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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溪公司2024年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一标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苕溪公司2024年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一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苕溪公司2024年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一标(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2714001)。
2.项目概况:苕溪公司2024年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一标包含2个项目:瓶窑镇崇化路北侧区块环境整治工程和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瓶窑镇崇化路北侧区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东临连具塘港,南临崇化路,西临瓶仓大道,北临金家埠路,总建筑面积为5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管理用房、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东至凤都路、南至李家港路、西至下金路、北至现状河道,总用地面积44.9亩,总建筑面积约87915平方米,拟建住宅、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苕溪公司2024年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一标,完成瓶窑镇崇化路北侧区块环境整治工程和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2个项目的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工作。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或节能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规模项目的节能评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节能评估合同及批复资料,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另须提供经业主盖章证明业绩内容的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情况。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10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仓前停保基地余杭交投集团4楼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节能评估:在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后一周内完成能评,15天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专家审查会后7天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修改,按评审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取得批准通过的批文。
能效测评:根据项目实施前按业主要求另行约定。
    八、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4号文件的进行计算,根据附件《降低后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收费基准标准》在计算收费时第一档计费基准标准按100%计取,第二档(含)起每档按50%的计费基准标准进行计取。能耗监测收费按节能评估收费的50%计取。计费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为准。节能评估收费报价已包含能效测评服务(占比50%),招标人在要求实施能效测评工作时不再单独支付能效测评服务费。
本项目总概算为36.5万元,其中瓶窑镇崇化路北侧区块环境整治工程0.5万元,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36万元。在实际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签订补充协议;其他。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18号1幢5楼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电    话:0571-86167229
联 系 人:曹工
 
 
                               招标人: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公告.pdf
苕溪公司2024年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一标(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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