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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单相工频相位表检定装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购置单相工频相位表检定装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7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购置单相工频相位表检定装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单相工频相位表检定装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9002
项目名称:购置单相工频相位表检定装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0,000.00
最高限价(元):6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设备名称:购置单相工频相位表检定装置
数量:1套
1、工作条件:
要求环境温度(23±5)℃,无影响正常工作的振动和强电场、磁场。供电电压:交流电压(220±11)V。
★2、技术规格:
2.1 技术指标:
(1)数字相位计:
测量频率:5Hz~1MHz;
分辨力:0.001°;
相位MPE:5Hz~2kHz,±0.02°;2kHz~5kHz,±0.03°;5kHz~10kHz,±0.04°;10kHz~50kHz,±0.05°;50kHz~1MHz,±f(kHz)×0.001°;
输入电压:10mV~630V;
输入波形:正弦波、三角波、梯形波、方波。
具备USB和IEEE-488通讯接口及通讯协议。
(2)精密相位标准器:
频率范围:5Hz~1MHz;
输出电压:50mV~120V;
分辨力:0.0001°;
相位MPE:1Hz~1kHz,±0.005°;1kHz~6.25kHz,±0.01°;6.25kHz~50kHz,±0.015°;50kHz~200kHz,±0.04°;200kHz~1MHz,±10-3×[40+210×(f(kHz)-200)/800]°。
具备USB和IEEE-488通讯接口及通讯协议。
2.2 测量功能:
设备应完全满足JJF1756-2019《低频相位计校准规范》的计量要求。能通过标准相位发生器法和精密相位计法校准低频相位计。
3、必备的配件、附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
a 专用航空运输箱子2只。
b BNC三通2只(同型号)。
4、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
供货验收时提供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提供中国计量院出具的溯源证书。
5、技术服务和培训:
需仪器设备供应商提供免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及培训。
★6、质量保证期:
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5个月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61193597@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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