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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海镇桃坪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竹海镇桃坪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两海”管委固〔2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竹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92.3%/7.7% ,招标人为 长宁县竹海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两海”管委固〔202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竹海镇桃坪片区;
  2.3 项目规模:1.分期分类推进农房提升改造230户,其中大林村100户,联盟村130户;2.改建竹海镇什字村六组大凹田至利民村四组学塘湾、永和村二组二马湾至什字村四组老林湾、什字村四组老林湾至永和村一组筲箕背共2.1千米泥结石路面改建为4.5米宽、18厘米厚水泥砼路面;3.桃坪片区配套1至2米宽生产便道20千米;4.对联盟村聚居点26亩进行场地平整,并完善水、电、气及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的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预算编制工作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施工: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4 23:00 至 2024-05-29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7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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