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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及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及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3-33
1.招标条件
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及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3〕127号、缙发改投资〔2023〕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及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及地下连廊工程。其中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7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826.08平方米,容积率≤1.4,绿地率≥20%,建筑密度≤55%,主要功能为篮球馆、游泳馆、羽毛球场、气排球场、乒乓球馆、健身房、室外网球场、健身游步道,地下停车位约440个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地点为县行政中心西侧地块。缙云县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27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314.4平方米,容积率≤1,绿地率≥2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地下停车位约347个;建设地点为县行政中心市民广场地下空间。项目总投资约5.6328亿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全过程采用BIM技术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装修设计、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包括建筑景观照明)、景观绿化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总平面设计、道路广场、室外配套设计(含室外道路、雨污水、室外综合管线、供水、通信等)、电梯设计、公用动力设施和机电设计、场馆照明专项,场馆声学专项设计、体育场馆工艺(机械、器械)专项、机电抗震设施、变配电工程设计、开闭所工程土建部分设计、永久性用电(包含红线外开闭所至小区内所有电力工程的建设内容)、消防暖通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及BIM设计(建模、管线优化、净空分析、施工重难点排查、辅助施工图设计等)、装配式设计等。
2、设备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等采购,如电梯、空调等。
3、工程施工(含装配式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建筑智能化、装修、消防、人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电力、电信、华数、联通、移动、5G信号覆盖等)、泛光照明(包括外立面及建筑景观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气体灭火、大门、BIM、机电抗震设施等)及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水保报告编制、环评编制、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应由施工单位委托的除外)、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
5、本项目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七通一平,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临时变压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6、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每月投资进度、下月用款计划上报招标人。
注:
上述第1点内容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上述第4点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3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2.3.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缙云县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石方开挖工期120日历天,总工期290日历天,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桩基图纸;桩基图纸审核后8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图纸(包括专项图纸),并配合完成后续施工阶段相关工作。
2.3.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3.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级奖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3.1.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3企业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科教文卫建筑类设计业绩(类似: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证明材料:①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不包括直接发包通知书)和能体现工程规模、类型的设计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相应原件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②总建筑面积以单个合同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③科教文卫建筑指:以《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一2019中2.0.3定义为准,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担。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6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2023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31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东方苑3幢        联系人:李开放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935110941@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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