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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煤制气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煤制气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煤制气 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编号:ZTSJEGSJC-202371
1.采购条件
本次谈判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作为采购人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煤制气包件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罗山至豫鄂省界段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16至2030年)安罗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河南安罗高速与湖北武大高速衔接的最后段落。本项目起点位于罗山县东庙仙乡刘湾村西南,顺接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上蔡至罗山段,并与沪陕高速公路(G40)交叉,设置刘湾枢纽互通,向南依次经过罗山县庙仙乡、莽张乡、周党镇、定远乡,于定远乡龚家棚东止于豫鄂省界,即项目的终点。罗山至豫鄂省界段高速公路起点K00+000,终点K44+108.93,全长44.1km,包含桥梁38座(8.42km,占比19.13%),4座服务区型互通(庙仙互通、莽张互通、周党互通、定远互通),2座枢纽型互通(刘湾互通,竹竿河互通),1座服务区(罗山南服务区),3条连接线7.32km(庙仙连接线0.93km、莽张连接线1.54km、周党连接线4.85km)。
2.2 采购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采购各包件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3.3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务网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鲁班网校”中《竞争性谈判采购在线投标操作(二期)》(http://lbpx.crecgec.com/index.php?g=course&m=course&a=courseinfo&id=165)。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827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82717: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对本次谈判采购进行响应,响应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竞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4.3请谈判供应商先响应,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费用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汇款单位名称与谈判供应商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多个包件标书费可以合并一笔打入,备注好即可,采购人不开具标书费发票。成功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或者是截图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人邮箱,请谈判供应商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指定页面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7:00后下载)。如遇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或360极速版浏览器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4.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保证金和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交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各包件响应保证金金额见邀请函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谈判供应商已交纳响应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或“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谈判供应商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谈判供应商无需理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加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采购人在开标前1日将在线开标和视频会议的操作说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所有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谈判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的,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8319:00。谈判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响应无效。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4层评标室
开标时间:20238319:00
5.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6.此前流标包件投标人费用说明
投标供应商参加此前相同包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流标(MZQ-01包),已交纳文件的购买费用的,本次招标采购不再重新交纳,重新将之前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汇款凭证截图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在2023年8月27日17:00前发送到采购人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谈判供应商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平原中路125号
联 系 人:董志彬、胡逸翔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ztsjegswzsbfgs@163.com
汇款信息:
(1)谈判文件费汇款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汇款单上注明:竞争性谈判编号+所投包件号
(2)响应保证金汇款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民主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01 6200 5000 0014
联行号:105506028476
汇款单上注明:竞争性谈判编号+所投包件号
附件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表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谈判邀请函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文件售价(元)

保证金(万元)

1

MZQ-01

煤制气

/


65000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竞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应附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标。
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具备竞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7.其他要求:1、投标人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设备,设备为新购二代气化炉设备,气化炉膛本体不外排污水、煤灰、煤渣,满足环保要求。本项目煤制气加热设备要求投标人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及环保检测报告。
2、煤制气设备产能要求:配合5000型沥青拌和楼提供加热服务,为保障沥青拌和楼产能,煤制气设备对沥青拌和楼石料加热能力大于等于400T/h,且满足沥青拌和楼拌和混合料温度要求及场地内其他供热需求。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必须为新出厂设备,为投标人自购设备(非二手设备),两套设备成新率为全新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及设备铭牌供查验,保证中标后能及时调配进场,且配备能满足24小时施工的工作人员。如存在虚报瞒报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和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人所报单价含有两套5000型沥青拌合站保温服务,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招标结束确定供应商后,投标人需10日内设备进场开始安装,5日内安装完毕开始调试。
6、投标人承担费用:
1.一级配电柜以下低压部分电力材料及安装;
2.煤制气设备及辅助设备相关的所有费用;
3.生活用水电费用;
4.设备安装及调试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设备进出场费用,吊装设备及人员,基础预埋件及设备基础施工技术服务等);
5.投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
6.环评报告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办理,因投标方自身设备、生产、环保等原因不满足由投标方自行整改并承担费用;
7.每日施工结束后,投标方需要将场地清理干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人工工资、生活费、食宿、福利、保险等费用;
9.资金成本、利润、税费等其他隐含费用。

供应商需接受不少于货款总额 30%的银行承兑汇票或 e 信通(不另行贴息),剩余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支付该批货物金额的60%,合同封闭、签订封账协议后3个月内再支付30%,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1000

5



注:竞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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