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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196
二、项目名称:2023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凉山州义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西昌市西郊乡尤家屯村1组 100,000.00元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西昌市远大职业技术学校 西昌市胜利路104号 454,200.00元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大邑县益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大邑县悦来镇红星路12号 227,100.00元

合同包6: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凉山州向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南中路58号 302,800.00元

合同包7: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凉山州和润瑞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北路94号 409,500.00元

合同包8: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凉山州平安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西昌市三岔口东路(高枧乡) 22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
服务类(凉山州义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 就业服务 彝绣手工制作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00,000.00

合同包4:
服务类(西昌市远大职业技术学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 就业服务 酒店服务-客房服务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27,100.00
4 就业服务 酒店服务-餐厅服务员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27,100.00

合同包5:
服务类(大邑县益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 就业服务 保育师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27,100.00

合同包6:
服务类(凉山州向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 就业服务 美容美发-美容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51,400.00
6 就业服务 美容美发-美发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51,400.00

合同包7:
服务类(凉山州和润瑞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7 就业服务 网络创业培训-马兰花创业培训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86,000.00
7 就业服务 网络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培训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23,500.00

合同包8:
服务类(凉山州平安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8 就业服务 汽车驾驶-B2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25,000.00
8 就业服务 汽车驾驶-C1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采购包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要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时间,以实际操作为主,提高培训实效, 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 2/3。同时加强对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进城务工、禁毒防艾、消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象、内容、台帐、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凉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文件执行。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应积极组织推荐就业,并做好就业推荐的跟踪服务记录。 培训任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关于印发凉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执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想、修应萍、赖文伟、苏剑、巫明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3: 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9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0.4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0.6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 0.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8: 0.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西昌市财政监督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3.供应商联系方式:1603801094@qq.com(包三)、915668995@qq.com(包四)、421342899@qq.com(包五)、1259450742@qq.com(包六)、2108470298@qq.com(包七)、11697903@qq.com(包八)。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440号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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