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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3标段EPC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3标段EPC总承包


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3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3标段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股份油气新能源〔2024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里木油田(库尔勒)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以西65km处,拟建光伏场区地貌单元属塔里木盆地东北缘沙漠地貌段,地形平缓开阔,略有起伏,地表呈沙漠景观,地貌以沙漠化荒地为主,海拔高度约900m左右。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1座,交流侧装机容量1300MW,容配比1.22,采用N型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和组串式逆变器方案;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2座,其中1号升压汇集站汇集750MW光伏装机容量,2号升压汇集站汇集550MW光伏装机容量,均以1回220kV线路送出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220kV变电站;新建130MW/26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1套;配套建设自控、通信、道路、给排水及消防等辅助系统。
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包括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光伏区2标段PC总承包、光伏区3标段EPC总承包、1号升压汇集站EPC总承包、2号升压汇集站EPC总承包、储能电站EPC总承包、220kV外送电力线路EPC总承包。光伏区1标段、光伏区2标段接入1号升压汇集站,光伏区3标段接入2号升压汇集站,储能电站接入1号、2号升压汇集站,接入的储能容量分别为75MW/150MWh、55MW/110MWh。
本标段建设范围为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3标段EPC总承包,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71.9416MWp,容配比1.22。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主体工程完工或具备并网条件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计划并网日期为2025年01月15日,全容量并网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
注:工期自开工之日至主体工程完工或具备并网条件的总日历天数为183天,并网日期至全容量并网的总日历天数为150天,主体工程完工日期以按施工图完成550MW光伏场区现场施工并完成试验调试时间为准;具备并网条件日期以收到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为准;并网日期以2号升压汇集站开始带电日期为准(外送线路、2号升压汇集站视同主体工程完工时已建成),如因国家电网等第三方原因造成并网日期延迟,投标人可申请延期;全容量并网日期以国家电网通知光伏电站转正式运行日期为准。投标人承诺工期提前的,以承诺的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光伏区3标段EPC总承包)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3标段EPC总承包,该标段是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一个标段,工程内容为550MW光伏发电工程的图纸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等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具体以初步设计及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实现本标段功能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工作。
EPC总承包单位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单体调试、并网试运、质量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完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竣工验收等工程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负责本标段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5.2采购:负责本标段所有乙供物资采购(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清单、塔里木油田公司二级物资清单的乙供物资,选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规定),乙供物资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乙供物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路面加宽、架空线路改造等,乙供物资备品备件、投产运行所需安全工器具及投产工具等;负责甲供物资(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逆变器配套通讯箱)到货后的装卸车、保管、二次搬运等。转运及安装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承担,开箱过程中发现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招标人协调厂家对损坏物资进行更换。
2.5.3施工:负责本标段所有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设备基础施工、道路施工、桩基础施工、光伏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光伏逆变器及通讯箱安装、箱式变压器安装、电缆敷设、监控系统及设备安装等。
2.5.4验收、试验、调试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验收(消防验收、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水土保持、档案验收等)、投产前验收、工程完工(中间)交接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本标段设备、材料、系统的验收、检测、试验、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交接试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压力表、安全阀、变压器温度变送器、消防探测器等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
2.5.5并网及试运行:负责完成本标段并网投产、试运行、消缺、涉网试验、全容量并网运行240小时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再运维1个月、质量保修等工作。
2.5.6资料: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等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编制及归档。
2.5.7培训:在主体工程完工前对发包方电站运行人员开展设备设施使用、运维等培训。
2.5.8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等工作。
2.5.9界面划分
光伏区3标段与2号升压汇集站界面划分:电气一次分界点为2号220kV升压汇集站35kV开关柜一次接线端子(接线由光伏区3标段完成,接线端子外的35kV电缆均包含在光伏区3标段范围内)。电气二次分界点为2号220kV升压汇集站二次设备室内站控层交换机(2号升压汇集站标段预留接口,接入工作由光伏区3标段完成)。
光伏区3标段与光伏区1标段、光伏区2标段界面划分:光伏区3标段与光伏区1标段、光伏区2标段若存在电缆同沟敷设情况,电缆沟的开挖、回填由光伏区3标段负责完成。光伏区3标段与光伏区1标段、光伏区2标段存在公共道路的,公共道路由光伏区3标段负责完成。
2.5.10其他
  1. 为确保项目设计整体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杜绝设计错漏碰缺问题,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联合设计工作,光伏区3标段做好与光伏区1标段、2号升压汇集站标段的设计配合工作。

(2)本标段整体并网手续由2号升压汇集站标段牵头完成,光伏区3标段负责完成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等工作,并配合2号升压汇集站标段完成并网手续办理相关工作。
(3)本标段视频监控系统接入2号升压汇集站,与2号升压汇集站共用后台,2号升压汇集站视频监控后台为本标段视频监控预留接口。
(4)本标段试桩工作由光伏区1标段牵头完成。
(5)在并网投运前至全容量并网运行240小时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运维1个月的时间内,投标人应维持本标段光伏组件的整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1.4承诺其设计分包单位满足3.2.2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3.2.2.2承诺其施工分包单位满足3.2.1要求。
3.2.3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均满足本项目的相应企业资质要求:
3.2.3.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3.2.3.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3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3.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01月0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3联合体投标
施工企业牵头应符合3.6.1的要求,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3.6.2的要求。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7.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3.8.1的要求。
3.8.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施工负责人符合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做好入场机械设备管理,所有机械设备入场前均应做好备案登记。入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工况良好,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满足现场安全生产施工需要。机械设备数量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及时增加。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允许设计+施工组建联合体。
3.12.2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12.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2.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2.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承担在建项目。
3.13.22021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3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3.13.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标段资质要求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512日至2024年516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申请文件编制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方式①电话:4008800114,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②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微信服务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请注意报名操作顺序:先①再②)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464日9: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649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仪式)。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石化大道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编:841000
邮编:100029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话:010-62065689
传真:
电子邮件:suya-tlm@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wudan01@cnpc.com.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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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511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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