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3-0130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11月6日由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2018年1月10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第四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技术机构提供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持。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交的技术报告负责,不得收取排污单位任何费用。为了确保2023年如皋市排污许可技术核定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技术支持及培训、答疑工作,除对许可证的初审、变更、延续审查外,负责向如皋市范围内申报企业提供填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答疑服务,如2023年度内,国家新发布排污许可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成交供应商须组织采购人负责许可证核发相关人员及排污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具体交付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保护专业类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 2023年07月06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年07月06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四楼)B412开标室。
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西路
项目经办人姓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52954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大洲公司
项目经办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8555586、18962988284  
附件:
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磋商文件
3.采购人信用承诺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