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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SDLC-JNHG-2023-004)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
中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31.900000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SDLC-JNHG-2023-004(招标文件编号:SDLC-JNHG-2023-
004)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569号
中标(成交)金额:43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
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
时间服务
标准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娟、孙长乐、杨文虎、杨磊、宋兆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人须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代理单位
交纳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55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网
站(jinan.customs.gov.cn)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531-55562419 83191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婷 王彦莉
电话:0531-55562419 83191887
十、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招标文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
地 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531-55562419 831918
电子邮件: lcgczxb@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 支撑项目(三期)
招标文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SDLC-JNHG-2023-004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附表.......................................................................................................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3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和服务方案要求......................................................................................29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37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 ................................................................................................................41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8 第八部分 附件........................................................................................................................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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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 公司22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C-JNHG-2023-00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
预算金额:432.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为满足济南海关总关及驻济单位职工通过移动终端访问云应用平 台所需5G流量套餐服务,为采购人提供云应用平台迁移保障线路、物联网平台、云主机并根据 业务需求保障总关业务技术办公楼及驻济各单位办公区的5G园区网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②监狱企业政府采购 政策;③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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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210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层,电子信箱:lcgczxb@163.com)。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内联系代理机构,告之 邮寄招标文件地址,并提供投标人登记表(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账户信息为开 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银行账户:15110101040 001136;行号:103451011106,汇款须注明:工程咨询部+项目简称。电子信箱:。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网站(jinan.customs.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531-55562419 8319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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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31-55562419 8319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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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 资格证明材料及商务 文件一、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 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按照“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 面声明。 二、商务文件 7.投标函; 8.★开标一览表; 9.报价明细表; 10.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
4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 文件三.技术文件 12.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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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4.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15.偏离表; 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5投标人应单独提交的 文件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1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独密封的电子U盘1份,不得用电子光盘代替(内容为可编 辑的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扫描件的PDF格式)。 单独密封的正本1份和副本4份。
6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 目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完成不允许
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9是否安排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有关事项: 1.投标人踏勘现场需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经确认后方可进 入现场踏勘。 2.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招标文件 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有关的风险、责任及义务。
10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 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 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20%(工程项目为 3%—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 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招 标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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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上述小微企业应为依据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上 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 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揽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 实性负责;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 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 业价格优惠政策。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 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7.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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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9.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 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 标价格。
11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 政策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 或提供服务价格给予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文件评 审方法和评分细则),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 企业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证明须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 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 标价格。
1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1.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 通 知》(财 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 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用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价格 得分的计算及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 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的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评 审 价 格 =报 价×(1— 扣除比例);投标人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只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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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 标代理机构将随中标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 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 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 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 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 标价格。
13信用查询 及使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 方式。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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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 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 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上对投标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 7.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投标人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 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 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 他目的。
14报价范围本项目要求为交钥匙,报价含本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15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432.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高于此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投标有效期从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18投标保证金额无。
19律师见证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预算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 见证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 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0履约保证金5%
21招标代理 服务费中标人须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 取,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费。
22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 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 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进 行综合评分,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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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作为预付款;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乙双方联合 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5 %项目款,剩余5%的项目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或项目交 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乙双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 工作日内,乙方提供5%的履约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50%项目款,履约保函一年后退还。
25争议的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6备注1、招标文件中加★条款若有缺失、无效或未加盖单位公章,将 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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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所述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 。
2.2“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成。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
2.5“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 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 的投标人。
2.6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6.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2.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2.6.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6.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6.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 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 条件: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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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3.4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资质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 报价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5. 通知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电子邮箱和 电话(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 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 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 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 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组成
6.1招标文件由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和服务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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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6.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 楚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一次性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 形式发送至lcgczxb@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有 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 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 标文件所有条款。
6.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地 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依法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仔细 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 便补齐。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质疑文件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和采购人提出,并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Word版的文本,给采购代理机构发电子邮件(lcgczxb@163.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答疑文件的方式予以解答。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方式予以答复,发给要 求澄清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 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 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 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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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 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 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 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 印章等可以是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 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3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 投标予以拒绝。
8.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规范、严谨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 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9.1投 标 文 件 一 式 5份 ( 1份 正 本 、 4份 副 本 、 U盘 保 存 的 电 子 版 1 份)。投标人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保证投标 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9.2投标文件分为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规定提交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无效或未加盖单位公章,将导致投标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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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9.2.1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
9.2.2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9.2.3货 物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和 性 能 应详 细 说 明 ,并保 证所供 货物必须 是全新的 、 未使用过的。
9.2.4投 标 人 应 提 交 证 明 其 拟 提 供货 物 的 合 格性符 合招标 文件规定 的有效技 术 (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 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9.2.5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投标货 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 以下资料:
(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
(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固定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 认方联系方式备查。
9.2.6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 地与价格。
9.2.7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 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9.2.8关于“偏离表”的特别说明。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 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 响应。
“偏离表” 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和“不能确定”。
(1)“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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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 足。
( 3) 若 投 标 人 对 某 一 事 项 是 否 存 在 或 是 否 属 于 正 /负 偏 离 不 能 确 定 , 亦 必 须 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响应程度,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9.2.9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偏离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不提供产品真实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 为无效投标。
9.3电 子 版 投 标 文 件 份 数:1 份(介 质 为 USB 接口的移动存储设备);电子版内容应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及技术资 料,其中有英文资料的还应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投标人投多个包的,可将多个包的电子 版合并至一份电子移动存储设备递交。
10 投标报价
10.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 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等的 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 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投标人应对本次投标做出报价并填报开标一览表。
10.3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 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4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
10.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 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10.6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 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 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10.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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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 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 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 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2.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 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2.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为(A4),技术文件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投标文 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 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 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2.3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或副本、日期,具 体格式详见附件。
12.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2.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7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其他要求
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规定。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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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3.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投标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以及单独密封的 1份 开 标 一 览 表 上 加 盖 公 章,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签字或盖章。
13.4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 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装形式,双面印 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粘贴。
四、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投标文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代表人联系电话及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 封字样;(格式详见附件)
2)需单独密封以下内容:①正本②副本③开标一览表④电子U盘,每个信封封口处均需 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所含内容如“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 于年月日09:00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格式详见附件)
15.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 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 标人。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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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采购代 理机构拒绝接收。
17.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 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补 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六、 串通投标
18. 串通投标情形。
1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8.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8.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8.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8.2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七、 开标
19. 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采购人授权代理人、投标人授权代 理人、监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9.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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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 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 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 标结果。
八、评标步骤和要求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 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20.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20.3评审专家的抽取
20.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 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0.3.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 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0.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 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0.5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 中标候选人。
20.6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 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 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0.7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20.7.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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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20.7.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0.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8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20.8.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0.8.2 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0.8.3 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20.8.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并加以制止;
20.8.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0.8.6 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
20.8.7 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0.8.8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0.8.9 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
20.9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排除:
20.9.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0.9.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0.9.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20.9.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的;
20.9.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1. 初步评审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第2条中要求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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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
2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3条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21.3
对于通过资质资格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 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 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服务质量、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 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 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 标 文 件 第 二 部 分“投 标 人 须 知 附 表”第 3 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无效的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未按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D、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
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G、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H、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I.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和服务方案要求中规定的带“★”号实质性要求;J、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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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 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5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 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 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外来证明。
22. 投标的澄清
22.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2.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2.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 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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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综合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方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24. 确定中标投标人
24.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
24.2
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标报 告。本项目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 知未中标投标人。
25. 评标过程要求
25.1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 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6.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7. 采购项目无效投标
2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无效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综 合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更改为其它采购方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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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
废标公告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九、履约保证金
28 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交纳。
十、见证费
29.见证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交纳。
十一、签订合同
30. 中标通知
30.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 通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1.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签订 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1.4违反31.1条、31.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处罚、询问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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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处罚
3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3. 询问
33.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4. 投标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质疑。
34.1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34.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 者 应 知 其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之 日 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质疑程序提出。投标人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视 为无效质疑。
34.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
34.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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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 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 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 权限和事项。
34.5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4)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4.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 其他有关投标人。
34.7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3)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34.8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期列入不良记录名 单。
十三、保密和披露
35. 保密和披露
35.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 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 披露。
35.3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 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 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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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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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和服务方案要求
本项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云应用支撑项目(三期),总预算为432.8万元。本 项目中标人需根据建设内容分别与济南海关总关本级、缉私局、后勤管理中心、保健中心、技术中心、数据分中心、济南机场海关、济南邮局海关、泉城海关及莱芜海关签署合同,并独立结算,投标人不得对所投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包含响应内容并正面回答,否则评委 有权视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背景
前期济南海关搭建了云应用平台,该平台集成了海关通信系统、移动办公系统、视频会议 系统、监控指挥中心相关资源。本次三期项目主要为满足济南海关总关及驻济单位职工通过 移动终端访问云应用平台所需5G流量套餐服务,中标人还应在本项目套餐服务期内为采购人 提供云应用平台迁移保障线路、物联网平台、云主机并根据业务需求保障总关业务技术办公 楼及驻济各单位办公区的5G园区网建设。
二、采购服务内容
2.1 5G流量套餐服务
★为满足云应用平台远程访问需求,进一步提升济南海关办公效率,需投标人在本项目 中为济南海关及驻济隶属单位用户提供5G流量套餐服务,服务内容不少于以下内容:(1)总人 数541人;(2)每人每月不少于100G流量;(3)服务期限2年。(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2.2 物联网平台服务
基于5G园区网及互联网,搭建济南海关物联网平台,包括全域感知、运营可视、数字集成、数据治理、运维监控、应用开放、视频AI共计7部分;
★根据海关业务需求提供不少于30张物联网卡,保证物联网卡流量充足,提供免停机服 务;(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平台支持多制式、多协议、高并发感知终端以及系统接入,为口岸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为 一线执法人员提供预警信息,为物联网平台主管部门和口岸执法部门提供多种物联网数据。
项目建设清单如下:
物联网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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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功能模块具体要求数量
1全域感知详见技术要求1
2运营可视详见技术要求1
3数字集成详见技术要求1
4数据治理详见技术要求1
5运维监控详见技术要求1
6应用开放详见技术要求1
7视频AI详见技术要求1

2.2.1 平台功能模块要求
(1)全域感知
平台提供核心终端接入能力并规范化、标准化感知数据,支持直接接入、网关接入、系 统接入等多种接入方式,实现物联感知终端统一接入、设备统一管理,具体支持以下功能:① ▲支持设备接入功能,如多协议接入(MQTT接入、Coap接入、LwM2M接入、HTTP接 入、开发SDK)、泛协议接入、网关接入、设备认证接入等。
② ▲支持设备管理功能,提供设备的产品管理、连接状态查询、连接状态查询、脚本 管理、设备生命周期管理、分组管理、位置管理、设备批量管理、子设备管理、设备转移、文件管理、物模型管理、设备影子等管理功能。
③ 支持数据流转功能,如通过规则引擎、kafka推送、HTTP推送等方式,将数据转发。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功能页面截图。
④ ▲支持场景联动及公开API,实现对设备的自动执行预定义的设备执行动作、API执 行动作。
⑤ ▲支持设备运维支持,通过设备调试、设备日志、远程升级、告警中心的功能,实 现设备运维工作便捷、高效。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功能页面截图。
(2)运营可视
平台提供数据运营、态势感知、协同指挥、决策分析等运营可视功能,构建物联设备资 源统筹管理体系,具备以下功能:
① 支持领导驾驶舱功能,以图表形式实时呈现感知平台真实情况。
② ▲支持资源管理功能,如产品管理、设备管理、系统接入管理、设备档案的功能,可对平台全量产品、设备、系统进行查看和管理。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功能页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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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支持物模型功能,如物模型管理、系统功能点管理的功能,展示相关物模型基本 信息和功能点管理。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功能页面截图。
④ 支持供应商管理功能,如我的供应商、供应商列表的功能。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功 能页面截图。
⑤ 支持多级平台管理功能,如下级平台管理、当前节点信息、平台码管理的功能,实 现多个物联网平台之间可进行级联。
⑥ ▲支持告警管理功能,如设备健康度告警、设备事件告警、数据推送告警功能,对 业务的多项指标进行监控管理。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功能页面截图。
⑦ ▲支持系统管理功能,如基础信息配置、组织管理员管理、角色权限管理、子用户 管理、License管理、协议库管理等功能,可以对平台基础信息进行配置。提供所投产品的 相关功能页面截图。
(3)数字集成
平台支持存量系统快速对接,提供系统接入、数据集成、API集成、消息集成等能力,南向打通各个应用孤岛,北向可灵活选择对接设备管理模块、数据治理模块、其他第三方目 的地等,助力实现数据汇通:
① ▲支持通用功能,如集成应用管理、工作流管理、按模板创建、API调试等功能。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功能页面截图。
② 支持数据集成功能,通过数据库集成、平台数据集成以及数据处理等能力,实现系 统数据接入,全量数据互联互通。
③ ▲支持API集成功能,通过支持认证鉴权、速率限制、监控分析、HTTP监听控件、H TTP响应控件的功能,实现快速便捷,安全、高可用的数据共享能力。
④ 支持消息集成功能,支持后端服务、监控分析、消息集成消费控件、消息集成生产 控件、其他控件等功能。
(4)数据治理
平台提供支持数据主题和应用的信息资源库,基于信息资源库加工数据进行多维分析,面向物联感知数据分析需求建立多维数据分析模型,支撑上层应用需求。
▲支持资源目录、元数据、数据源、API接口的功能,实现数据标签分类管理、元数据 管理、获取内外部数据源及提供第三方接口(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功能页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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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运维监控
平台提供与物联网业务深度融合的自动化运维能力,提供平台的全生命周期运维数据服 务,全面掌握平台运行数据实时告警、维护提醒,帮助济南海关建立运维管理体系。
① 支持状态管理功能,通过业务监控、基础监控、质量监控功能,实现对业务、平台 的资源和服务质量的监控。
② 支持运维告警管理,对平台中已经触发的告警进行管理。
③ 支持运维日志管理,对业务服务的日志进行采集配置和查询。
④ 支持统计分析功能,如故障告警分析视图、运行状态统计视图功能,对平台的监控 告警信息和状态进行展示。
(6)应用开放
① 支持资源池功能,如支持设备资源池、API资源池、资源申请审核-子用户、资源申请审核-
管理员功能,实现所有设备资源信息和API信息在资源池中呈现、申请及审核。
② 支持应用列表功能,如创建应用、应用列表、应用分配、详情-
产品列表及申请、详情-设备列表及申请、详情-
API接口列表及申请等功能,通过根据不同应用类别选择,进行应用的创建、管理。
(7)视频AI模块
① 平台应基于微服务架构,具有自动弹缩、智能调度特性。平台应支持容器技术,提 供灵活、快捷、高效的虚拟化云部署。提供所投产品获得的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机构提供的 检测报告扫描件。
② 支持国标摄像头或者nvr快速接入平台并正常使用,并具备视频管理和视频AI分析 能力。
③ 提供WEB端无插件播放摄像头实时视频的能力(在播放前无需下载和安装播放插件),支持在主流浏览器(Edge、Chrome等)上播放h.264、h.265视频编码格式的实时视频。支持在浏览器上录像回放过程中进行快进、快退、快放、慢放、暂停的控制操作。提供所投 产品获得的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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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支持在管理门户上以表格形式查看日志总览,包括按微服务、时间维度统计呈现。支持按微服务名称、关键字条件关联检索所有微服务的运行日志。提供所投产品获得的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⑤ 支持在实时视频播放过程中,进行即时回放的操作。退出即时回放模式后,则返回 到正常的实时视频播放状态。
⑥ 平台支持自监控功能,能监控系统自身相关的关键指标,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并发用 户数、各接口运行情况(接口调用成功率,时延等)、关键接口调用数、应用进程运行情况、数据库和中间件的关键指标等。
⑦ 平台支持在管理门户上通过故障定界日志功能,快速定位到各业务处理过程中发生 错误的位置。
⑧ 支持以标准协议( GB/T 28181 协议、ONVIF 协议、GA/T 1400
协议等)、各主流厂商(海康、大华、华为等)私有SDK接入监控终端设备。提供所投产品 获得的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⑨ 平台支持通过汇聚接入国标 GB/T28181
协议平台,可获取设备目录及状态、实时视频点播、云台遥控、预置位、录像及录像回放、报警及事件通知等功能。
⑩ 平台客户端支持实时视频播放,视频编码格式支持 H.264、H.265,支持至少5 种分屏方式。
2.3 5G园区网建设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业务需要保障总关业务技术综合楼及驻济各单位办公区的5G园区网建 设。在总关业务技术综合楼及驻济各单位办公区实现5G无线网络连续覆盖,5G基站设备通过 传输设备和核心网设备实现5G专网组网。
2.3.1 5G网络覆盖
为满足济南海关总关在职关员信息化办公需求,投标人为济南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综合楼 及驻济各单位办公区提供5G网络覆盖服务(投标时提供详细的网络拓扑图、技术参数描述以 及详细的施工方案)。
2.3.1.1 技术要求:
(1)▲终端发起业务的上行峰值速率≥60Mbps,下行峰值速率≥500M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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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端发起业务的上行平均速率≥25Mbps,下行平均速率≥250Mbps。
(3)终端至济南海关业务系统双向平均时延≤50ms,双向时延抖动≤20ms。
(4)终端至济南海关业务系统数据传输丢包率≤1%。
(5)网络信号强度不小于-110dBm。
(6)5G组网要求:5G设备有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2 5G冗余链路
投标人负责建设5G专网,覆盖范围包括济南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综合楼及驻济各单位办公 区,可支持各类物联终端数据回传和个人终端访问业务系统,建设所用设备及布线施工费用 均由投标人承担并负责后续5G专网的日常运维工作。
★投标人提供免配置的5G行业网关作为承载设备并提供相关管理平台,可灵活部署于关 区内各办公区、业务场所(不少于11个节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2.3.2.1 专网技术要求:
(1)提供5G专网的建设方案。
(2)以免配置的5G行业网关为承载设备,可灵活部署于关区内各办公区、业务场所(不少于11个节点),应只允许被授权的终端接入。
(3)▲应支持向下兼容4G网络的接入能力。
(4)应支持网络资源隔离,可通过专用的业务数据通道实现业务流量的定向汇聚传输 和隔离并保证数据专用和安全。
(5)应支持超低时延保障(≤100ms),相关业务数据需在海关园区内卸载,不出园区,满足数据安全和本地数据快速处理的需求。
(6)应支持对业务数据流进行端到端优先级调度,需保证业务指标的满足和差异化。(7)应支持物联终端通过5G网络访问海关业务系统。
2.3.2.2 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1)平台应具备设备管理、网络连接管理、应用使能管理、远程运维监控等管理功能。
(2)应支持多协议、多网络、多平台、多地域的设备快速接入。
(3)应具备故障感知、数据处理、人机交互和智能服务功能。
(4)应支持IPsecp、SSL加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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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支持5G终端双机热备、平台双机热备。
2.4 数据专线服务
济南海关总关将于近期搬迁至新业务技术办公楼,为满足现有业务系统、硬件服务期、海关专网等平滑有序的迁移需求;
★投标人提供2条1000M数据专线,实现济南海关办公楼旧址与新址之间的数据互通。
(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2.4.1 技术要求
(1)承载技术要求:投标方优先采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专线组网,保证网络安全级 别及运行稳定性;不能与之外的任何其它线路混用,为独享带宽。所有线路均要以光纤作为 传输介质;
(2)线路安全要求:投标方提供的线路为专线形式。保证每条线路的物理安全,并保 障除用户方以外的任何其他用户不能通过该线路进行任何访问,避免非法网络攻击;与其它 网络物理隔离;
(3)带宽保障要求:投标方线路实际带宽保证招标方要求,光缆芯数应满足现有要求 并保证有冗余,每条专线单链路实测带宽不低于招标带宽,每条专线链路独享带宽,且满足 上下行带宽对等,实际带宽可用率大于99.99%,同时支持后期网络扩容及专线提速的平滑升 级;
(4)线路保护要求:投标人保证光缆线路安全稳定性及线缆冗余,保证线路抗风险保 护能力,光缆全程应减少中继节点,原则上选择最优路由,降低光缆总衰减。提供的线路具 有高可靠性保护机制,骨干链路具备环路冗余保护功能;
(5)通道质量要求:投标人所用线路质量符合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 行)》的电信业务质量要的线路质量,符合国标GB/T28181对网络传输质量的要求,选择稳 定、安全的光缆路由接入,确保线路的低时延、高可靠性,数据专线性能指标为:单向时延 本地网内≤15ms, 跨区线路≤25ms,丢包率≤0.1%;
(6)设备配置要求:投标方提供运行稳定、性能优良的传输承载设备;并提供类型为 光纤口或者以太网接口接入;设备型号必须采用国产主流厂商传输设备,并负责该设备的维 护与调测;同时要求线路全程传输设备支持在线网管监控,确保设备运行稳定,便于维护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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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和后期网络扩容;传输设备业务接口有一定的冗余保护,便于故障维护测试与后期网络扩 容;
(7)保护倒换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传输设备应处在自愈保护环网下,保证自愈环保护 倒换时间≤50ms,倒换期间用户方应用无感知;
(8)业务承载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通信线路为与物理隔离的透明传输通道,支持多 样化业务平台的接入与透明传输,包括数据、视频、语音、图像的传输等;
(9)电路性能要求:投标方提供的线路质量符合《电信服务规范》的电信业务质量要 求,长期运行基本无瞬时中断现象,达到误码率在10E-8以内的电信级线路的标准;(10)扩容升级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传输线路必须综合考虑后期网络节点扩容、提速 等需求,保证后期网络线路提速扩容的灵活性、便利性。
2.5 云主机服务
提供两台云主机,用于部署远程视频软件。
2.5.1 资源需求(配置不低于以下参数要求)
(1)▲云主机1: 8vCPU,16G,2Gbit/s; CentOS 7.5 64位;系统盘: 20G; 弹性公网IP:50Mbps;云硬盘:240G。
(2)▲云主机2: 16vCPU,32G,2.5Gbit/s; CentOS 7.5 64位; 系统盘: 20G; 弹性公网IP:10Mbps;云硬盘:150G。
(3)▲云主机备份:500G
(4)云主机安全:防护服务器数量1个。
2.5.2 技术要求
(1)支持Intel/AMD
的云服务器实例,单台云主机最高可支持升级至80核vCPU,1280G内存及以上。云主机基频3 .0GHz及以上,睿频最大可支持4.1GHz及以上;
(2)支持快速创建云主机,单台云主机创建时间小于40s。能够支持快速升级扩容,可 根据已有云主机配置快速扩容云主机;并支持保存云主机创建参数为模板和快速扩容和批量 复制;
(3)云产品应具备以下可信证明:云专网可信云认证、云主机安全认证、云专线认证、云备份认证等,确保产品安全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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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售后服务
▲网络通信及套餐服务:提供不少于5人专门负责该项目网络通信及流量套餐的售后服 务,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平台及云主机运维服务:安排专职售后人员负责平台售后运维,故障响应时间工作日 不超过4小时,节假日不超过6小时。
数据专线运维服务:提供线路日常运维保障服务,确保7*24小时网络通畅。
四、商务要求
工期要求: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招标文件包含的采购内容。中标单位须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各时间段工作任务。
项目服务期限: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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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向采购人 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评分细则
序号评审因素评分内容分值
1价格部 分(10 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总报价)×10%×100。10
2商务部 分(10 分)企业实力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证书得 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5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 份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后提供 完整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计分。5
4技术部 分(70 分)技术参数 响应情况投标人所投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和服务方 案要求的得30分。 注1.标★项参数为实质性指标参数,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2.标▲项参数为重要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3.其余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0.2分。30
5需求分析对投标人提供的现状及需求分析进行评价,包括业务现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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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需求分析的理解,共3个方面进行评价,每 项2分,本项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 存在一项不足或弱势扣 0.5分。
6技术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包含5G流量套餐服务、物联网平台服务、5G园区网建设服务、数据专线服务、云主机服务方案共5个方面进行评价,每项2分,满分10分。单项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存在一项不足 或弱势扣0.5分。10
7重点、难 点及解决 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审,包括5G流量套餐服务、物联网平台服务、5G园区网建设服 务、数据专线服务、云主机服务共5个方面进行评价,每 项2分,满分10分。单项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 素每存在一项不足或弱势扣 0.5分。10
8实施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实施 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共4个方面进行评价,每项1.5分,满分6分。单项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存在 一项不足或弱势扣 0.5分。6
9实施团队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中,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注册信息安全 专业人员(CISP)、网络工程师,共4分,每缺少一种证 书扣1分(每人只计一证,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组人员组成,项目团队配置 合理完整、分工与职责明确、配置数量、工作年限及经验 共4个方面进行评价,单个方面满分1分,本项满分4分。单项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存在一项不足或 弱势扣 0.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项目人员 近6个月任意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且并加盖公章,否则不 予计分。8
10服务部 分(10 分)售后服务 响应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服务 响应时间、服务内容,共4个方面进行评价,每项1.5分,满分6分。单项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存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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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不足或弱势扣0.5分。
11应急保障 能力从投标人的出现故障响应时间、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及解决 方法,共2个方面进行评价,每项2分,满分4分。单向方 案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存在一项不足或弱势扣 0.5分。4
总计100

注:1.上表中涉及加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上述 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三、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1)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揽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本项目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 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划分标准,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评审价格的计算: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扣除幅度)。
2.监狱企业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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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 行。
2)所投产品制造商(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复印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投标人向一家或者多家监狱企业分包的,须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 据《财 政 部 民 政 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2)投标人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 投标人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 明细表(见附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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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
(供参考,正式合同在确定中标人后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签订)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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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以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三、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报价明细表)。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四、付款途径
预算内资金元
五、付款方式
1.
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交付后经乙方 安装、调试并经甲乙双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5% 项目款,剩余5%的项目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或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乙 双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5%的履约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50%项目款,履约保函一年后退还。
2.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 款中扣除该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 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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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 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
3.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追索。
六、交付与质保期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
2.交付地点:。
七、服务质量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 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 较高者。
4.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 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 重违约。
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 责任及违约责任:
2.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 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 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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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应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 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 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4.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合同金额0.3‰支付违约金。
5.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合同总额0.3‰支付违约金。
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 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 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 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 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 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 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 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 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 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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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 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 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 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 担法律责任。
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一、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 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 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 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 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 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 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二、合同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 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 限均指自然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三、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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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 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四、法律适用
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 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 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十五、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 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 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 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 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六、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尽量通过直接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因合同或合同相关而发生的争执或异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律师 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 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 分应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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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3.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且 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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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 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投标文件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 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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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
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扫描件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 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说明:
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授权委托书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
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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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 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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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加盖公章;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
专业技术能力
序号技术人员姓名职称/岗位证书数量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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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2.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处罚。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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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A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种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A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B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的凭据。
③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A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扫描件;B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 险的凭据。
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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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如无,请填写“无”:(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与上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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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文件
(七)投标函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 号为的(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 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 当具备的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等。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投标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 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 和利益关联。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 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 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 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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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并 承担相应的后果。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 导致该响应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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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元 大写:
工期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 (是否完全响应)

说明: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
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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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价格单位:元
123
序号服务项目内容技术指标价格
单价数量小计
1
2
3
4总报价

注:1、如果此表中所列内容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或者与投标人在技术文件中提 供的内容不一致,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技术指标”内容的填写不得复制招标文件内容。2、总报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总报价一致。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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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均须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揽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揽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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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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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 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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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 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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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 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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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 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 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 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 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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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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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型采购项目案例一览表及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型采购项目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项目 内容合同 金额项目单位 名称项目单位 地址合同签订 日期项目单位的有 效联系方式

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
(2)完整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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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分细则”中所需提供的证书及其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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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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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部分
(十二)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2)平台、云服务、网络技术以及数据流量服务方案;
(3)项目实施方案;
(4)项目关键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5)保证项目进度的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
(6)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成员情况;
(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9)偏离表;
(10)合理化建议;
(11)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
(12)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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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资格证书毕业院校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履历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实施周期实施进度担任职责

备注:其他人员简历表参照本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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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拟针对本 项目从事 岗位执业资格/ 资格证书从事工作年 限

1.根据项目情况应附相关人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等证明资料。
2.已完成注册程序但未取得注册证书的,提供足够证明资料亦可。
3.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中人员须与实际服务人员一致,更换项目组人员时须征 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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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差备注

注:1、如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规范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偏离表》;如 无偏离,写明“无”。如不填写或填写不清晰所造成评审得分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如投标人有任何偏离的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偏离条款进行逐条应答。投标人 未明确表明是否偏离的条款,均视为完全满足。若投标人存在对招标文件条款不满足的同时 又不在本表中进行体现,将被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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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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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附件
附件:封面格式(以下内容均需单独密封)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正本)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 电话: 邮箱:投标文件(副本)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 电话: 邮箱: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U盘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封口格式: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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