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关于开展经营性物业危破房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代理企业遴选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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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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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2023年工作计划,我单位就经营性物业危破房更新改造项目,需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企业对经营性物业危破房更新改造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招标代理企业报名参加本次遴选,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南中街道经营性物业危破房更新改造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根据项目的要求,负责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规定要求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含专家聘请)、处理与施工招标相关的其他工作,做好招标代理过程文档编制等工作。
(二)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招标,一是对项目土建工程、水电消防的施工企业招标,二是对项目简单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招标。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投资为6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12.51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3.1万元,由报名企业自行报价,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3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经验和能力。
(三)具有对公账号,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四)具有良好信誉、诚实守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记录名单。
五、报名资料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公告第四条第四款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简介。
(四)《报价书》(加盖企业公章)。
(五)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企业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资格审查及招标代理企业的确定方式
(一)资格审查及选定由江南中街城管办组织,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二)确定申请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三)招标代理企业选取申请企业1家。申请企业应在3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公开招聘;企业资格审查、评审由江南中街评审小组共同见证,经评审小组通过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定,选定中标单位。
(四)选取结果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与选定企业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海珠区青竹大街32号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二楼203室。
(三)联系人:王小姐,联系方式:020-84230923。
八、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费用待财政拨款到账后支付。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只选定1家第三方招标代理企业对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如报名的第三方单位不足三家,本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四)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5日
一、项目名称
江南中街道经营性物业危破房更新改造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根据项目的要求,负责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规定要求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含专家聘请)、处理与施工招标相关的其他工作,做好招标代理过程文档编制等工作。
(二)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招标,一是对项目土建工程、水电消防的施工企业招标,二是对项目简单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招标。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投资为6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12.51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3.1万元,由报名企业自行报价,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3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经验和能力。
(三)具有对公账号,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四)具有良好信誉、诚实守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记录名单。
五、报名资料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公告第四条第四款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简介。
(四)《报价书》(加盖企业公章)。
(五)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企业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资格审查及招标代理企业的确定方式
(一)资格审查及选定由江南中街城管办组织,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二)确定申请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三)招标代理企业选取申请企业1家。申请企业应在3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公开招聘;企业资格审查、评审由江南中街评审小组共同见证,经评审小组通过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定,选定中标单位。
(四)选取结果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与选定企业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海珠区青竹大街32号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二楼203室。
(三)联系人:王小姐,联系方式:020-84230923。
八、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费用待财政拨款到账后支付。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只选定1家第三方招标代理企业对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如报名的第三方单位不足三家,本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四)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