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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岩石动力学特性实验装置研制与实验能力提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 2024-03-26 15:51:22 截止时间:2024-04-0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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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0326073

项目编号:WD20240306002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某岩石动力学特性实验装置研制与实验能力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某岩石动力学特性实验装置研制与实验能力提升
2 项目编号:WD20240306002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某岩石动力学特性实验装置研制与实验能力提升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包含四个项目:岩石一维球面波实验装置研制、岩石一维应力波传播实验能力提升、岩石一维应变动力特性实验样品制备、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检测。
1、岩石一维球面波实验装置研制
装置所用岩石试样由等径等高的上下两块圆柱体岩石对合粘接而成。其上下两块岩样对合面中心按要求各加工成一半球形空腔,对合后形成球腔,上半块圆柱体岩样中心钻一细孔,下半块对合面上加工一系列同心的环槽和相应的径向槽。具体要求如下:
(1)从甲方指定原岩样品中取芯制作。试样的外形尺寸不宜小于Φ350×350mm;首个环槽的半径至少应比球腔半径大5mm,其后的环槽等间距布设,间距宜为5mm~10mm,环槽数量应不少于6个,最外圈的环槽距岩样边界应不小于20mm。
(2)上下两块样品的对合面需经过对研或线切割精细加工,在250mm线度范围内不平度应小于0.02mm。
(3)同心环槽宽度宜为0.25mm、深度宜为0.40mm。径向槽宽度宜为0.50mm、深度宜为0.60mm。
(4)上半块岩样中心的细孔应用金刚石钻头钻成为台阶孔,上部分的粗孔孔径宜为4.5mm~5.0mm,靠近球腔的细孔孔径宜为2.0mm,长度宜为4mm~5mm。
(5)球腔用球形研磨头精细研磨,其直径由甲方指定。
(6)交付球面波实验装置总数不少于6个;原岩取芯装置一套、端面精加工线切割机床一台。
2、岩石一维应力波传播实验能力提升
(1)岩杆端面高精度加工装置研制与端面加工
研制可满足直径不小于40mm、长度不小于2m的圆柱形岩石长杆夹持、固定与端面加工的夹具,并配备相应刀具;开展岩杆端面加工,加工后端面不平度应小于0.02mm,端面对轴线的垂直度偏差应小于0.1mm,所加工岩杆总长应不少于100m。
(2)岩石一维应力波实验支撑机构研制
支撑机构可满足直径20~60mm、总长不小于20m、总数不少于30根的岩石长杆支撑;具备上下调节功能,上下可调节范围不小于30mm;支撑机构与岩杆支撑点处采用硬质光滑材料,以降低接触点处的摩擦力。
3、岩石一维应变动力特性实验样品制备
(1)研制适用于甲方指定花岗岩的一维应变动力特性实验样品;
(2)可满足正向冲击法和反向冲击法两种加载方式;
(3)采用“П”型粒子速度计测量冲击压缩特性,单发实验粒子速度计数量不少于4个;
(4)正向冲击法和反向冲击法样品数量均不少于10个。
4、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检测
(1)基于甲方提供的原岩样品,取样并开展物理力学性质检测;
(2)检测项目包括:颗粒密度、块体密度、孔隙率、饱和吸水率、单轴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声速参数;
(3)总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30个。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 54 万元(¥540,000.00)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资格预审:
4.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供应商应当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预审材料):
供应商应当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并在所有材料上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文件材料(编制模板详见谈判公告附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页面须包含截图时间,截图时间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应当含以下信息查询:
①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9)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面声明);
(10)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1)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2)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注:
①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②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③ 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根据资格证明文件签字盖章情况视情提供;
④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采购方最终认定;
4.3 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4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文件递交数量:电子版一份(纸质盖章扫描版),纸质一份(装订成册);
(3)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4)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其他方式;企业如无法现场递交的,可将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kgs_xa@163.com,务必备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纸质一份(装订成册)邮寄至文件递交地点;
4.4 资格预审结果于谈判文件发售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5 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谈判文件拟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供应商发售,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240416日起至202404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3)发售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考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包括的资质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1)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资格证明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法参与评审,需重新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请再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详见第四章);
(2)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4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年04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陶工(技术)、马工(商务)
电话:029-8476 7629(技术)、029-8476 7609(商务)
邮 箱:liusuo6363@163.com
8.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zkgs_xa@163.com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附件
(作为谈判公告附件)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模板(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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