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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 判公告
(招标编号:srx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
一、招标条件
本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2 万元,招标人为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约 16.2 万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002)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 的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 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或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响应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 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 自拟);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施工安全、质量 事故的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提供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002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 的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 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或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响应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 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 自拟);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施工安全、质量 事故的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提供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登封市中岳大街天中酒店东隔壁二楼,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人现场获取,售价:300 元(注:报名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内需提供的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七、其他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
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项 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登封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正阳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登封市妇幼保健院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及血管显影仪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16.2 万元
第一标包:13 万元
第二标包:3.2 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标包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 2 个标包
5.2、采购内容:
第一标包: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 1 套
第二标包:血管显影仪 1 台
5.3、供货及安装调试期:7 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质保期限:不少于 2 年
6、合同履行期限:7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 的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 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或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响应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 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 自拟);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施工安全、质量 事故的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提供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登封市中岳大街天中酒店东隔壁二楼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获取
4、售价:300 元
(注:报名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内需提供的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谈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封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登封市妇幼保健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登封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考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北侧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w1359878173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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