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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2021年度交通重点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5928 项目地区: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1-12-13 截止时间:2021-12-17 00:00:00
采购商:
沭阳县2021年度交通重点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SY2021-YZJC2标(二次招标)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2021年度交通重点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已由沭阳县交通运输局以县政府办公室(2021)1431号办文单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现对沭阳县2021年度交通重点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SY2021-YZJC2标(二次招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检测范围包括县道公路抢修工程,约800万元;267省道至344省道连接线工程,约2400万元;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改造工程,约6500万元;沭悦线耿圩至悦来段改造工程,约7500万元;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约5000万元;2021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8500万元;湖潼线茆圩段至东海线X206之间连接线维修改造工程,约2300万元;潼高线(茆圩至京沪高速段)维修改造工程,约3800万元;时扎线(新沂市时集镇至沭阳县扎下镇)颜集段维修改造工程,约4500万元;沭丁线(北丁集段)维修改造工程,约3200万元;上述项目总投资约44500万元,工程检测费为建安费的0.7%。
2.2、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相应的招标范围如下:
SY2021-YZJC1标:包含县道公路抢修工程、267省道至344省道连接线工程、2021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湖潼线茆圩段至东海线X206之间连接线维修改造工程、潼高线(茆圩至京沪高速段)维修改造工程、时扎线(新沂市时集镇至沭阳县扎下镇)颜集段维修改造工程;本标段计算基数为22300万元;预算价约156.1万元;
SY2021-YZJC2标:包含十周线(塘沟至周集段)维修改造工程、沭悦线耿圩至悦来段改造工程、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沭丁线(北丁集段)维修改造工程;本标段计算基数为22200万元;预算价约155.4万元;
注:
1)、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一标段中标,在下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开标顺序:SY2021-YZJC1标、SY2021-YZJC2标,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2)、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2.3、主要工作内容:
A、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和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包括人员安排、质量管理措施等)。
B、积极配合工程现场管理,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每季度)上报质量分析报告,应做到所管理的项目无因自身的管理疏漏而被省市判定不合格。
C、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按规定频率(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检测频率不低于5%控制)进行质量抽检,对标准试验进行100%复核,验证应确保检测报告准确、及时。
D、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监理单位,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业主。
E、加强工程验收检查,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质量检查。
F、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
G、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指导“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H、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履约考核结果进行初核,及时报业主。
2.4、试验检测服务期预计为:
本次招标项目以2021年县政府确定的交通重点工程为依据,具体项目以2022年6月30日前招标的项目为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5、付款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交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招标控制价要求:
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SY2021-YZJC1标段:0.7%;SY2021-YZJC2标段:0.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目为固定费率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本标段的工程实际结算总价为基数(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暂按44500万元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进行测算,其中SY2021-YZJC1标段计算基数为22300万元;SY2021-YZJC2标段计算基数为22200万元),中标人最终获取的检测费用以本标段工程实际结算总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调整(检测费用含外委试验检测费用,本项外委试验检测仅针对投标人不具备检测参数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参数);(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主中心试验室项目。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5)项目负责人资格(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
项目负责人(即中心试验室主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为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其中之一)或桥梁隧道工程(或桥梁);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主中心试验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为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其中之一)或桥梁隧道工程(或桥梁);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技术负责人社保要求同项目负责人要求。
备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为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3.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4.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4.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
邮编:2236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康平路2号(建设大厦8楼)
邮编:223600
电话:15371362089
联系人:严星
8、其他
8.1本次招标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00至2021年12月17日17:30。
8.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5日9时30分。
8.3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费用不需再缴纳)。具体报名程序为:(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ggzy.xzsp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24。(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查询确认;(5)原第一次招标的报名单位如继续参加本项目的需在上述平台重新报名登记,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8.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签章。
8.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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