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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梅溪湖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401250023-1
采购人(全称): 长郡梅溪湖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125002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长郡梅溪湖中学是一所直属于长沙市教育局的公办完全中学,委托百年名校长郡中学管理,是百年长郡教育传统的延续和拓展。学校位于长沙市湘江新区梅溪湖西北角,由市政府投资3.2亿兴建,占地128亩,2012年9月开办初中,2014年9月启动高中。现有初一至高三6个年级,共79个班,教职员工300余人,学生3888余人。
此次委托物业管理的范围为:负责校区田径场、篮球场、广场、道路以及所有建筑物、厕所和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如体育馆、办公楼、艺术楼、科技楼、教学楼、教师公寓、男、女生公寓、图书馆、停车场等);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补栽,防虫、修剪等;负责校区木工、泥工维修管理服务等;负责校区水电维修,高压配电房管理服务;负责学校寄宿学生的住宿管理;负责校区体育器材保管,体育馆场馆开放与管理;负责游泳馆游泳人员安全管理,游泳器材设备管理及游泳馆卫生等;负责学校公车的日常运行和车辆维护工作;配合做好学校各项目活动筹备与执行工作以及日常搬运工作。
(二)学校主要数据:
①占地面积:79224.6平方米②总建筑面积:87764.66平方米
③绿化面积:30200.3448平方米,篮球场面积:2520平方米,足球场面积:7140平方米,道路以及外围景观面积:7094.52平方米
④校出入口2个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捌万零玖佰捌拾肆元柒角贰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18 —— 2025-01-17
3.2 履行地点:长郡梅溪湖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为学校提供保洁、水电维修、泥木维修、绿化、宿舍管理、体育器材管理、游泳馆管理、司机等物业服务。
1、校区保洁服务
负责校区田径场、篮球场、广场、道路以及所有建筑物、厕所和公共区域(如体育馆、办公楼、艺术楼、科技楼、教学楼、教师公寓、男、女生公寓、图书馆、停车场等)。
2、水电维修(含高压)服务
负责校区水电维修,高压配电房管理服务。
3、泥木维修服务
负责校区内泥木工维修管理服务等。
4、校区绿化服务
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补栽,防虫、修剪等。
5、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负责学生寄宿学生的住宿管理。
6、体育器材管理服务
负责校区体育器材保管、体育馆场馆开放与管理。
7、游泳馆管理服务
负责游泳馆游泳人员安全管理,游泳器材设备管理及游泳馆卫生等。
8、司机服务
负责学校公车的日常运行和车辆维护工作。
(二)物业服务岗位设定:
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7人,绿化工2人,高压电工1人,维修工1人,木工1人,泥工1人,宿管生活老师11人,体育器材管理员1人,游泳馆管理员2人,游泳馆救生员2人,司机1人,共计:31人。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签订合同为第3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4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4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4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46.7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科大支行(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130288801300081115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主持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和学校要求,制定实施改进和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相关举措。
(2)负责物业员工培训、工作安排及工作考核,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就物业项目管理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参与学校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学校情况,配合学校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事宜。
(4)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2、卫生保洁职责
(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
(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的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落实垃圾分类。
(3)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决不因人而异,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者采取典型暴光或让其清理干净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开其不文明行为。
(4)每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先外至内。
清洁标准:建筑物每期进行一次扬尘、蛛网清扫,外墙1.5米高度保持无污迹、涂划、乱粘贴物;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内纸屑不超过两片,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纸屑、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标准是: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门窗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楼梯的标准: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污迹等;
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
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5)每学期对学校空调(挂机、柜机,不含中央空调)过滤网清洗一次,每学期对教室吊扇、学生宿舍楼顶扇清洗一次。
3、绿化维护服务职责
(1)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负责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草防治、修补、杂草清理等工作。达到植被生长正常,枝叶茂盛,无病虫害,无枯枝残叶,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的养护标准。
(2)及时完成总务部门交办的临时任务。
4、泥木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
(1)做好校区建筑以及路面的日常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零星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较大维修不超过三天。无论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学校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
(2)及时做好门、窗、锁、窗帘等小型维修,及时完成学校后勤部门交代的临时任务。
(3)根据校舍各种构、部件的合理使用年限,订立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4)根据校舍木结构、砖石结构、钢结构等不同的养护要求,制定防潮、防腐、防蚁蛀、防锈等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5)适时向学校提出油饰、粉刷、集中更换门窗等中修维护计划。
(6)及时完成总务部门交办的临时任务。
5、水电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
(1)及时做好校区教学、生活及办公用水、用电维护与维修。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无论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学校水电每天每时处于完好状态。
(2)24小时高压配电房值班及时处理相关故障,保证学校正常供电。
(3)协助保洁部每学期对学校空调(挂机、柜机,不含中央空调)过滤网清洗一次,每学期对教室吊扇、学生宿舍楼顶扇清洗一次。
(4)及时完成总务部门交办的临时任务。
6、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职责
(1)做好宿舍区综合管理与协调:各寝室标识、宣传栏、评比栏管理等,确保宿舍区良好秩序。
(2)做好宿舍区公共区域保洁工作,负责寝室每日常规检查评比与公示。
(3)负责学生出入寝室的登记管理和情况通报,维护寝室良好秩序。负责违纪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理与报告,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宿舍区,禁止男、女生串寝。
(4)做到学生入寝不离岗,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细心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做好心理疏导,并及时通报教育处。晚上有患病的学生,须及时拨打电话做到及时就医。
(5)做好宿舍文化建设,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
(6)做好宿舍防疾病、除四害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杜绝传染病发生。
(7)做好宿舍门卫的管理工作,学生离开宿舍时随时锁门,搞好每日查寝工作,做好台账,对生病学生及时通报班主任。
(8)按时纪录每位寄宿生的情况,搞好寄宿生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晚班做好巡查,不得擅离职守,并将情况如实反馈到年级组长、班主任和教育处,积极配合学校保证寄宿生安心学习和生活。
(9)及时完成学校教育处交办的临时任务。
7、体育器材管理服务职责
(1)严格依照学校制定的《体育场馆管理规定》、《体育场馆(场)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履行职责。
(2)对于进入场馆内人员有违犯体育场馆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要立即制止,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3)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关闭场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场馆干扰正常的教学、训练和比赛秩序。
(4)负责对场馆安排的保洁员、保安员以及勤工助学的学生等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对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进行合理分配,明确职责;负责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
(5)保管好场馆内的各种体育设备、器材等财产,每日下班前对场馆的安全、整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排除,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6)保管好教学、训练的体育器材,建立台账,严格领用、归还登记手续。
(7)落实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8、游泳馆管理服务职责
(1)按时到岗,准时开馆闭馆,做好场地以及更衣室清洁卫生工作。
(2)每天对水质进行处理,确保细菌数、透明度和余氯含量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3)每天必须换洗脚池水,每天对池水进行消毒杀菌处理。
(4)负责对每天进入游泳馆游泳的所人人员进行登记。
(5)开放时间必须经常巡视场内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游泳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维护游泳池良好的治安环境。
(6)保护游泳者人身安全,如遇求助应热情服务并及时解决问题。
(7)闭馆前对场地进行清场,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9、救生员服务职责
(1)注意休息,保证身体体质及精神状况良好,保证泳池救生员值班时有良好的工作状态。
(2)值班须提前15分钟进场,上班时佩戴好工作牌,穿好工作服,检查泳池设备和救助工具,检查泳池卫生,做好开场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开放游泳池。
(3)游泳池开放期间,救生员的思想要进入高强度的安全警惕状态,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4)工作期间密切关注泳池内参泳者的状况,特别是入池处,深浅分界区,儿童跨区域游泳情况,发现异常或有求救信号,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
(5)值班期间,不允许与他人闲聊,不允许擅离岗位,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有事通知值班班长尽快处理。
(6)对参泳者的不文明行为及违反泳池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予以规劝和制止。
10、司机服务职责
(1)司机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2)上班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驾驶车辆。遵守校方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学校利益。
(3)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车辆行驶时,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停车,严禁超速,超载,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
(5)爱护车辆,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保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6)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油费、维修费用等,一经发现,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1、配合做好学校各项活动筹备与执行工作以及日常搬运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6.1.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6.1.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生活便利。
6.1.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工具等。
6.1.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1.6因学校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6.1.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6.2.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为员工购买保险,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
6.2.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6.2.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2.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2.6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6.2.7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6.2.8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6.2.9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7.5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月18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11.2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1.3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踏雪路9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岳路10号联晟大厦601房

法定代表人: 何俊 法定代表人: 黄长

委托代理人: 曾佳 委托代理人: 谢伟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5525839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731-85525839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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