中有明确标识此项检测判定为合格;


ê4.塑胶跑道产品原材料EPDM颗粒满足耐人工气候老化性能(500h),拉伸强度(单位:MPa)≥0.4,拉断伸长率(%)≥40,苯并[a]芘(mg/kg)≤1.0,短链氯化石蜡(C10-C13)(g/kg)≤1.5。提供有CMA和CNAS认证标识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依据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中EPDM颗粒检测报告样品特性和状态必须为“颗粒”;并且报告中有明确标识此项检测判定为合格。


(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厂家鲜章,同时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询网址及截图。未提供官网查询网址及截图的不予得分 )








80






12


尼龙羽毛球


1.球头:软木材质,击打回转半径小,回转速度快,手感轻巧,稳定性能好;


2.球杆:球杆粗壮厚实、耐打,飞行稳定,落点准确不易撕裂;


3.球裙:尼龙材质,无缝隙紧密貼合,做工精细,球裙排列整齐保证飞行和球速的稳定性;


4.一体式设计:美观大方,接近羽毛球飞行路径,各个细节精益求精,耐打出色的尼龙球。





20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包含货物制作、安装、施工、运输、调试验收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利润、保险、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相关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安装队伍必须加强管理,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注意安全;安装期间,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货物进场须经采购人验货后才能安装;中标人安装人员、安装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设备及邻近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无论安装期间或退换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4、所有货物进场前需经采购人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人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中标人负责。未经采购人确认或经采购人确认参数等与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不得进场,因此产生的延期或退换货等风险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有关样品供用户进行初验(初验内容包括款式、工艺质量等),初验合格的将进行封样,作为今后全部到货验收的依据;如用户初验不合格的,包括发现货物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报请当地质检部门对样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违约责任。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设备(或服务)的各个参数指标作出实质性应答。中标后,投标人在合同谈判中提出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过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人确认的条款。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交货期、保修期时限、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等)。


8、中标人提供产品必须随货提供出厂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产品质量和各种技术指标,经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的,必须更换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如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所有款项一律不付、不退,并将来货封存,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处理,并按其处罚意见,处以罚款。


9、采购人对产品的尺寸、颜色及实用性(使用需求)微调的,中标人应给予响应,并不收取额外费用。





























第五章 定标原则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小组


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


二、定标原则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投标人次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评标标准


3.1、初步评审标准


(1)资格性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注:资格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步阶段评审。


(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注: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服务期、质量要求等方面。


3.2、详细评审


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计分标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序号


项 目


评分内容


最高


分数





报价分


(30分)


报价分


评标基准分:30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0





技术响应评审(30分)


技术要求(参数、功能、配置情况等)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性(30分)


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符合性、技术偏离项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其中:响应即满足(招标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标注“★”的参数不满足要求的,每项扣2分,不带“★”参数不满足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30





项目实施方案(30分)


项目实施方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泛泛而谈,千篇一律的方案评审得分区间为5-10分;有一定针对性,但方案操作性一般,中规中矩,得分区间为10-20分;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先进性的得分区间为20-30分。


施工方案应从五个方面进行撰写:


1.总体概述:本项目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总体设计思路


2.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3.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售后服务方案。


注:项目实施方案不超过6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方案有缺项的,缺项内容得0分。


30





类似业绩


(4分)


投标申请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体育器材的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投标时以提供的类似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书进行计分。


4





质保承诺


(6分)


质保承诺


承诺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两年的,并承诺在质量保修期内免费提供维护和升级的得6分;没有承诺的不得分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6


合 计


100





注: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提供的与本评分办法相关的材料等评分依据的真实性进行复查,如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获得分值,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提请监督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理。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供 应 商: (电子签章)



磋商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七、其他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











8











9











10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磋商响应函


致:(代理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


牧、渔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6000≤Y<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万元


5000≤Z<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JSHCZC-2023026


本次为首次报价


名称


第一轮报价


报价


大写:


小写: (人民币)元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要求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总报价: (大写), 元(小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


1、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货物需求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


2、所有报价(含各分项报价)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采购要求


磋商响应


超出、符合或偏离


证明材料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交付时间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其他


……



























招标文件-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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