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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A4301002024051101 项目所在行政区 宁乡市
项目行业分类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0000-000000-00-00-000000
招标项目编号 A4301002024051101001 招标项目名称 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类型 交通工程 项目业主名称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名称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
序号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标段合同估算价统一交易标识码标段(包)内容
1 A4301002024051101001001 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 25609218400.0 万元 A03-12430100448804672D-20240511-000001-8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
公告标题 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源URL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5-13 14:07:43
公告发布责任人 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5-13 14:10:03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13 14:10:03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完成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并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府机关名称)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执行机构为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岳麓区象鼻窝,对接G0401长沙绕城高速,向西于望城区白箬铺镇上跨G0421许广高速,经宁乡城区南侧并于城区西南上跨S01宁韶高速,过坝塘、大成桥、双凫铺等乡镇后,继续向西于横市镇上跨S71华常高速,经黄材、沙田、巷子口进入安化界,经安化东山终于安化梅城镇,接G55二广高速,路线全长123.208km。
主要控制点:岳麓区象鼻窝、望城区白箬铺镇、宁乡城区、宁乡市坝塘镇、大成桥镇、横市镇、巷子口镇、安化县梅城镇。
本项目推荐方案里程长度123.208km,设置12处互通式立交(5处枢纽互通、7处一般互通),7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服务区2处(其中香山服务区结合周边设施开展平急两用服务区建设),交警大队基地2处,连接线2处。
本项目分段采用不同设计标准,起点至横市枢纽K0+000~K72+510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3.5m;华常高速至终点K72+510~K123+208段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
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总投资2,560,921.84万元,平均每公里20,785.35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主体资格: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被冻结、被申请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 投融资能力:2023年(最近一年)末总资产256.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23年(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7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即不低于256.10亿元),2023年(最近一年)末净资产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 %(即不低于89.63亿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本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
3.1.4 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1.5 投融资经验: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日期为准,下同),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完成一个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
3.1.6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公司总经理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总监或副总经理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日期为准,下同)内完成过至少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拟派项目公司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近十年内完成过至少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含母子公司),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上)。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基本资格条件第1项主体资格、第2项财务状况、第4项商业信誉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满足第3项投融资能力中资产负债率、第5项投融资经验、第6项人员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满足第3项投融资能力中总资产、投融资能力、净资产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成员如为集团公司下属二级、三级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投资权限应提交上级集团公司投资本项目的批准文件或授权投资文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编制和协议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协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
5.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通过互联网注册登录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fwpt.csggzy.cn/),选择所投类别任一标段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全部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5月24日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执行机构: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人:吴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绿地中央广场5栋910室
邮政编码:41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1、0731-88770122
传 真:0731-88770094
邮政编码:410000
9.其他
9.1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为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9.2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9.3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代理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 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4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注:1、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转2转1或4009980000。

根据交易目录规定本项目属于特许经营权类,为保障发布的文件与备案文件保持一致,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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