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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城乡统筹融合发展项目投资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城乡统筹融合发展项目投资人+工程总承包,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9-420582-04-01-19823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众赢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交通基础类设施项目,包括S311项目、S342项目等项目;第二部分是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共涉及河溶镇等5个乡镇。其中:
  (1)S311项目:本项目起于当阳市与沙洋县分界处郭场村,沿S311老路向西至前进村进入河溶镇,沿河溶镇总体规划南侧外围绕行至沮漳河,在现状河溶大桥南侧新建桥梁跨越沮漳河,在原老路南侧穿过明珠建材厂后并入老路S311,经麦城村后沿两河镇总体规划北侧绕行至胡场村,之后继续沿老路S311西北方向,经胡场村桃园村、窑湾社区,终点接金沙收费站。路线全长约29.029km,设桥梁806m/8座,涵洞2958.8m/92道。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S342项目:本项目起于当阳市河溶镇,接253省道,沿S342老路向东,经李家贩、徐家湾至高店子村进入当阳市与沙洋县交界处董家岗村,路线全长7.633km,设桥梁26.04m/1座,涵洞26道,目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3)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河溶镇(0.209万亩)、庙前镇(0.066万亩)、两河镇(0.43万亩)、坝陵街道办事处(0.079万亩)、淯溪镇(0.157万亩)等5个乡镇共计0.941万亩。
(4)项目范围内部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具体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根据当阳市规划及业主需求而定。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投资、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投资、建安工程施工、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投资合作方: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中的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
(2)施工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业主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范围根据业主需求而定。
2.4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2.964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7.6385亿元,房屋征拆及土地补偿3.7902亿元,其他费用0.7367亿元,工程预备费0.3283亿元,管护费0.4705亿元。
2.5项目合作期:旱改水项目拟定合作期为N+3年(N为旱改水项目建设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拟定合作期为M年(M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开始建设到乙方收回投资成本及收益)。
2.6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项目安全要求: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公路工程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要求,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近3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投标人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22时00分至2023年10月08日22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当阳市环城东路盛泰华庭123号)开标一厅组织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子龙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众赢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泉街道办事处长坂路南段4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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