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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提升项目(转运设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法库县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提升项目(转运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提升项目(转运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4-00039
项目名称:法库县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提升项目(转运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0,0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共计  1  个包组,包号为 001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交货时间:转运站建设完成后30日内完成送货并安装调试至设备可正常运行。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1年
★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验收合格后,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合同价款10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要求:
1.由中标人负责此项目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上牌费用等,承担运费和安装调试。
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应设有24小时固定座机报修热线。
3.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完成保障响应,12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
货物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合计(元)
1
钩箱车
(核心产品)
 
一、 底盘要求
★1. 国VI标准。
2.  发动机功率≥250kw
3.  发动机排量:≥7500ml      
Δ4. 轴距mm:≤1995+3200+1350
Δ5. 车外形尺寸mm:长9200*宽2550*高3250(±50mm)
Δ6. 整备质量kg:13240±50kg
Δ7. 额定载质量kg:17580±50kg
8.  整车总质量kg:≥31000kg
Δ9. 接近角/离去角°:≤17/21
Δ10. 前悬/后悬mm:≤1500/1400
二、 拉臂上装
★1. 拉臂钩采用优质拉臂钩总成。
2.  拉臂钩结构件主要材质为高强度钢板(屈服极限≥700N/mm2),保证使用寿命不低于8年。
★3. 拉臂钩具有3种以上防误操作保护功能,具有主臂下降缓冲功能,具有流量再生功能。
★4. 主油缸设内置双向卸荷阀,行程末端有效降低系统压力,保护整个液压系统及拉臂经久耐用。
★5. 具有大臂缓冲回落装置。能使箱体平缓地回落,避免刚性冲击影响使用寿命。
★6. 具有举升油缸流量再生(差动)功能。自动在不加大油泵负荷的情况下使主臂油缸快速伸出,有效提高作业效率且节能减排。
7.  起重能力:≥26000kg
8.  移动(摆动)水平距离:≥1000mm
9.  钩心高度≤1570mm
10.  后靠轮允许进入宽度≤1070mm
11.  自卸倾斜角度:≥49°
12.  作业时间:≤60s
13.  拉臂钩钩心至后靠轮长度:≥6200mm
14.  液压系统工作压力:≥27MPa
★15. 箱体锁定装置:外部液压锁定 
★三、所投钩箱车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整车型号、整车车辆制造厂、整车公告及参数表等。
1辆
650000.00
650000.00
2
转运箱
一、主要参数要求
1. 外形尺寸(长×宽×高)(mm):≥6950×2550×2600
2. 料斗尺寸(mm):≥2060×2170
3. 装载容积(m³):≥22
4. 压缩比:≥2:1
5. 垃圾最大密实度(t/ m³):≥0.65
6. 压缩腔容积(m³):≥1.3
7. 噪音:≤75dB
★8. 压缩方式:双油缸剪刀叉型布置、水平压缩
9. 最大压缩力(KN):≥360
10. 压缩循环时间(s):≤40
11. 液压系统额定工作压力:≥14 MPa
12. 外接电源电压:≥380 V
13. 电机功率:≥5.5 kw
★二、主要性能要求
1.  采用高强度耐磨钢板整体焊接制作而成。
2.  要有污水控制装置,保证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二次污染。
3.  箱体后门使用单层板双弧形结构。
4.  要满足与配套车辆对接,达到循环运输。
5.  分体箱采用后门启闭采用底盘动力,快换接头插接控制液压油缸启闭后门。
6.  设备具备遥控与手动双操作模式。
2台
350000.00
700000.00

★注1:货物清单中标“★”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2:投标货物单价不得超过货物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转运站建设完成后30日内完成送货并安装调试至设备可正常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2289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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