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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17 至 2023-11-24
撰写单位: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冯雪

   (沈北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3-00198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
二、采购内容:
沈北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工作。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其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号)等要求,需要完成土壤三普主要成果包括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全程参与沈北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三、服务要求
1、工作内容:
(1)数据整理分析
按照《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要求,主要对沈北新区土壤普查过程中获得的土壤立地与利用信息、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数据分析,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逻辑性等进行检查。结合相关历史数据,通过统计分析、模型模拟等方法对土壤物理、化学、生物性状等指标进行分析,解析土壤质量演变规律及主控因素。
(2)成果汇交汇总
汇交汇总主要包括整理沈北新区普查数据资料、制作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专题图、以及相关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专题报告等,初步构建数据库。最终形成沈北新区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图件,土壤质量评价专题报告、土壤利用分析专题报告、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性专题报告等三普要求的相关总结报告等。
2、工作成果
开展沈北新区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当地防治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障碍消减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各类成果及形成方法须按国家“土壤三普”成果验收最新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成果要求数据完整、准确,无缺漏项,数据项之间逻辑关系合理,格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数字化图件成果要求基础数据可靠、制图和评价方法科学、制图结果可靠,图面要素齐全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等要求。文字报告成果要求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达清晰、流畅,逻辑性、条理性强,前后表述一致,各种报告之间相关数据、结论等要一致;技术报告中对土壤普查的各个环节技术方法表述清楚,报告中各种数据表述规范,表格内数据科学,引述一致。
(1)数据成果
包括①基础数据、②过程数据、③成果数据。
形成沈北新区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性质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2)数字化图件成果
包括①土壤类型图、②土壤属性图、③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④耕地质量等级图、⑤土壤酸化分布图、⑥土壤盐碱化分布图、⑦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图。其中①—⑥项为必选,⑦项为备选(根据实际情况,与采购人协商提供备选项)。
(3)文字成果
包括①土壤三普工作报告、②土壤三普技术报告、③土壤属性分析报告、④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⑤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⑥沈北新区土壤志和土种志、⑦地理标志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报告。其中①—⑥项为必选,⑦项为备选(根据实际情况,与采购人协商提供备选项)。
(4)数据库成果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形成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5)按照省市区三普办要求,提供阶段性验收成果。
四、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4号)。
(2)《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
(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号)。
(4)《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其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
(5)《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号)。
(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等技术文件资料。
(7)各级土壤普查办印发的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等文件。
(8)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区划、优势农产品生产布局规划、社会经济生态发展规划等资料文件。
(9)有关任务书、合同书等。
五、人员需求
考虑到该项工作专业性非常强和严格保证成果质量,因此,要求作业队伍成员需有土壤学专业背景,并且要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和承担过类似项目。
商务条款:
六、履约期限及地点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工作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八、验收
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 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 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鹰街4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29-11 3门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jyxmgl@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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