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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西综合市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坦西综合市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招标人为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拟建坦西综合市场项目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社区内,项目用地面积约为5552.22平方米,容积率为4.5,密度为40%,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高度不高于50米,建安工程费暂估为2900万元。项目功能要求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地上配套有综合超市、酒楼、商业,同时含有一个室内体育馆。
2.2.1招标范围:
负责完成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综合市场建设工程设计以及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工程设计:中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进行规划、建筑方案、初步(包含专家评审)、扩初和施工图(包含通过审查)的设计,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完成:所有建筑物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涉及的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含喷淋、自动报警、暖通)、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人防;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的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执行;
(2)中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的问题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估算、分析)、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各阶段规划报建、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人防设备验收及施工过程质量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以及设计文件资料提供及盖章。完成本项目规划、施工图、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负责规划报建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海绵批文,以及配合其他单位办理报审所需的资质人员资料。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交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并承担由于招标人内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等)。
2.3 服务期:
(1)设计(含报批时间):
①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
②初步设计成果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中心审核;
③审图中心提出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重新报审,最终满足施工招标要求。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2 年。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为:804,400.00元(最高投标折率为 100 %)。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符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的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或换领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有效期内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同时还应提供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或换领核准通过的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周内其中一天的诚信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名,须具有 建筑 相关专业 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投标人请于 2024 年05月14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24 年05月20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100号岭南大厦702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仅限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备案》电子版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3招标文件费:每套 500 元人民币。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层开标1室)。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政务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政务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政务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网进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发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派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
9.3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西接龙大道1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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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226563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fshyhzb@163.com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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