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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财务大数据教学系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财务大数据教学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323118652-00020496
项目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财务大数据教学系统项目
预算编号: 0023-W0003371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最高限价(元): 包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财务大数据教学系统项目 
   数量:1000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简要规则描述:本着专业建设与国家、区域产业高端和新兴高端产业经济发展需求对接、课程体系与本科教育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岗位过程对接的要求,明确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重构专业课程体系,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财会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梳理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专业发展课程等各类课程教学资源,按照“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思路,构建互联网+教育、融合新兴技术的课程体系,补充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具有专业前沿发展的创新课程;对相关的教学资源库及现有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并根据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补充新建优质教学资源库,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数字化经济时代的会计专业学科发展,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具备大数据会计人才,开展财务科技理论与实证研究,会计大数据模型构建与算法设计研究,企业财务数字化转型升级等领域产教融合合作。财务大数据教学系统1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7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到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00.00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00.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响应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响应单位应自行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地 址:上海市文翔路19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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