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单一项目 > 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0701-2440HN01S009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须知及须知前附表
  一、单一来源采购须知前附表
  二、单一来源采购须知
  (一)总则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采购
  (六)合同的授予
  (七)其他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采购内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谈判函
  2.资格声明函
  3.保证金交付证明
  4.服务方案
  5.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的委托,对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全部内容。;服务期限:3年(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配置规范》(Q/YZ_0026-2019)相关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于2024年4月15日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仅禹州市钧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一次公开招标失败。
  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仅禹州市钧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失败。
  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仅禹州市钧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参加。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禹州市钧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六、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sunxiaolong@cgci.gt.cn
  七、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2024年05月09日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须知及须知前附表
  一、单一来源采购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 购 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颍昌大道342号

  2

  接受澄清要求

  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三天内,将需要答疑的问题word及盖章pdf版发E-mail至sunxiaolong@cgci.gt.cn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3

  采购有效期

  自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4

  单一来源采购
  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额:7500元;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账汇入以下账号内:交纳保证金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银行账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支行
  账号:9410 0901 0112 6088 90

  5

  采购需求

  采购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

  6

  服务期限

  3年(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7

  服务质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配置规范》(Q/YZ_0026-2019)相关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8

  偏离

  允许正偏离

  9

  响应文件份数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招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线上或线下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未递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本壹份(U盘)。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3、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1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绿地之窗云峰A座33A层3405号
  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3、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4日上午09:30分

  12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3

  采购预算价(含税)

  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12.96万元/年,总计3年

  14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绿地之窗云峰A座33A层3405号

  15

  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采购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20%计算本项目应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由中标人承担。
  2、缴纳方式:电汇。
  3、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固定金额。若中标人的中标份额数量在实际的采购中有所调整,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再进行调整。
  4、中标人将代理服务费用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账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支行
  账号:9410 0901 0112 6088 90
  注:供应商须及时将汇款底单截图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sunxiaolong@cgci.gt.cn

  
  
 
  二、单一来源采购须知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第四章中所述的服务。 定义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合格供应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成交供应商: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谈判费用
无论采购过程中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邀请 采购文件须知及须知前附表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需求 响应文件格式
除4.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获得采购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按前附表的要求送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采购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响应文件和与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除相关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函; 资格声明函;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 服务方案; 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8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报价
报价以完成采购所需服务的全部内容为标准。 供应商的报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 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采购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与拒绝。 本项目为包干服务,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全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按规定计取。 采购货币
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采购有效期
采购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提供一份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递交地点和递交时间的要求见前附表。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的谈判,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在响应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封面、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响应文件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注明“响应文件”字样。 未按本章第15.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应按本须知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文件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五)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采购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的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进行。 参加采购的专家由采购人代表组成。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 开始
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采购,并邀请供应商参加。参加谈判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会议并签到。 采购会议由采购人主持,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采购人将有效响应文件,送采购小组进行评审。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程序: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由代理机构主持;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并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采购小组有权拒绝与之谈判。 初步审查:由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对所邀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实质性响应审查:采购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就本次采购的项目所涉及服务质量、价格及实质性内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过程中,在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供应商可以对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 经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最终价格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采购小组确认成交,出具单一来源采购记录,确定成交候选人。 单一来源采购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在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过程中,凡遇到采购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采购小组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采购小组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便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谈判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过程的保密
成交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其他任何与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过程有关的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凡属于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在谈判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经采购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条有关规定的有效的响应文件,才能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符合性审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 资格声明函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视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 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 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 采购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或投标人首次报价的);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正本与副本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将被拒绝并且其谈判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谈判工作。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六)合同的授予
合同授予标准
本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3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记录,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单一来源采购记录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若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无效、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结果的公告
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审批后,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进行结果公告。 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成交通知书
在采购有效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的依据。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七)其他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交采购文件资料费500元/套。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
  甲 方:                联系人及电话:
  邮 箱:               地  址:
  乙 方:                联系人及电话:
  邮 箱:               地  址:  
  根据《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与金融单位联网报警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具有签约主体资格和安装金融报警联网系统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禹州市分公司及所属营业网点(以下简称:甲方)报警联网系统运行服务管理等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如下合同:
服务内容及地点
  1、防盗服务:乙方按在本合同规定提供防盗服务的期限内直接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由公安机关通过乙方安装的报警设备对甲方的网点进行24小时布防时间段内的监控。在接收到报警讯号后,迅速派遣巡逻人员赶到现场,确认报警的虚实,如为实报乙方应会同公安机关处理警情。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紧急联络人顺序表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协调。如为误报,则乙方自行处理,并分析误报原因,当天进行设备维护。
  2、紧急报警服务:乙方与公安机关24小时共同接收紧急按钮报警信号后,乙方将迅速派遣巡逻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抵达现场,并会同公安机关处理警情。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紧急联络人顺序表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协调。
  3、服务网点:见附件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报警网设备用户须知》正确使用报警设备。
  2、营业时间内有警情发生时,及时触发紧急按钮,发出报警。
  3、甲方应对营业网点、业务库、自助银行、自助设备等部位所安装的报警设备,按操作规定进行布(撤)防。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改动报警装置设计安装的位置。
  5、甲方网点按照公安机关与甲方规定的核实办法(乙方人员须统一着装、出示有效证件并遵守甲方规定),在乙方巡检人员出现场进行维护时,允许其进入甲方报警联网系统安装区域。
  6、甲方在确认报警设备的通信线路或电力电源有问题,以及遇到其他甲方认为与乙方提供的服务有关的事项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巡检人员,并配合乙方巡检人员进行处理。
  7、甲方不能正常设定或解除报警设备时,应立即打电话与乙方(电话号码:          )联系,乙方应保证该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乙方接到甲方报告后,应确保对主城区在1小时内、近、远郊区在2小时内做出快速响应,并派遣巡检人员前往处置。
  8、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交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报警网的网络设计、设备提供、工程安装和运营服务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安装及测试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生警情时能顺利发出报警信息,并负责做好与公安机关“110”接处警中心的联网及日常衔接协调工作,确保有警必接,接警必处。
  2、报警服务。
  ①报警。当甲方用户端发生紧急情况时,触发紧急按钮,报警控制器必须能立即自动地有声响地通过电话线路拨打预置的公安报警电话,向所在地公安机关110网管中心报警;布防时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时,入侵(红外线)报警、ATM(震动)报警能立即自动向公安机关110网管中心报警。
  ②处警。110网管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处警预案通过“110”调度系统调度警力处警。
  ③110网管中心处警后,乙方巡检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待案情处理完毕后进行设备修复。
  ④因乙方设备原因导致误报警、无法正常报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系统及设备服务:
  乙方对安装在甲方网点的网络报警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及报警网络服务,保障网络全天候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讯、电力故障以及设备和线路非乙方原因的损坏除外),对出现的故障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1)乙方巡检服务中心每天通过技术手段,利用先进设备对各网点报警器材是否设防进行自动检测,并通知未布防网点负责人及时布防。
  (2)乙方巡检人员每月到用户现场进行常规性检测和清洁维护。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报警测试打印资料、巡查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件等书面材料,并按月出具检查报告书。
  (3)乙方联网中心值班人员接到甲方报警设备报修报告后,应确保对主城区在1小时内、近、远郊区在2小时内做出快速响应,并派遣巡检人员前往进行现场维修调试或更换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乙方负责对甲方报警网络各用户的设备情况进行统计管理。
  (5)乙方负责对110网管中心进行维护服务。
  (6)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警网设备用户须知》,并培训甲方相关人员掌握报警器材的正确操作使用方法。
  4、乙方应向甲方主动提供“安防设施安装及售后服务公司人员备案表”,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报警系统安装、巡检和保养、故障处理等服务时,必须持有身份证、工作证及相关证件并与“备案表”的信息相同。
  5、乙方负责招用符合外包业务素质和技能要求的从业人员,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建立和落实考勤、考核和薪酬福利等制度,并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生产。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使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承担用人主体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乙方负责施工、维修期间安全工作,发生伤亡等事故,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四、费用及其支付(以人民币结算)
  (一)服务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每台主机每月付服务费¥   元(大写:    ),目前共有110报警主机(    )套,月服务费均为¥      元/套,年总费用 ¥     (大写:  )。                  
  2、新安装设备或更换配件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或者甲方当时报价付费。
  (二)停机与重装设备及服务费用
  1、非乙方原因需进行工程更改、停机、移装等情况,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填写《网点安装设备变更申请表》,并向乙方交纳相应的工程变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停机:用户因装修等原因要求中止报警服务,可以申请停机。停机期间服务费按天核减(每月按30天计算),甲方可从下次费用中扣除。
  (2)重装:甲方因迁移或装修等原因需拆除并重新安装报警设备时,每个网点的拆除、移装费(含过渡临时安装)、人工费按   元/网点进行收取。
  (三)费用的支付:
  1、甲方按年支付服务费。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正式服务业发票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规定支付款项,若甲方不按期交纳服务费,应按下列公式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应支付额*0.5%*逾期天数;
  2、逾期三个月不交,乙方将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当计算未满一个月的服务费时,应按照每个月的平均天数(30天)计算。
  五、设备维修
  甲方应按正确方法使用报警设备,正常情况下产品质保期内发生问题,由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报警器后备电池除外);电话线路的故障修复由甲方向电信部门申报,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免费协助维护。
  六、合同终止
  本合同任何条款,如其性质属于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的,应继续有效直至完全履行为止。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无条件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因乙方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经甲方通知后不予更换或立即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予以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未履行在合同项下承担的全部义务,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四)因甲方误报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到报警所在网点的费用与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因乙方设备或乙方责任导致延误报警、无法正常报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赔偿。
  八、免责条款
  (一)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或政策的修改以及其他超出甲乙双方控制范围的,甲乙双方无法防止其发生并避免产生不良后果的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损害,乙方可不承担责任。
  (二)报警设备只能用于报警使用,甲方超出范围使用时,乙方可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乙方安装的报警联网系统之外的区域发生的损害,乙方可不承担责任。
  九、保密
  (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二)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和甲方保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职责。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甲方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保卫部门,删除所有与邮政有关的资料。如未交、隐瞒或删除计算机中资料不彻底,导致泄密事件的,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处理
  (一)有关本合同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与本合同及其执行有关的任何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在合同有效期满一个月之前,乙方应主动与甲方联系商谈继续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的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内容
  
  “110”报警联网报警技术防范服务,
  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证报警出警24小时服务。白天出警5分钟到位,晚上出警12分钟到位(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除外),一旦出现警情,没有出警,中标人应赔偿损失。
  2、中标人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十二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并于四小时内排除故障,如遇无法现场修复的故障应先提供备机以保证报警设备正常运行;如中标人维修保养不到位造成采购人在被盗抢时,报警设备未报警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当年全部服务费用或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同时,采购人根据损失状况,有权利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责任。
  3、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的,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时在故障发生之日起3日内写出书面的维检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并将报告送至采购人。
  4、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应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并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5、服务过程中,若采购人财产被中标人人为损坏且确认后,无论大小由中标人按现值赔偿。
  6、服务后由中标人详细填写维检单。维检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解决时间、 维检人、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盖章等项。
  7、中标人对采购人所有网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维修及测试。
  8、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限解决故障且未提供备用设备的,按200元/次向甲方支付罚金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9、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驻点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需求对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并不限于签订合同、处理故障等事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本项目所列需求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三、服务标准、期限、发票类型等要求
  1、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配置规范》(Q/YZ_0026-2019)相关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2、服务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3、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
  4、服务效率:全天24小时响应。
 
响应文件格式
  2024年禹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谈判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根据贵方的采购文件,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并对此负法律责任。
  1.谈判函;
  2.资格声明函;
  3.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
  4.服务方案;
  5.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谈判函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含税报价       ,发票税率为:  %,服务期限为:       ,服务质量为:          。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采购人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有效期为:自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5、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系统建设工作。
  7、与本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谈判函: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未含税)--3年
 

  税率
 

  投标总报价(含税)--3年
 

  服务期
 

  服务地点
 

  投标保证金

  已递交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质保期(含维保)限

  年

  项目经理
 

  备注
 

  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96万元/年,总计3年,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资格声明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我方接受贵方的采购邀请,自愿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现递交下列文件并保证所有陈述是正确、有效的: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负责人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壹份;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其他。
  以上提供资料若有虚假,我单位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要求的内容请附后)
 
  2.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 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3.保证金交付证明
  (附供应商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及基本证明复印件)
  4.服务方案
  备注:投标人可采用图文结合或其他任何形式充分表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计划安排
  
 
  5.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5.1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偏差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或内容

  响应文件条款号及内容

  偏离  (正/负)

  偏离说明

  1
         

  …

  ……
       
           
           

  注: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若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此表如实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 “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本表,若无偏离应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5.2其他
  1)附件:1、2、3
  2)其他
  附件1:
  承 诺 书
  项目名称:                              
  为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规定,我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与邮政无投资关系;
  二、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未存在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情形,未存在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本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
  三、本公司非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承诺时间:              
 
  附件2:
  无违规违法声明
  (至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参加采购活动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承担虚假响应的责任,中标无效,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采购人):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