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北区地下公共空间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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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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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北区地下公共空间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
合同如下:
中央商务区合同扫描件-已签章.pdf
标段编号 | S1301000001003132001001 |
招标人 | 石家庄正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 | 石家庄双凤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或者费率 | 1270.2876 |
优惠率或其他 | |
合同订立日期 | 2023-08-10 |
合同工期 | 60天 |
合同期限开始时间 | 2023-08-10 |
合同期限结束时间 | 2023-10-14 |
公告主要内容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北区地下公共空间项目送变电工程施工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0】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正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正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北区地下公共空间项目送变电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规划支路以东、星光路以南、解放街以西、北后街以北 建设规模 (1)10kV电力外线包括新建电缆井,新修20孔φ200排管、新修电缆桥架、10kV电缆敷设、电缆支架,电缆终端头、短路故障指示器、PDX-10配电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等内容;(2)1、2#变配电室包含:变配电室内所有桥架、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直流屏、安技品、接地装置、系统调试;(3)1、2#变配电室间高压电缆。包工包料包验收送电、移交等直至缺陷责任期满。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现行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质量文件要求及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相关验收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 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 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 |
项目负责人 | 路康 |
联系电话 | 18031866660 |
合同如下:
中央商务区合同扫描件-已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