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增设钢结构连廊项目(第二次)

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增设钢结构连廊项目(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增设钢结构连廊项目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增设钢结构连廊项目(第二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5
0.5
1
建筑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5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
2.报名方式:无须报名。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6层)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5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
银行信息
01
账号1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账号
150101040015061161729
账号2
开户行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账号
6232813760001750719

 
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磋商开始时间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考查的责任、风险及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对各供应商在考查现场时遇到的任何事故或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费用。供应商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无关人员泄露本招标活动有关文本、图纸等任何信息资料,否则,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时  间:2024年 5 月 27 日北京时间9:00-11:00
联系人:谭翔尹
电  话:18523649542
地  点:重庆市渝北区航宾大道67号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航宾大道6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9号力华科谷A区501
 
挂网完整版(空白清单、图纸).zip
【竞争性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钢结构连廊建设项目(第二次)(挂网版).docx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