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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南盘江流域(南羊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宜良县南盘江流域(南羊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宜良县南盘江流域(南羊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宜良县南盘江流域(南羊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74b5ecac-bdd1-49dc-bead-c0b1c5bf869f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4b5ecac-bdd1-49dc-bead-c0b1c5bf869f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包括二干渠渠道表流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二干渠截污工程和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具体为:(1)二干渠渠道表流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二干渠渠道改造 6733m,新建 1.5*1.5m 渠道 453m,渠道表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为 1.89 万 ㎡。(2)二干渠截污工程:二干渠沿线有主要排口 4 个,本项目拟在 4 个排口建设 4 座提升泵站。(3)尾水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尾水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 3.2 万㎡,其中:潜流人工湿地建设面积 2.2 万 ㎡, 表流人工湿地建设面积 1 万 ㎡。74b5ecac-bdd1-49dc-bead-c0b1c5bf869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02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5973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宜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19325044479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284001001
标段名称: 宜良县南盘江流域(南羊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4 09:30
开标地点: 宜良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900.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包括二干渠渠道表流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二干渠截污工程和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具体为:(1)二干渠渠道表流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二干渠渠道改造 6733m,新建 1.5*1.5m 渠道 453m,渠道表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为 1.89 万 ㎡。(2)二干渠截污工程:二干渠沿线有主要排口 4 个,本项目拟在 4 个排口建设 4 座提升泵站。(3)尾水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尾水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 3.2 万㎡,其中:潜流人工湿地建设面积 2.2 万 ㎡, 表流人工湿地建设面积 1 万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宜良县南羊街道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和责任,以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共同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人员)。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业绩要求:
其他: 1、人员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B、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人员)。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C、设计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人员)。 D、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人员)。 E、人员配备要求: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低于《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2、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成员各方均应提供)。 B、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成员各方均应提供)。 C、投标人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成员各方均应提供)。 D、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E、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明确的施工方提供承诺)。 5、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明确的施工方应满足此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24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pdf2024-04-02 15:44:1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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