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关于遴选公务车辆租赁供应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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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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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
二、采购计划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遴选公务车辆租赁供应商
三、采购品目名称: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金额:按次登记,每季度结算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提供租赁的车辆需安全性能合格,干净整洁无异味;
2.提供租赁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当年检验年审合格,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客运资格,并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安装行车记录仪;
3.服务商必须满足至少三种车型租赁服务,并且在接到租赁车辆通知时,于2小时内安排好车辆及驾驶员;
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5.公务用车租赁费主要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劳务费、燃油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及停车费等,原则上不含驾驶员食宿费用。其中,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不用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故9座及以下的公务用车租赁费用不包含驾驶员劳务费;
6.费用标准:
注:行驶区域为广州市内。广州市外费用另行协商。
六、采购方式:根据供应商有效报名情况,由增城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比选决定。
七、需求时间:如有采购意向,请填写附件(意向函),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我单位指定邮箱(zczxxzk@gz.gov.cn)。
附件:意向函
区政协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采购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0-32829258)
附件 意向函.docx
二、采购计划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遴选公务车辆租赁供应商
三、采购品目名称: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金额:按次登记,每季度结算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提供租赁的车辆需安全性能合格,干净整洁无异味;
2.提供租赁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当年检验年审合格,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客运资格,并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安装行车记录仪;
3.服务商必须满足至少三种车型租赁服务,并且在接到租赁车辆通知时,于2小时内安排好车辆及驾驶员;
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5.公务用车租赁费主要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劳务费、燃油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及停车费等,原则上不含驾驶员食宿费用。其中,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不用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故9座及以下的公务用车租赁费用不包含驾驶员劳务费;
6.费用标准:
序号 | 车型 | 规格 | 限价标准(含税) |
1 | 小微型客车 | 9座以下 | 500元/日/辆 |
2 | 中型客车 | 10-25座 | 900元/日/辆 |
3 | 大型客车 | 26-39座 | 1200元/日/辆 |
4 | 大型客车 | 40座以上 | 1400元/日/辆 |
注:行驶区域为广州市内。广州市外费用另行协商。
六、采购方式:根据供应商有效报名情况,由增城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比选决定。
七、需求时间:如有采购意向,请填写附件(意向函),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我单位指定邮箱(zczxxzk@gz.gov.cn)。
附件:意向函
区政协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采购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0-32829258)
附件 意向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