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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租赁摆渡车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租赁摆渡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租赁摆渡车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服务范围: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重庆市2022-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公司名单》内的交通运输企业。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车辆租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从事车辆租赁业务3年以上,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是《重庆市2022-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公司名单》内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配备车辆的发动机排放满足国家标准,车辆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提供相应车辆里程数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且行驶证须为投标人)。
3.5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驾驶员要求:驾驶证为A1照、驾驶大客车三年以上、年龄58周岁以下且体检合格),并无交通责任事故及吸毒、刑拘史记录。在服务过程中,如项目业主方发现司机不符合要求,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体检合格复印件,提供“无交通责任事故无交通责任事故及吸毒、刑拘史记录”承诺书原件)。
3.6车辆的费用:驾驶员工资、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油料、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整)等一切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1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汽车租赁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复印件)。
3.8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10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1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 5 月11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 月 1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4.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悦来水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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