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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变更)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
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256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由原:2.4采购范围: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
采购范围及要求
数量
技术要求和规格型号
PSA脱碳工程

PSA脱碳工程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地面以下土建、地面以上设备基础、消防、环保、劳安、分析化验除外)。
1套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

现变更为:2.4采购范围: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
采购范围及要求
数量
技术要求和规格型号
PSA脱碳工程

PSA脱碳工程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地面以下土建、地面以上设备基础、消防、环保、劳安、分析化验除外)。
详见: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请购文件。
1套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3.2:
由原:3.2 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具有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业绩1项或PSA脱碳成套设备销售业绩1项,须附业绩证明。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现变更为:3.2 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具有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业绩1项(处理气量60000 Nm3/h及以上)或PSA脱碳成套设备销售业绩1项(处理气量60000 Nm3/h及以上),须附业绩证明。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3.3:
由原: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现变更为: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专业乙级设计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或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或GC2,压力容器A1或A2)。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3.4:
由原:
3.4.1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上述(1)、(2)、(3)项资质满足任意一个即可,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2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须有一项PSA脱碳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须附业绩证明。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现变更为:
3.4.1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上述(1)、(2)、(3)项资质满足任意一个即可,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2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须有一项PSA脱碳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处理气量60000 Nm3/h及以上),须附业绩证明。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4.磋商文件的获取:
由原: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响应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现变更为: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4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响应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5.响应文件的递交、6.磋商时间及地点
由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3楼2300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4年5月29日09:30。
6.2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3楼2300会议室。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现变更为: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3楼2304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4年6月5日09:30。
6.2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3楼2304会议室。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七、新增:2.9 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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