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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本地技术指引及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工作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本地技术指引及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工作 
*采购人名称
福田区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区财政 
*财政预算限额(元)
422万 
项目背景
2016年,深圳市成功申报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为有序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我市已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陆续发布了《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海绵办〔2016〕3号)、《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为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深圳市将海绵城市建设的面积、质量、效果等指标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生态文明考核,海绵城市建设已经成为深圳市城市建设的必备条件。
根据2019年3月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深圳市2019年度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分工》要求,各区政府需开展海绵城市监测与自评价、编制本地化研究或技术指引。福田区需选取一个预期达标片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与自评价,从单个项目达标向片区整体达标转变,同时开展本地化研究,编制适用于福田区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指引文件,保障福田区在深圳市年度政府实绩考评中顺利达标。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求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可选)
1
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本地技术指引及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
从委托之日起6个月时间
 
422万

 
 
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标注
其他说明
1
项目概况(必选)
2019年3月,市海绵办在《2019年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工》中明确提出“结合详细规划、实施方案及2020年预期达标片区,选取一个或以上完整的汇水片区或排水片区(面积合计不小于2km2),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及自评价工作,自评价达标并通过验收的片区内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计入达标面积(达标片区内的项目不再重复计算面积)”,并鼓励各区结合自身特点,如建设强度、河网特征、生态保护要求等开展海绵技术措施的本地化研究或技术指引编制。
福田区正在全区加速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绩,2017年及2018年共计新增海绵面积5.63公里,但是对于我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仍缺乏具体的评估和验证。因此,福田区亟需选取预期达标片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与自评价,从单个项目达标向片区整体达标转变。采用实地监测与模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对福田区预期达标片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和验证,另一方面形成可供全区使用的、针对不同层级的海绵城市绩效评估与验证方法,有助于对全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持续跟踪,对现有的海绵技术、管理体系进行进一步优化。
福田区作为中心城区及市区内老城区,与深圳市其他区相比,存在人口密度高,土地发展空间受限,建成区面积大,城市建设历史较长,区内“城中村”问题突出,生态破坏遗留问题多且复杂等显著的特点。针对城中村分布广,改造难度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困难等问题,福田区亟需进一步开展本地化研究,细化海绵建设要求,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建议,编制适用于福田区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指引文件。
*
 
2
服务要求(必选)
1.1 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
考虑福田区自身环境特征、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及近期项目建设,初步选定新洲河中游东侧排水分区作为海绵城市预期达标片区监测及自评价研究范围,总面积约为4.4km2。《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可分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片区方案制定、重要指标监测以及建设效果自评价三大部分。
1.1.1 达标片区监测及评估方案制定
1、现状海绵建设情况评估
开展备选排水分区的详细调研,收集海绵城市规划方案、建设项目分布和设计方案、实际建设情况、运行维护等各方面资料,全面掌握备选排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本底情况,为后续监测及评估方案的制定奠定基础。
2、评估方案的制定
基于海绵城市绩效评估的需求,明确本次监测及自评价的对象,按照评估对象的特征以及侧重点,制定包含不同层次目标、指标、方法的评估方案。
本项目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相关要求开展工作,遵循目标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分别针对源头类减排类项目实施的有效性、排水或汇水分区及城市整体海绵效应进行评价。
3、监测方案制定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本次监测内容主要为:片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项目实施有效性三项内容。
项目应结合现场调研情况,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位,以获取海绵城市绩效评估所需要的监测数据。项目需监测内容主要包括:
(1)片区排口监测
针对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海绵体)控制指标评估,在市政管网总排水口设置在线流量监测设施。结合研究区域内管网敷设情况,本项目预计对11个排放口进行水量监测。
2、路面积水监测
依据福田区已识别的历史易涝点,选取片区内历史内涝点的进行监测,特别是内涝频发点位。结合福田区历史内涝情况,本项目预计对5个历史内涝进行监测。本项监测内容可利用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智慧三防系统中的易涝点在线积水监测系统进行,不开展专门的监测工作。
3、项目排口监测
针对片区具有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项目进行开展,为了节约评价成本和时间,提高评估效率,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且已达到海绵考核要求的项目进行监测评价。每类典型项目应选择1-2个监测项目,对接入市政管网、水体的溢流排水口或检查井处的排放水量、水质进行监测。
结合研究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本项目初步选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大厦、平安金融中心大厦、福中路、中心区2号路、莲花山公园、福安公园共6个典型项目进行水量、水质监测。
1.1.2 达标片区重要指标监测
根据监测方案及现场踏勘,在监测点位安装监测设备开展持续监测,获取片区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所需数据。
片区排口流量监测在市政管网总排水口设置流量计,获取“时间-流量”序列监测数据。
在监测项目选定的溢流口或排水口处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连续自动监测至少1个雨季实际降雨情景下,溢流口及排水口“时间-流量”变化序列的监测数据。并对监测项目典型下垫面地面雨水径流进行人工取样检测,监测6次降雨事件,每个项目选取4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每次10个样(前期采样间隔为5-15分钟,后期采样间隔可增加),共计1440个样品。协调片区内或片区周边的雨量站,获取降雨水随时间变化的曲线数据。
路面积水利用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智慧三防系统中的易涝点在线积水监测系统,监测片区内涝点的积水频次、积水深度、积水范围、积水时间等,本项目不开展专门的监测工作。
表3 初步确定监测点一览表
评价指标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项目实施有效性
路面积水
建筑小区
道路广场
公园绿地
监测点选取
雨水管网排入河道排水口
初步按照每个项目4个出水口计
历史内涝点
监测指标
水量
水量、水质
积水情况
监测点位
11
水量:24、水质:24
5
备注
水量采用在线自动监测
水量采用在线自动监测
水质采用人工取样
利用现有的智慧三防在线积水监测系统,不用专门开展监测

 
1.1.3 达标片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自评价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要求,基于获取的资料、监测数据的对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城市水体环境质量、项目实施有效性、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水体生态岸线保护、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城市热岛效应缓解情况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模型模拟评估以及结果分析三部分。
1、监测数据分析评估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价指标中,部分指标可通过监测数据、收集的资料或现场调研结果进行直接分析评估。评估方法。分为以下几类:
(1)监测数据分析
根据监测数据结果,对片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项目实施有效性等指标分析评价。
(2)基于实验数据分析
源头减排项目径流污染控制污染物削减率,通过实验分析测定的采集水样污染物浓度指标,并计算SS、COD、TN、TP污染物削减率。
(3)基于历史监测数据分析
例如收集获取海绵城市建设前1年地下水位测定水位数据,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后1年监测地下水位监测井测定水位数据。结合地形标高分别计算海绵城市建设前后的地下水埋深,并基于ArcGIS中插值组图分析建设后所选片区地下水埋深变化情况。
收集获取海绵城市建设前1年气温监测数据,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后1年监测数据。并基于ArcGIS中插值组图分析建设后所选片区城市热岛效应变化情况。
根据公园绿地及周边的地形标高数据,基于ArcGIS水文分析计算公园绿地接纳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范围,评价项目控制区面积、设施规模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模型模拟评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径流体积控制应采用设施径流体积控制规模核算、监测、模型模拟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模型建立过程中,由于一方面模型本身是对实际系统高度概化结果,对于某些复杂的实际情况,并不能完全地真实描述,另一方面建模数据的获取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模型与实际的结果误差,在模型进行模拟分析之前应对模型的主要参数进行率定与验证。通过市政管网总排水口及上游关键的管网节点的流量监测获取的“时间-流量”序列,对模型参数进行率定与验证,模型参数率定与验证的Nash-Sutcliffe效率系数不得小于0.5,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建模分析。
对于所选片区内源头减排项目实施效果模拟分析,选择具备地面产汇流、管网汇流模拟功能的水文、水力一体化模型分别建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前后的模型,输入典型年时间步长为1min或5min的连续降雨数据资料,模拟分析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径流污染物控制率效果。
对于所选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径流体积控制,选择具备地面产汇流、管网汇流功能的模型建立片区水文水力模型,在模型中概化地形、用地类型、海绵设计布局方案、管网拓扑等相关参数,输入片区连续10年的时间步长为1min或5min的降雨数据资料,模拟分析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选择具备城市雨洪模拟分析的模型,从环境系统分析的角度,建立集地面产汇流、管道输移、地表漫流、河湖水系、水工构筑物等模拟功能于一体系统化模型进行模拟分析。建立模型的过程总需要收集管网拓扑,城市下垫面、地形,河道断面、水位流量,以及历史积水点的积水监测数据、排水防涝重现期下的雨型情景数据。在满足模型参数率定与验证要求的基础上,模拟计算片区内涝积水情况,包括积水位置、积水范围、积水深度、积水时间等。
3、监测及自评估结果分析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监测数据和模型模拟分析结果,综合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城市水体环境质量、项目实施有效性、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水体生态岸线保护、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城市热岛效应缓解情况等7项指标的评价结果,评估所选片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达标情况,摸清各项评价指标距离标准的差距,挖掘海绵城市建设可提升空间,并分别提出达标推进策略和建议,形成自评报告。
1.2 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
《福田区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主要工作内容可分为城中村现状调研及评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编制两大部分。
1、城中村现状调研及评估
对福田区城中村进行详细调研,收集建筑及绿化分布、雨污水管网及已建海绵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等资料,全面掌握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的本底情况,评估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基础条件。
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编制
基于海绵城市建设基础条件评估结果,结合福田区城中村的特征,提出城中村海绵城市系统设计、海绵设施施工、海绵城市设计验收及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及建议,形成覆盖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的技术指引。

 
3
人员要求
(1)人数:为确保本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单位应成立项目组,不少于12人。
(2)人员素质: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4
服务期限(必选)
服务期限为从委托之日起6个月时间。
 
 
5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1)拟投入项目管理的专业软件(水利模型软件)需具备软件自主产权或为已购买专业技术软件的。
(2)拟投入项目的监测设备为稳定可靠的监测设备,并满足上述“服务要求”中的要求。
 
 
6
成果要求(可选)
1.《福田区达标片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及自评价》研究报告、图纸、模型。
2.《福田区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研究报告。
 
 
7
其他要求(可增加或删除)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2.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成果内容,确保工作方案的实施;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4)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免费技术支持。
 
 

技术资料
标准描述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3)《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办城函[2015]635号)
(4)《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6)《海绵城市评价标准》GB/T51345-2018
(7)《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
(8)《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
(9)《福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10)《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
(11)《福田区海绵城市本底调查》
(12)《福田区新洲河流域海绵城市系统化实施方案》
 
 
特别要求
?无□有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商务需求
 
本项目分两期付款:
1) 第一期:2019年,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中的124.5万元。
2) 第二期:2020年,海绵城市本地化建设指引和达标片区监测及自评价两项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同时,通过 2019年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余款。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特定供应商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评标信息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服务
价格
10-30分
40-60分
≥20分

2、具体细则
 
评分项
权重
一、价格部分
20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二、服务部分
53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评审项目二选一)
服务响应客观
评分(可选)
重要服务要求
0
√不选   
0分
□选 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注有▲的服务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
指引:扣分范围:按照重要服务参数评分分值除以重点服务要求条款数量平均分配分值。
一般服务要求
√不选   
0分
□选 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指引:扣分范围:一般服务要求评分每条扣分分值不得超过重要服务要求的扣分分值的50%。
备注: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指引:重要服务要求的分值不应超过本项评分总分的40%;
服务方案(可选)
项目服务方案(必选)
15
□不选
0分
√选 分
准确理解本项目背景和建设目标,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具备科学的设计方案。
方案内容应包括:1.对海绵城市建设背景,国家、市、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的理解;2.对《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相关内容的理解;3.片区监测与自评价方案设计原则;4.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编制思路。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15 分;
第二名的,得 12 分;
第三名的,得 9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6 分。
质量保障措施(必选)
5
□不选
0分
√选 分
考察项目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必选)
5
□不选
0分
√选 分
准确阐述:1.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方法;2.地面产汇流、管网汇流模拟算法;3.海绵城市模型率定方法;4.对暴雨径流采样质量保证要求的理解。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可选)
5
□不选
0分
√选 分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拟投入项目管理的专业软件(水利模型软件)具备软件自主产权或为已购买专业技术软件、拟投入项目的监测设备是否为稳定可靠的监测设备等。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如服务要求中,将设备情况设备不可偏离要求,则本项不需选择
管理制度(必选)
5
□不选
0分
√选 分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是否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指引:
1、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2、采购单位提出的服务要求中,已逐条列明招标服务要求的,建议采购人按照具体评审的内容逐条设置方案评审标准,以保证需求跟评审内容的逐个对应、保证评审项目更具针对性。
2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0
√不选  
0分
□选 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分;
第二名的,得  分;
第三名的,得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3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可选)
10
□不选  
0分
√选 分
评审标准
方法一:客观打分法
1.本项目负责人:(4分)
(1)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
(2)作为课题或子课题负责人参加国家级海绵城市(或低影响开发)分析评价课题(课题名称中应包含“海绵城市分析评价”或“低影响开发分析评价”相关表述),得2分;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海绵城市监测的(合同主要工作内容中应包含“海绵城市监测”相关表述),得1分;
2.项目团队成员:(6分)
(1)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参加过海绵城市监测的(合同主要工作内容中应包含“海绵城市监测”相关表述),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2)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参加过海绵城市、排水防涝模型制作的(合同名称或合同主要工作内容中应体现采用计算机软件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排水能力评价”、或“内涝评估”等相关工作的表述),得1分;
(3)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过国家级海绵城市(或低影响开发)分析评价课题(课题名称中应包含“海绵城市分析评价”或“低影响开发分析评价”相关表述),得1分;
(4)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过房建类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指引编制(规范、指引的名称、总则或编制说明中应体现主要内容为“房建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得1分;
(5)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过道路工程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指引编制(规范、指引的名称、总则或编制说明中应体现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得1分;
证明文件: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9年3月至5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须提供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须提供人员的业绩合同(需要体现业绩类型、时间、种类以及服务人员名称)原件扫描件,如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工作单位证明扫描件。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
本地化服务(可选)
3
□不选
0分
√选 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满分;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
报价合理性
5
□不选
0分
√选 分
依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人员要求及市场价格,考察投标人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合法性及合理性。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评价为合理的,得 5 分;
评价为较为合理的,得 3 分;
评价为基本合理的,得 1 分;
评价为不合理的,得0分;
备注:评价为不合理的,评委会须写明判断理由。
指引:特别项目可在此基础上另行增加评分项目,必须提供书面说明。
三、商务部分
27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
有效业绩
(可选)
10
□不选  
0分
√选 分
1. 评审标准:
(1)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投标人承担过海绵城市监测的(合同主要工作内容中应包含“海绵城市监测”相关表述),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不超过4分;
(1)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投标人承担过市级(或以上)城市的海绵城市或低影响开发相关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或研究项目业绩情况,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2)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投标人承担已正式发布的国家或副省级及以上城市或低影响开发标准、规范编制的(标准、规范需经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且名称中包含“海绵城市”或“低影响开发”相关表述):国家级的每提供1个得2分,副省级以上城市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2. 证明文件:
(1)针对第一项、第二项,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原件备查;针对第三项,要求提供标准、指南或指引的官方正式发布稿即可。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履约评价
(可选)
4
□不选  
0分
√选 分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海绵城市相关项目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个项目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4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依法经营 
诚信评审(必选)
5
√选 分
1. 评审标准
依据深财购[2013]27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诚信进行评审:
1) 供应商不存在不诚信情况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9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诚信得分5分。
2) 供应商存在不诚信情况或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
3) 承诺函格式必须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订,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诚信良好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社保情况(可选)
0
√不选  
0分
□选分
1. 评审标准
提供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且缴费情况正常的,得  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年*月至*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纳税情况(可选)
0
√不选  
0分
□选分
1. 评审标准:
提供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且缴费情况正常的,得  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1年(具体是指201*年*月至*月)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可选)
5
□不选  
0分
√选 分
1. 评审标准
(1)获得水质水量监测设备或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净化相关)设施专利、成果,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2)获得水质水量监测、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LID)、雨水管控平台数据处理类的软件著作权,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2. 证明文件:
(1)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指引:“方法一公式评分”的优点是可以拉开供应商之间的分差。“方法二排队评分”的优点是突出前三名的优势。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5
社会
责任
(3分)
(必选)
小微企业
3
1. 评审标准:
属于小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加2.4分,属于微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加3分。
备注说明: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提供微型企业制造的服务仍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小型企业制造的服务仍视为微型企业。
2. 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附件
20190530-1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本地技术指引及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采购需求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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