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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光路(西虬江-金沙江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信息搬迁-真光路(西虬江-金沙江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信息搬迁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真光路(西虬江­金沙江路)道路积 水改善工程信息搬迁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CG20240322003
2、项目名称:真光路(西虬江­金沙江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信息搬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5、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6.、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总体情况:真光路(西虬江­金沙江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信息搬迁,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磋商报 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7、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交付地点:真光路(西虬江­金沙江路)。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 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
3)响应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3­29至2024­4­2,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进行线上报名,并于以上时间携带如下材料:至上海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进行现场验证,如需报名请提前联系陆蓉蓉。13817549594,现场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于以上时间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进行线上下载磋商文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 验证的供应商拒绝获得磋商文件资格,现场验证材料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证照复印件一 套。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拟任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资质原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截图。
注:(1)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 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磋商文件工本费:1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如需报名请提前联系陆蓉蓉,13817549594。
(2)响应人报名成功后领取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3)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成交(成交)结果!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响应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4­10 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时间:2024­4­10 14:00。
注:本项目非线上采购,线下开启和评审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磋商响应地点
1、磋商响应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
2、磋商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 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无疑问函(加盖公章)一并出席磋商响应仪式。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响应人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
(2)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4年4月3日上午11: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响应人公章后,原件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 475281726@qq.com。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并通知相关响应人。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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