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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设备车辆DPF安装改造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国航设备车辆DPF安装改造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设备车辆DPF改造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设备车辆DPF改造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402717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柴油颗粒捕集器(DPF)安装、改造及日常维保服务。
2.合同期限五年,签订框架协议,涉及服务车辆约600辆(1.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车辆;2.通用车辆)。
3.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机场项目现场(目前至少包括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其中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须提供驻厂维保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未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七)本项目只接受DPF设备制造商参与响应。
(八)供应商所生产的DPF设备,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应至少具有下列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车辆中5种(含)以上车型的安装业绩:飞机牵引车、集装货物装载机(即:飞机平台车)、散装货物装载机(即:传送带车)、客梯车、行李牵引车、机场旅客摆渡车、飞机地面电源车/机组、飞机地面气源车/机组、飞机地面空调车/机组。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7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企业2020、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提供企业2020、2021、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8.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9.DPF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查询的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
1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页面打印件。
12.供应商所生产的DPF设备,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5种(含)以上在下列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车辆上的安装业绩:飞机牵引车、集装货物装载机(即:飞机平台车)、散装货物装载机(即:传送带车)、客梯车、行李牵引车、机场旅客摆渡车、飞机地面电源车/机组、飞机地面气源车/机组、飞机地面空调车/机组。请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及设备验收单。(注:1.合同证明文件须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能够体现出合同买方名称、卖方名称,DPF规格,数量,对应安装车型,合同签署时间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相关信息。如所签合同为框架协议的请提供主协议及对应采购订单。2.与采购合同内容对应的设备验收单。3.如合同卖方非DPF设备生产商,请提供合同卖方销售产品对应的设备检验报告。)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宁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27
联系人电子邮箱:xuenin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须知》,以规范参与采购活动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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