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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中天海缆20kV线路工程-线缆项目盐城大丰中天海缆20kV线路工程-线缆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GDF202301183911147118;
盐城大丰中天海缆20kV线路工程-线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大丰中天海缆20kV线路工程-线缆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大丰隆盛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大丰中天海缆20kV线路工程-线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清单。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717万元。
2.3项目地点:大丰区 
2.4工    期: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所供应的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2.6质保期: 两年 
2.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具体详见下表: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号
标段
主要资格条件要求
GDF202301183911147118
一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
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商;
2)电缆厂商须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1.2 投标人所投设备品质要求: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5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7 招标人对本采购项目有推荐品牌要求,具体如下表:
货物名称
招标人推荐厂家或品牌
电缆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江苏吉达电缆有限公司、安徽伟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旭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鑫峰电缆有限公司

注:本项目投标人均须按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选择一种进行投标和报价,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在推荐品牌或厂家外选取的,在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对应的无效标条款规定作无效处理。 同样,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参考品牌范围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填写或未选用参考品牌的,在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也将按投标人须知第 6.5 条中对应的无效标条款规定作无效处理。
3.8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所投的电缆厂商须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质量认证证书
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投标人名称
与相关证书一致(如企业更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同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规定,正本投标材料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投标人的签署和章印必须直接签署、盖章,不得复印使用。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
报价唯一、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合格
付款方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技术响应
符合性打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人须知 6.5 无效标书条款”的第(8)、(9)、(16)的情形。
标书有效性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6.5 无效标书条款”的情形
详细评审
商务评审
计算评标价(如有)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投标人评标价
不规范标书
不规范标书
见“通用评标规则 4.2”条

1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 2.1、2.2 项顺序进行。
2.1 初步评审标准
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商务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 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含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评审标准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对照投标人须知6.5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详细评审
本项目详细评审为商务性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排序,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 通用评标规则
4.1 评标程序
资质标、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4.2不规范标书
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文件或投标人行为存在不规范现象,且对照招标文件无法形成无效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对该投标人按其报价的0.3%-2%比例加价评审,该加价仅作评审方法使用,不影响投标人的实际报价和A值计算。
4.3计价文件评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做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4.4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4.5违法违纪行为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4.6其它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转账)、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担保等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5.2.1转账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号上。
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如下:
标段号
标段
帐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
GDF202301183911147118
一标段
3209820531010000125111
5万元

5.2.2电子保函(保单)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一公告一保函”的原则(即多标段项目每投一个标段须单独开具保函,重新招标的项目需重新开具保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通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安全屏障数据交互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8082/hhyl-jf-vue/#/home)办理完成。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5.2.3线下银行保函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并在投标时将其原件彩色扫描件放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 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方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9日09时00分00秒,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开标时间:2022年2月9日09时00分00秒
7.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大丰隆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黄海西路28号 
联系人:邰泽鹏                 联系电话:1896207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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