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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2202309JP0004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和航站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价信息竞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网上竞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502202309JP0004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和航站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价信息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13859917947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06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竞价结束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采购预算合计: 100,000.00元
币种: 人民币
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②投标人须为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专业机构推荐名录(2022年度)》闽环协〔2022〕36号或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工作技术支持单位推荐名录(2022年度)》(闽环协〔2022〕37号)里的单位。
③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项目介绍: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新机场片区内,本项目共两块建设用地,其中贴建航站楼派出所地块用于建设部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地块位于机场空管塔台东北侧;新机场公安分局地块用于建设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剩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地块位于空港横九路与空港纵一路交叉口南侧。
2、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561.44㎡,总建筑面积约3583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1208 ㎡,地下建筑面积约14624㎡。本项目共两块建设用地,其中:
新机场公安分局地块:用地面积约 19555.76㎡;总建筑面积约 3113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 17308㎡(其中:新机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约10351㎡,航站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约6957㎡);地下建筑面积约13824㎡(其中:航站楼派出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约800㎡,对内服务地下车库约9976㎡,对外服务地下车库约3048㎡)。
贴建航站楼派出所地块:用地面积约1005.68㎡;总建筑面积约47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3900㎡;地下建筑面积约800㎡。
3、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厦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厦环联{2020}5号)等相关规定及技术导则,开展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和航站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含初步调查)工作(如需)。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现场踏勘、人员访谈、XRF/PID现场快筛及专家评审等;第二阶段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和航站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含初步调查)(如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现场踏勘、人员访谈、XRF/PID现场快筛、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分析检测及专家评审等。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如需)中标人提交的《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通过专家评审,相关成果应满足主管部门要求并经其批准。
4、工期要求:详见合同约定;
项目备注: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包含两个阶段的土壤污染调查费用(其中第一阶段初步调查控制价为68000元),投标人按两个阶段的土壤污染调查费用总价进行报价,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
中标后若仅需开展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则第一阶段费用按照第一阶段初步调查控制价*中标折扣系数进行调整(其中:中标折扣系数=中标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100%)。
报价应为含税价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完成委托的咨询服务费、工作成果的工本费、监测费用、初步调查/初步采样分析费用、检测费用、评审费用、材料费、设备费用、试验费用、水电费、人员费用、差旅费、税费、场地临建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二次污染防治费用、按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补充、修改等一切有关费用,中标后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开标定标
①本项目通过“厦门公安小额竞价平台”采用以最低价中标方式采购。
②报价完成后,最低价投标人将相关资料提交招标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确定为最终中标人。
五、其他要求
1、调查报告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第一阶段初步调查报告,提交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核。经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核通过,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含初步调查)的情况下,中标人在30日内完成完成第一阶段报告编制、修改及评审工作,并满足主管部门的进度要求。
若第一阶段未经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核通过,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含初步调查)的情况下,在收到未通过通知的7日内(连同第一阶段的时长不超过22日历天),中标人须提供初步采样布点方案,提交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核,并按照生态环境主管单位要求的进度进场调查,于布点方案完成审核后35日内完成第二阶段报告编制、修改及评审工作,并满足主管部门的进度要求。
合同执行过程中在建设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后,中标人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将报批稿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及建设单位要求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完成最终稿编制,并作为结算成果资料。
2、支付方式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待项目取得发改委概算批复后,由中标人提交完整的结算报审资料且结算送审金额不得超过该子项概算金额,结算价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至建设单位审后结算价。
最终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财务决算报告中的金额为准,取得结(决)算报告后,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调整,其最终款项应多还少补。
中标人应于招标人(建设单位)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真实、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建设单位)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招标人(建设单位)上述费用的支付需经报批财政部门同意,且审核后的相应款项由财政部门支付至招标人(建设单位)账户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中标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对接联系,完成后续资格审查,商定签订合同。本项目合同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厦门市公安局、代建单位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人三方共同签订。
4、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营业执照、资格要求证明等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弄虚作假,视为虚假应标,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5、合同参考内容(详附件)

合同包明细:
合同包号 采购限价(总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限价(单价) 规格型号 品牌 技术参数 交货期 备注
1 100,000.00元 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和航站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价信息 1(项) 100,000.00元 合格 不限 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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