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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集镇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黄集镇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集镇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 已由 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 以 徐铜经发投审 (2023) 3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铜山区黄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黄集镇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黄集镇徐丰路边沟。
2.1.2建设规模:完成黄集镇污水处理厂下游1千米河道生态安全缓冲区改造建设,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铺设管道 480米,改造生态塘 3060 平方米,建设表流人工湿地 3720 平方米,设置多孔介质生态溢流堰,建设沉水植物涵养塘 3820 平方米,设置相关附属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556.6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个日历天。
2.1.5其他: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黄集镇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壹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南京路支行
银行账号:3203230601010000036894
行号:314303003539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下载。
6.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6 月14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铜山区黄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黄集镇徐丰路边沟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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