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牯岭镇2处资产合作经营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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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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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庐山市牯岭镇2处资产合作经营权拍卖
项目编号: | ZC24JX04011798 | ||
项目名称: | 庐山市牯岭镇2处资产合作经营权拍卖 | ||
标的名称: | 原梅苑食府一、二、三、四层合作经营权拍卖,挂牌价1,000,000.00元 原小公园餐厅右边上部一层合作经营权拍卖,挂牌价450,000.00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4月2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5月09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重新挂牌 | ||
项目简介: | 1、原小公园餐厅右边上部一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29年10月15日止)合作经营权拍卖,面积约80m2,挂牌价45万元/年,竞租保证金10万元。 2、原梅苑食府一、二、三、四层(不含现麦香源,唯一服饰店,第4层安全通道边3个房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34年10月15日止)合作经营权拍卖,面积约 800m2,挂牌价100万元/年,竞租保证金20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标前竞标者必须提前向庐山商管公司提供相符的品牌授权书,否则视为无效。 2、拍卖标的的房产面积以测绘部门确权面积为准,标的的实际面积 与拍卖时的面积若有误差,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款。标的的新旧程度和管理状态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所有标的60天装修期。 4、合作方中标后需向委托方缴纳综合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0% 不满3万按3万元计算),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交至庐山商管公司指定账户,如单方面违约,履约保证金概不退还。 5、甲方统一购买房屋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保单留存在甲方。 6、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在3日内向拍卖人交纳租金总额0.5%的拍卖佣金。 7、年成交租金超20万元(含20万元)合作方须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在庐山市牯岭镇注册有限公司经营,经营的营业收入必须进入该公司,并积极支持升规入统工作。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作方缴纳的综合保证金不予退回。 8、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合作方需将装修设计方案图纸交付到庐山商管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9、收入分配及相关约定: 标的1双方按照营业收入1.5:8.5比例分 配(即:委托方分得营业收入的15%、合作方分得营业收入85%。)合作方每年不少于中标价支付给委托方;比如中标价为45万元/每年,合作方 应确保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如营业收入低于300万元,委托方 可以按合作方违约终止合作协议;若中标价高于45万元/每年,则合作方 应确保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中标价的6.67倍,比例分配不变。最终以实际中标数据为准。具体详见附件1《合作经营协议》标的2双方按照营业收入2:8比例分配(即:委托方分得营业收入的20%、合作方分得营业收入80%。)合作方每年不少于中标价支付给委托方比如中标价为100万元/每年,合作方应确保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如营业收入低于500万元,委托方可以按合作方违约终止合作协议:若中标价高于100万元/每年,则合作方应确保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中标 价的5倍,比例分配不变。最终以实际中标数据为准。具体详见附件2《合作经营协议》。 10、以上二标的均严禁出店(占道)经营、严禁增加或改变经营项目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回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竟租 人必须充分知晓这一情况,自愿参加竞租并承担相应的竞租风险。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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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挂牌及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时止。 2、标的展示地:标的所在地。 3、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10:00时开始。 4 、 网 上 竞 价 网 址 :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www.jxsggzy.cn/web/) | ||
联系方式: | 江西方成拍卖公司:18179257277江女士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