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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1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采购须知
1.1项目名称: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最高限价:5万元。
1.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1.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5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实质性要求)
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5.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1.5.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1.5.5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5.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非正常的协商谈判;
1.5.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5.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5.9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1.5.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5.12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5.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1.6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天府大道中段1366号天府软件园E区E8-1,11楼
二、采购要求
2.1 HIS 系统对接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出的以下参考技术路径,各地选择适合本地技术路线。
HIS 系统集成数据智能采集模块。采用数据智能采集模块(全国统一版本及更新)嵌入 HIS 系统,提供医生工作站辅助 填报功能,院内审核端一键上报,与国家(省级)系统自动联通上报病例信息。
 HIS 系统增加数据采集页面和审核流程。在医生工作站和院内审核端分别开发食源性疾病信息采集和数据审核页面,增加食源性疾病病例填报卡自动跳转,食物暴露信息智能关联等功能,与国家(省级)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方式上报病例信息。
选用技术路线2应实现以下功能要求。
(1) 基本功能要求:
①自动触发:HIS系统根据初步诊断结论自动触发食源性疾病填报卡弹窗填报; ②辅助填报:HIS 系统病例基本信息自动带入填报卡、暴露食品类别包装形式等信息与食品名称自动关联,哨点医院检验结果信息自动带入填报卡;
③直连直报:医疗机构审核端一键提交后数据直接进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状态为区县级未审核;
④数据同步:医疗机构审核端退回、召回、修改的数据需与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⑤自动更新:HIS系统与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同步更新暴露食品信息、数据字典、接口IP等内容。
(2) 附加可选功能:
①辅助填报:哨点医院检测信息自动带入;
②辅助诊疗知识库:如蘑菇中毒辅助诊疗知识库等;
③其他功能: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特点增加相关功能。
2.2安全传输网络对接
建立虚拟专用网络(VPN)。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用硬件VPN设备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虚拟专网连接(IPsec VPN),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为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配虚拟专用网络软件(VPN SSL)账号,实现医疗机构与国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连接。
2.3投标人报价含:材料人工费,相关税费,安全等项目相关全部费用。
2.4免费维护保养期限:不低于一年,维保期内免费维护升级。维保期结束,接口纳入主系统统一维保。
2.5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过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5%;
(3)质保期到期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5%;
(4)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先开具合法有效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有权延迟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交付。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验收方法和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比选申请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2.9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障解决接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在10分钟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远程无法解决的,5小时内须到达现场解决。
2.10在现有接口总规范下根据医院提出的需求做持续改进。
2.11采购合同(模版)见附件二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要求:
3.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
3.2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的纸质或扫描文件):
3.2.1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3.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3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3.3报名方式:网上发送报名资料压缩文件包(电子邮件名称为“×××公司+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至QQ邮箱:554503826@qq.com。
四、投标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鲜章):
4.1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4.4法人委托代表人进行投标的授权书。
4.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方式)。
4.6报价表(格式自拟)。
4.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招标资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院内询价时间:2024年1月31日10:00,院内询价地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5号楼4楼会议室)。
招投标事宜联系人:黎老师:13629017598。
                                                                                       2024年1月24日
附件一:
廉洁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签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实际,依法保护双方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应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
三、不找有关领导干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不以贿赂的方式将上述商品销售到医院。
四、不向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五、不向从事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相关活动的人员给予开单费、临床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统方费等费用。
六、不为医院相关人员报销电话费、娱乐费、差旅费、餐费等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组织甲方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旅游、座谈会、学术会等活动。
八、不向甲方相关人员赠送各种实物及有价证券。
九、不派工作人员到医院临床科室进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广告宣传。
十、不以任何理由向医院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十一、如违反上述约定,医院有权单方终止现有购销关系,若违反承诺条款,公司承诺:三年内无权参加医院所有的采购活动。
十二、违反上述约定,应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医院可直接在双方购销款中扣除。
 
                
                                                                          承诺公司:(盖章)
                                                                          承诺代表:
                                                                          承诺时间:2024年   月   日
 
 
 
 
附件二: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模版)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要求”、乙方的“响应情况”,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采购内容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接口对接技术服务一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产品或服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一)乙方须提供全新无质量问题的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要求。
(三)产品质保期:    年。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五、安装调试和验收培训
乙方应就产品的正常使用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和协助。
六、付款方式(三选一):本合同选择 付款方式(一)。
☑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生效过后,在收到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所有产品或服务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即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所有产品或服务在甲方现场经验收合格满1年后, 在收到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的次月内,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二):甲方收到产品验收入库、发票齐全、正常使用完后,即可按照甲方账期进行滚动付款。
□付款方式(三):维修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投标人提供竣工结算书等相关工程资料,由招标人聘请的专业审计公司进行审计。中标人根据招标人审计后确定的金额开具等额合法发票(即发票金额需与招标人审计结果确定的金额保持一致),3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全额支付。
七、违约责任
因乙方问题造成了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患者及员工受害、甲方因乙方产品问题向第三人赔偿等)的,乙方对上述甲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额外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原价退回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
八、其他
(一)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公章)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800458639842w 
开户行:中国银行资阳分行
账号:122618501084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4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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